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側記】健康與社福資料再利用之法制根基座談會-上
本座談會由台灣人權促進會、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資訊法中心、AI人文法制基礎環境建置第二期計畫主辦,討論衛福部3月公告之 「衛生福利資料管理條例」草案 。側記由廖欣宜、康敏軒撰寫,周冠汝編輯。 范姜真媺:「通知」...
全面盤點「衛福資料管理條例草案」的問題
從資料庫建置與管控、退出權與同意權行使、資料利用範圍、資料資全措施、內外部監督機制等面向檢視衛福資料管理條例草案之問題。
個資再利用的健全法制基礎建設還要等多久?《衛生福利資料管理條例》能讓被宣告部分違憲的健保資料庫使用就地合法嗎?
衛福部在短短25個條文的草案中,企圖為現有的「健保資料庫」打造就地合法的基礎,再將本來以行政規則搭建之目的外利用申請程序提升至法律位階,也補上個人請求停止目的外利用之機制,並把整套規定的適用範圍擴及於衛福部主管的所有「...
【座談會】健康與社福資料再利用之法制根基

18 April 2024 | 05:52 PM      

負責任的人工智慧發展基礎,仰賴堅實的資料治理法制。本場座邀請個資法與憲法之學者、健保資料庫案當事人及代理人,共同由敏感的健康與社會福利資料切入,討論因應科技發展的需求下,如何完善台灣法制與實踐資訊隱私? 衛福部今年3月公布「...
【人權護台灣座談】隱私權作為民主的基石:全民指紋檔、健保資料庫、人工智慧的挑戰

18 April 2024 | 02:51 PM      

遠離獨裁國家,公民需要充足的自主性。公民社會拒絕按押指紋才能換發身分證,催生出影響台灣隱私權深遠的釋字603號解釋。十幾年來國家默默當起資料掮客,將健保就醫資料未經個人同意提供第三方研究利用,且禁止個人請求退出 ;...
【側記】預見人權風險的AI發展環境:從資料治理到風險評估
法治社會下無論是自然人、法人、或政府機構,都會透過法律解決各種「決定」之間的摩擦或問題,AI的介入卻導致「決定」的過程不透明、難以公開,導致人的基本權利容易在AI的發展中受到忽視與侵害。
數位醫療發展條例公聽會發言稿
在個資保護機關尚未成立,也尚未建立因應大數據、AI發展的個資保護規範,就大開整合利用大門,反而提升隱私侵害的風險。草案第四章,直接違反111年憲判字第13號憲法判決意旨。
教育部學倫中心請勿製造敵意—大型資料庫的研究倫理應顧當事人權利
教育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在其登入後的「使用大型資料庫研究倫理」課後測驗中,要求答題者回答「攻擊健保資料供研究使用最有力,還為此提告的團體」為何。我們認為,如此粗糙、離題,甚至具針對性的出題方式,...
再次申請退出健保資料目的外利用:憲法法庭已宣告違憲,應立即採取保護措施,緩解隱私侵害
申請人共同關心,健保資料提供給第三方做研究,能夠在合乎醫學研究倫理,以及完善資料治理的制度下,尊重患者掌控敏感個資的最後一道防線
健康資料的使用條件:歐盟個資保護機關意見與台灣現況
日常使用手機應用程式紀錄運動與健康狀態,生病時就醫留下的資料和醫療影像,電子化及雲端服務讓健康資料更容易被儲存及分享,健康資料被用於個人未同意或難以控制的情境也數見不鮮。世界醫師會於2016年修訂通過《 台北宣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