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不顧環評遭法院撤銷,各界及多數社子島居民呼籲市府應重擬社子島計畫,5/14將再度召開第二場次「社子島地區區段徵收事業計畫公聽會」。 第一場次公聽會時社子島自救會提出:「北市府並未提出符合土徵條例要求的事業計畫,會議屬無效」的重大程序瑕疵。但第二場次公聽會會議資料,仍未提出依都市計畫法或其他目的事業機關主管法令所辦理的事業計畫。甚且對於前次會議自救會提出的程序違法問題,完全未加以記錄與回應。 社子島自救會將帶領居民再度於公聽會前召開記者會,抗議北市府持續違法、執迷不悟,要求立即停開違法公聽會,撤銷生態社子島計畫。
社子島自救會:蔣萬安市府無視判決 強推徵收 將成歷史暴行
社子島自救會發言人李華萍痛批,市府罔顧法院撤銷環評的判決,繼續強推爭議重重的社子島開發計畫,令人憤怒且無法接受。她強調,社子島案是全台前五大迫遷案,環評在2022年通過後,居民不服委託律師團提起訴訟,終於在4月17日由行政法院判決勝訴,撤銷社子島環評。然而,市府卻仍無視判決,堅持推動後續區段徵收流程,明顯違法。
李華萍指出,環評被撤銷後,所有開發程序都應立即停止,但市府卻無動於衷。無論是3月11日或5月14日的公聽會,市府始終未依法提出事業計畫。她強調,所謂「區段徵收事業計畫」根本是子虛烏有,區段徵收只是徵收手段,而非事業計畫。連公聽會主席范乾峯也於3月11日會議中承認法律上根本沒有「區段徵收事業計畫」這一名詞,顯示市府的程序公然違法。她憤怒表示,蔣萬安市長身為法律人,卻知法玩法,罔顧司法判決與百姓意願,只為維護財團利益、加速土地炒作。市長不僅忽視社子島1.1萬名居民的生存權、工作權與財產權,更背棄最大同理心保留聚落的選前承諾,如今成為「選前許承諾,選後下毒手」的不安市長。
自救會嚴正警告,市府若持續強行推動違法開發,只會加深社會對抗與衝突,歷史終將記錄這些暴行。她呼籲市府立即撤銷開發計畫,解除社子島禁建,落實九大聚落保留,才是真正符合居民最大共識的出路。
社子島居民李永木:安置是騙局 政府圖利特定家族
社子島居民李永木表示,他自1970年出生至今,55年來住在社子島延平北路九段,是土生土長的在地居民。他痛批,社子島開發案從柯文哲市府到蔣萬安市府,仍延續最粗暴的全區區段徵收手法,讓居民絕望。
李永木指出,市府聲稱以「成本價安置住宅」照顧居民,但所謂成本價從1200萬一路暴漲到2800萬,還沒蓋就暴漲,根本是騙局。他怒斥,成本價根本不透明,宛如爆米花一樣隨時膨脹。更令人不滿的是,市府曾在內政部會議文件聲稱1970年前舊聚落可保留,但會議簡報卻用錯誤圖資,將延平北路九段117號以後的原聚落全區徵收,只獨留台北海院分院(延平北路212號),該地為民進黨議員林世宗家族資產。李永木質疑,市府是否涉嫌提供假圖資誤導內政部,圖利特定家族,並痛批林議員不僅不避嫌,反而推動加速徵收。他怒問:「市府口中的商業價值,就能驅趕居民、獨保特定家族產業?我們原居民難道連家落何處都不配知道嗎?」
徐世榮:違法開發無效在先 市府不得切割硬推徵收
政治大學地政系兼任特聘教授徐世榮指出,《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4條明文規定,環評未經審查或遭撤銷,主管機關不得為任何開發行為之許可,而《行政程序法》第110條第4項亦清楚指出,「無效之行政處分自始不生效力」,並應溯及既往。因此,依據現行法律,社子島開發計畫所有相關行為,包括區段徵收在內,皆應全面停止。法院更於判決中明示,本案開發計畫涉及防洪、都市計畫、環評、文資保存及區段徵收等多階段行政行為,屬於一體,任何一個階段違法,整體計畫即告無效,不得切割處理。
他嚴厲批評,市府不僅強行召開會議,更至今無法清楚說明所謂「區段徵收事業計畫」為何。該名詞既無法源依據,市府卻迄未提出合法、完整的事業計畫書,僅以簡報圖片敷衍了事。依《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土地徵收範圍必須以事業所需為限,若無明確事業計畫,就無從證明徵收必要性,徵收行為自然失去法律正當性。
市府此舉不僅嚴重破壞法律程序與正當性,踐踏居民在憲法保障下的財產權與基本權利。他呼籲市府立即停止違法程序,撤回公聽會安排,並應依法律程序重擬計畫,正視居民權利,不可再執迷不悟,淪為土地開發利益集團的工具。
台灣人權促進會:市府應立即檢討都市計畫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余宜家指出,台北市政府推動的「生態社子島」計畫,表面標榜生態,實則採取最具爭議的全面區段徵收,會將社子島百年聚落連根拔除,撕裂在地社群,更將消滅好幾代的居來累積的人文地景與生活紋理。她強調,社子島居民不是拒絕發展,而是無法接受以滅村、夷平家園為代價的開發模式。然而,市府一再漠視自救會多年來清楚表達的訴求,執迷於形式公聽會與區段徵收手段,卻不願意根本檢討都市計畫,讓都市計畫涵融在地真正需要的公共設施,與合理的開發建議。最後呼籲,市府應正視程序瑕疵,撤回現有計畫,重新釐清社子島真正需要的公共設施與發展條件,提出能讓居民在禁建五十多年後,有尊嚴地重建家園的替代方案。同時,內政部作為土地徵收主管機關,亦應嚴格把關,拒絕許可這項違反程序、侵害居民基本權利的計畫。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七成地主無法單獨配地、將對市府帶來沈重財務負擔,極不合理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副執行長許博任的表示,社子島的土地徵收計劃,從各個角度來看,都是相當不合理,甚至是支持開發的居民,都應該要反對。首先,市府自陳,百分之七十的社子島地主,將無法單獨配地;這與區段徵收是要能讓居民配地為徵收補償的要旨相違背。此外,本案在財務上,市府預計投入兩千多億,在開發年期中,財務負擔最重的時候,將舉債一千八百億,這幾乎已經等於台北市府一年的預算。這不只是會給市府整體的財務帶來極大的負擔,單押社子島的開發,也代表市府在同一期間難以同步發展其他的開發計劃,這對城市發展來說,也是極爲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