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側記】預見人權風險的AI發展環境:從資料治理到風險評估
法治社會下無論是自然人、法人、或政府機構,都會透過法律解決各種「決定」之間的摩擦或問題,AI的介入卻導致「決定」的過程不透明、難以公開,導致人的基本權利容易在AI的發展中受到忽視與侵害。
數位醫療發展條例公聽會發言稿
在個資保護機關尚未成立,也尚未建立因應大數據、AI發展的個資保護規範,就大開整合利用大門,反而提升隱私侵害的風險。草案第四章,直接違反111年憲判字第13號憲法判決意旨。
教育部學倫中心請勿製造敵意—大型資料庫的研究倫理應顧當事人權利
教育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在其登入後的「使用大型資料庫研究倫理」課後測驗中,要求答題者回答「攻擊健保資料供研究使用最有力,還為此提告的團體」為何。我們認為,如此粗糙、離題,甚至具針對性的出題方式,...
再次申請退出健保資料目的外利用:憲法法庭已宣告違憲,應立即採取保護措施,緩解隱私侵害
申請人共同關心,健保資料提供給第三方做研究,能夠在合乎醫學研究倫理,以及完善資料治理的制度下,尊重患者掌控敏感個資的最後一道防線
健康資料的使用條件:歐盟個資保護機關意見與台灣現況
日常使用手機應用程式紀錄運動與健康狀態,生病時就醫留下的資料和醫療影像,電子化及雲端服務讓健康資料更容易被儲存及分享,健康資料被用於個人未同意或難以控制的情境也數見不鮮。世界醫師會於2016年修訂通過《 台北宣言 》
退出權勝利,個資法合憲不及格──健保資料庫案宣判
今天憲法法庭判決(111年憲判字第13號),我們終於能見到終結資料剝削的一絲曙光。 為避免修法期間對人民資訊隱私的持續侵害,以及預防健保資料在此三年內遭大肆利用,我們嚴正呼籲健保署與衛福部,從此刻開始,就應停止違憲作為
台權會回應林靜儀立委對健保資料庫的錯誤認知
部分人士針對本會主張健保資料利用應尊重個人自主,有嚴重誤解。為緩解因錯誤認知產生的焦慮,聚焦討論台灣對健康資料目的外利用,以及個資保護乃至資料治理的整備工作,本會回應林靜儀立法委員7月6日於推特發表的言論。
健保資料庫案宣判在即,終結強迫全民個資利用
台灣強制將全民的健保資料建置為資料庫提供研究利用已超過20年,根源就在於便宜行事的個資法容許國家輕易利用。將所有人民轉變成受試者,真的可以不用當事人同意嗎?
抓漏!個資法為何守護不了我的隱私?
大數據橫行的年代,小小公民只能含淚目送個資離開嗎?歷經十年訴訟,現正進行中的健保資料庫案,將是憲法法庭有望改善台灣個資保護的機會。現行個資法允許機關,在缺乏明確法律規範的情況下,不需要公民同意就可以建立大型全民資料庫,...
健保資料庫憲法法庭言詞辯論意旨書公開
健保資料庫案經過十年,於四月二十六日迎來憲法法庭言詞辯論,以下公布當天的言詞辯論意旨書、簡報及過去聲請釋憲的補充理由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