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7/25 台灣人權促進會聲明
台灣即將迎來民主化以來,最多民選公職同時接受罷免投票檢視的時刻。在本次罷免行動過程中,我們觀察到諸多不利於健康民主發展的現象,包括:罷免連署站與集會活動受到不當刁難、街頭志工長期面對系統性口語與肢體攻擊,乃至於投票通知與投開票所安排出現行政瑕疵,整體氛圍造成壓力與恐懼,違背民主社會保障人民政治參與的基本原則。自由且無懼的行使公民權,是民主體制的權利與責任,本會呼籲每位有投票權的公民,請挺身而出,用選票表達立場。
各級政府本應在罷免行動中保障公民在罷免行動中的權利,包含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等。我們期待,無論結果如何,各政治人物都能謙虛以對,放下政黨利益與對立,以人民為先。畢竟這次投票,象徵著無數公民走在最前線,撐出解開當前憲政僵局可能出路的努力。
此次罷免的行動,具體呈現現行憲法(包含增修條文)化解政治僵局的工具未見適足。藍白陣營在總統選舉失利後,試圖透過在立法院的合作,以達到實質執政的目的,但卻忽略在台灣現行憲政體制下,行政有立法所欠缺的專業性,且行政權、立法權各自有其民主正當性的基礎,立法權終究不能取代行政權的規範現實。
依憲法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施政有所不滿時,本有不信任投票的工具作為手段,但藍、白陣營一方面不願意對內閣提出不信任投票,另一方面卻又屢屢透過席次優勢,完全不顧執行的可行性,意圖將國家帶向與執政團隊所設定目標南轅北轍的方向,紊亂了行政與立法在憲政功能上的分際。行政院受限於憲法增修條文,無法主動解散國會,制衡工具僅剩覆議與違憲審查。然而,前者在當前政治氛圍中難以奏效,後者則受限於憲法法庭未能有效發揮其應有功能,導致僵局難以化解。在現行制度背景下,公民選擇以「大罷免」的方式,達到實質上「解散立法院」的效果,只能說是不得不的選擇。
從健康的民主運作來說,罷免終究不能當成民主政治的常態手段,自由委任制仍應是民主理論重要的基礎。罷免的諸多制度設計易滋生爭議,例如多階段連署、門檻的要求等等,多留有政治操弄、惡用的空間。此波罷免行動過後,我們期待朝野政黨能在沛然活躍的公民行動基礎上,共同思考在憲法層次打造出更理想、能夠解開政治僵局的制度設計;終究,台灣人民同舟一命,我們必須在守護憲政民主的基礎上,團結面對日益嚴峻的國際政治變局以及中國極權擴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