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很感謝伴侶盟讓跨性別者人權與廢除強制手術的議題,堅持到此刻,並聚集如此多的夥伴一起呼籲政府行政權,應立即落實跨性別者作為人的基本人權。尤其在同婚法案與跨國同婚議題都有進展之後,跨性別者在台灣所遭遇的歧視污名從來沒有少過。
現在已經是2025年,但12年前,早在2013年的兩公約初次國家報告審查結論性意見第54點就已指出:「專家關切包括跨性別在內多元性別認同者的生活情況。跟在許多其他國家一樣,這些人經常遭到大多數民眾的排斥、邊緣化、歧視與侵犯 。」
也正因為這個關鍵的結論性意見,當時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所召開落實結論性意見會議,就開始深度討論跨性別者免術換證的議題,並舉辦非常多有公民社會和相關政府機關參與的溝通會議,特別是在2013年10月8日就已根據這個結論性意見做成重要決議:「請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在102年11月底前召開會議,協調內政部及衛生福利部等相關機關研商如何完善跨性別登記之相關措施。」12年後,我們看到這個跨性別人權議題也已不斷被更多國際審查委員與司法權勝訴判決背書,內政部應該怎麼做已經是清楚定見。
12年,都已經可以經歷三次大選,但不論是國民黨還是民進黨政府執政,行政權都放任這個明顯違反國際人權規範的跨性別者議題,持續處於違反兩公約施行法的狀態。但行政權特別是內政部,仍不願面對自己違反尊重人權國家義務的事實,特別是2009年兩公約施行法第8條明確規定,不符合兩公約的法律命令行政措施都應在兩年內修訂完成,行政院2008年的強制手術函釋法律位階如此低,竟然可以在2011年兩年修法期限通過後還撐了14年,我們要問,內政部的依法行政在哪裡?
因此,我們要特別強調與嚴正主張,今天記者會的第一個訴求:內政部應立即馬上無條件依照兩公約施行法撤銷違反人權的函釋。
記者會發言稿
施逸翔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