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公投與能源轉型—在投票前你該了解的事
本次講座邀請了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徐偉群老師以及地球公民基金會董事長李根政老師,從多元角度深入剖析核能政策與公投相關議題。講座前半場由徐偉群老師主講,從公投制度與憲政體制的架構出發,探討能源議題中常被忽略的人權保障及政治挑戰,帶領大家理解公投背後的法律與制度脈絡。後半場則由李根政老師帶來台灣能源現況的細緻解析,分享能源民主的實踐經驗,並對我們在能源轉型道路上的方向提出思考與討論。
公投法制脈絡下的核三重啟爭議與深層法律挑戰
徐老師從法學及政策分析角度切入,透過公投案的主體結構和憲法法理,深入探討重啟核三公投案的合法性與其複雜挑戰。此次公投案屬於立法院通過的「附條件同意」重大政策公投,而非直接的法律變更案,其效力來自《公投法》賦予的執行力,因此不構成違憲,人民可透過公投決定重大政策方向。
關於能否以公投決定人權與環境議題,徐老師舉出多個成功及失敗的國際案例,譬如愛爾蘭2015年同婚合法化公投、南非1992年種族隔離廢除公投等,顯示公投在框架合理下,確實可作為促進制度性改變的人權手段。然而,核心仍是「提案及結果是否違憲」。依據司法院釋字第748號,公投從提案、投票到結果均不得違反憲法基本保障。這層審查在現有公投法制中,尤其對立法院通過的重大政策公投,尚無完善的違憲審查機制,造成制度缺口與法律灰色地帶。
在論及核三公投是否為全國性議題時,徐老師引述公投法相關規定,核三屬於中央層級管轄的公用事業及核能設施,非地方自治事項,難以合理解釋為地方性公投範疇。且雖有低放射性廢棄物設置須經地方公投之特例,但整體而言,此案無疑屬全國公投範圍。
面對公投案合法性疑慮,依現行環境基本法及氣候變遷因應法,核三案在程序及法條上難以判定為「違法」,因缺乏明確強制規範或條件限制。況且《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的20年再運轉期限,也為重啟設下法律障礙,難以違反。
對於在地居民權益的保障,若公投過關,法上無阻止結果生效機制,但徐老師提醒,該公投案屬重大政策公投,依《公投法》第30條具一定程度拘束力,需由總統或權責機關實踐必要措施,但裁量空間相當大,且拘束力僅維持兩年。且須注意,台電為私人法人,無法律義務配合政府指令重啟核三,意即公投結果並非強制令。
總結來說,徐老師認為,核三重啟問題不僅是公投的法律效果,更是弊端重重的政治問題。最大挑戰來自政黨和媒體可能的扭曲宣傳,無論是否須重啟核三,台電皆可能遭受錯誤指責。而執政者可能利公投結果為政治工具強行推動,令此議題更添複雜。面對此局勢,徐老師主張首重說服選民投不同意票,防堵問題擴大,若不幸過關,則必須依循訴願和行政訴訟路徑,爭取法律面制衡。
核三重啟的風險、成本與能源轉型的全局視野
在講座的後半段,李老師以能源安全、環境與公共衛生為基礎,從技術實務與社會影響的角度,詳細闡述核三重啟的諸多疑慮,以及台灣能源轉型的困境和展望。
首先,李老師強調,台灣已於2025年5月17日完成核電歸零,核三目前正進入正式除役程序,重啟並不是簡單的「延役」,而是長時間的技術復原和法規審核過程,預估需耗費5到10年的時間,且需花費近3900億新台幣。重啟之前必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這將進一步延長執行時間與不確定性。
安全層面,李老師揭露核三過去事故頻傳,包括1985年因共振現象引發火災,以及2001年「全黑」停電事件,後者幾乎造成核災風險升高。此類紀錄突顯重啟核三風險極高,且台灣擁有恆春斷層等活斷層帶,地震與複合型災害的不可預測性,使管理高風險核能設施更加困難。以日本福島核災影響約200公里為例,若發生核災,台灣南部至中部大範圍將遭波及,衝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關於核廢料議題,李老師以全球核廢料處理現況為例指出,台灣尚無安全且永續的最終處置場,目前高放射性廢料集中在三座核電廠,同時低放射性廢料堆置蘭嶼數量龐大。全球僅芬蘭Onkalo深埋500公尺的處理場達到永久隔離標準,台灣現階段核廢料問題仍無解。這種風險與責任代代相傳,非一朝一夕可解。
社會面,李老師批評社區居民因依賴回饋金而轉變立場支持核電,反映政策誘因與民意間的矛盾。核三地區過去回饋金制度讓居民在經濟上產生依賴,卻忽視長遠安全與環境風險。
從能源大方向來看,李老師指出全球核能復興多為政治話術,真正趨勢是再生能源快速崛起。台灣欠缺符合歐盟標準的核電綠電條件,且台積電等重點企業明確追求再生能源,代表產業界未將核能列入必須。至於第四代小型模組核電(SMR)屬未成熟技術,成本高且持續產生核廢料,預計2030年以後方可能進入商業運轉,投資時程長且風險大,非立即解方。
電網層面,台灣備轉容量穩定維持6-10%以上,核三停機前日供電僅占3%,故核三重啟非能源結構的剛需。李老師澄清,過去缺電傳言與跳電事件不同,並非系統性缺電,烏俄戰爭及電價上升是外部因素。對空氣污染,廢核導致火力全開及空污惡化為謠言,實際上燃煤與燃氣具有不同污染特性,且高雄空污改善顯示政府環保政策有成效。境外污染源與交通已成空污主因。
紀錄:Amber (台權會南辦實習生)
攝影:林婉婷(教會公報社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