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資料利用事證與個資會籌備處之回應
台權會於六月中,發函提供電信資料利用違反個資法嫌疑之事證,請個資保護委員會籌備處(以下簡稱籌備處)向地檢署告發相關業者。本會於七月初收到籌備處回函。籌備處將本會函文移文給通傳會,而對通傳會錯誤將「去識別化」...
電信資料利用涉嫌違反個資法,台權會請個資保護籌備處告發電信業者
自特定政黨人士宣稱,其使用電信資料比對出不同集會群眾各自之人口特徵後,包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各大電信業者均僅將該風波認作單一事件,未通盤檢討電信資料長期為各方目的外利用之事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甚至表示...
披著羊皮的是羊還是狼?談民眾黨〈數位醫療發展條例〉草案
草案允許將電子病歷、長照服務紀錄、基因、理賠核銷、人體生物資料、健康相關軟體生成資料等,在未經個人同意下進行串聯整合,罔顧憲法法庭在健保資料庫案判決揭示的憲法意旨。
健康資料的使用條件:歐盟個資保護機關意見與台灣現況
日常使用手機應用程式紀錄運動與健康狀態,生病時就醫留下的資料和醫療影像,電子化及雲端服務讓健康資料更容易被儲存及分享,健康資料被用於個人未同意或難以控制的情境也數見不鮮。世界醫師會於2016年修訂通過《 台北宣言 》
數位發展臨門一腳:台灣有了前鋒,為什麼還缺守門員?
台灣個資保護守門員長年空缺,讓數位發展的國家隊始終缺少最堅定的後盾,或許是好事多磨,期待我們能建立位階足夠,且有充沛量能與獨立性的隱私專責機關,建立數位環境下的民主韌性。
退出權勝利,個資法合憲不及格──健保資料庫案宣判
今天憲法法庭判決(111年憲判字第13號),我們終於能見到終結資料剝削的一絲曙光。 為避免修法期間對人民資訊隱私的持續侵害,以及預防健保資料在此三年內遭大肆利用,我們嚴正呼籲健保署與衛福部,從此刻開始,就應停止違憲作為
台權會回顧2021十大人權新聞事件:牛年人權牛步,濫權發展依舊
台灣人權促進會(下稱台權會)在即將到來的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響應聯合國2021年「削減不平等、提昇人權」的倡議平等主題,嚴選「10大人權新聞事件」以檢視年度人權狀況,並呼籲政府應重視各處境不利者遭受侵權與不平等狀態...
【聲明】 是誰稽核簡訊實聯制系統?  公共討論不應打為假訊息!
2021年5月24日 台灣疫情升溫,全國進入三級警戒,行政院在5月19日迅速反應並提出試圖掌握染疫者足跡之方式:簡訊實聯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在昨日(5/23)上午的記者會表示:「臉書流傳『...
【隱私專責機關介紹】加拿大隱私首長辦公室如何捍衛隱私?
加拿大政府在1983年成立隱私辦公室,授權隱私首長負責受理投訴、進行調查 。 個資保護機關不只是調查、執法,同時具備提升大眾隱私意識與提供公私部門專業建議的任務。
【聲明】先有個資保護專責機關,才有健全的數位發展
【聲明】先有個資保護專責機關,才有健全的數位發展 行政院欲建立數位發展部,負責數位轉型、資通安全、資料治理等業務,促進資料利用。除此之外,根據總統府五月四日發布的新聞稿,數位發展部是因應「資安即國安2.0」國家戰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