[翻譯]零知識證明本身並非保護用戶隱私的數位身分解決方案
零知識證明無法防止驗證方濫用權限,例如索取過多不必要的資訊,或在短時間內反覆要求你驗證年齡。它也無法阻止網站或應用程式在互動過程中收集其他可識別的個人資訊,例如 IP 位址或裝置資訊。
個資法亟需抓漏,個資會必須與部會平起平坐
水桶破洞,不應等到水流乾了,才開始彌補。個資保護不是只有個資外洩事件通報、通知,更包含每次蒐集、處理或利用個資前、中、後的法遵輔導與落實,以及提供個資當事人清楚、容易取得的權利實踐方式。
從女足抽血到全民就醫資料,家父長式的強迫利用個資才是拖累醫學研究的元凶
「我是為你好!你不要問這麼多」的取得資料模式,要病人無條件相信研究必定具有公共利益,是一廂情願的信仰,不是可被驗證、驅動進步發展的科學方法。
【側記】2024年科技偵查修法評析與展望
講座中,范耕維教授直言指出:「司法檢警在偵辦過程中所做出的處分,竟無任何救濟機制可循,我認為這正是此次《刑事訴訟法》中特殊強制處分專章中最大的瑕疵所在。」
【側記】個資三法修法座談會
所謂「獨立監督機關」只是「獨立監督機制」的下位概念。為運作獨立監督機制,保障人民之資料自主,成立專責機關固然必要,但但並非僅設置獨立監督機關,獨立監督機制的建置工程即已完成。
賣全民就醫個資就地合法?還是保障資訊自主完善資料治理?盼立院謹慎審查
立法院下週一將開始審查「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台灣人權促進會身為開啟本項立法之憲法訴訟判決(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健保資料庫案)的原告團體之一,懇切提醒立法院不分黨派,審慎審查此部草案。...
政府違法蒐用個資,個資會8月成立有法可管嗎?
台權會建議立法院應對違法的公務機關採取罰鍰,並加上針對違法且未依規定改正的機關採取暫時禁止蒐用的禁制令,以及刪除違法所得個資的命令,才能有效降低公務機關系統性違法帶來的損害。在委員身分上,為維持個資會獨立性,...
個資三法修法座談會:個資保護獨立監督機制與健保資料二次利用

26 May 2025 | 05:57 PM      

違法蒐用個資,是比個資外洩更加日常卻又隱晦的隱私侵害。國家將我的就醫資料拿去從事其他研究利用,需要滿足哪些規範?有哪些制度保障病人的基本權?業者將我的電信資料分享給商業夥伴,除了消費者自救外,法律制度可以提供哪些基本的保障?...
【側記】各國政府與企業垂涎的公民網路隱私
當我們談論網路隱私時,時常忽略後設資料(metadata,又稱中介資料)的潛在風險。
【北辦活動】通訊監察、M化車:2024科技偵查修法評析與展望

29 April 2025 | 02:27 PM      

每天滑手機瀏覽過的網域、使用過的APP,會被電信業者無差別保存至少一年,供檢警調取。 手機的訊號會被假基地台捕捉,用來掌握個人的確切位置與移動軌跡。 如何確保這些科技偵查手段,不會用來限制公民參與集會遊行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