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城為桃園重大的區段徵收案,即使區段徵收制度長期被學界、實務界詬病為有明確違憲疑慮,且其他搬遷地區土地改良物徵收案,地上物查估作業、協議價購程序未完竣,而安置計畫也存在重大爭議。在開發期程不具急迫性,不影響第三跑道及優先區的進度下,仍然以線上徵收審議會的方式通過審議。從線上會議產生的「數位落差」問題,導致民眾無法參與審議會議陳情,對民眾損傷更是無可言喻。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保障直接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是指人們不僅要能獲得相關的資訊, 更要有影響決策進程的機會,聯合國也在多份文件中強調有意義的參與是人權得以獲得保障的核心。
航空城一案的數位落差問題並非特例,因許多開發案件落在鄉村地區,利害相關人多是不擅長使用網路的長輩,即便是生活在都市的民眾,若無一定教育、社經地位,恐怕也沒有熟練使用線上會議工具的能力。政府機關為避免開發案進度延宕,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都市計畫委員會、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已改線上舉行。然而,上述合議制委員會、小組的組織規程、設置要點,皆未規定可以採網路視訊方式進行審議,機關逕行改採線上審議,無法確保合議制精神能落實,審議會議的適法性恐有疑慮。甚至有部分地方政府及中央部會,罔顧防疫規定仍然採實體會議或部分實體會議的方式進行,儼然成為防疫破口,亦有民間開發單位,欲突襲倉促召開線上開發案說明會。從國際經驗來看,疫情期間民眾參與公共政策討論的困難,甚至導致實質民眾參與的倒退,也在多國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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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聲明】強行以線上徵審會通過航空城地上物徵收,嚴重侵害人民權益。 航空城爭議未解,持續抵抗不義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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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政府資訊公開
台權會針對「健保卡註記高風險族群」與「政府與電信業者合作之防疫監控措施」申請資訊公開。前者有關註記特定「高風險族群」健保卡之措施、指揮中心與電信業者分析足跡等措施、查調外籍人士網頁瀏覽紀錄。後者詢問的防疫措施包含:
2020年-2021年1月的電子監控防疫措施
從2020邁入2021,政府啟動「天網」辨識大型活動參與者,更從五月天的演場會中找出「自主健康管理者」,電子圍籬的使用也從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地點擴張至公共場所,對象延伸至自主健康管理者。
台權會今年一月聲明點出台灣防疫使用的電子監控措施有以下三個問題:
天網輻射出的功能蠕變與多重監控也是台權會關注的問題點。單就跨年期間採取的措施討論,便存在下列三個問題:
❷ 疊加於實名制上層層交織的監控是否符合最小侵害原則與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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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 簡訊實聯制
為了防疫目的而使用的簡訊實聯制,雖有指揮中心「僅用在防疫目的」的承諾,卻發生警方偵辦竊案使用實聯制個資,以及法官投書指出審核搜索票時發現警方欲調取實聯制個資。此類事件再次顯示目前並無法遏止防疫個資遭其他機關以其他目的調取的行為。惟有完善法制,才能確實限制防疫個資的挪用,而不是仰賴個別法官(或長官)的心證與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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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 健保卡經超商從事醫療外用途
行政院在疫情期間授權超商可使用健保卡領取口罩,本已有違法疑慮;然而行政院更授權超商以健保卡領售振興券,台權會對此表示這將是進一步違法濫權的行政行為。
若行政院授權各超商執行實名領售振興券,則消費者的消費紀錄將更容易被業者所掌握,這個政策也將成為行政院明目張膽透過其利誘,將人民個資販賣給企業的狀況。我們必須再三強調,行政院應秉持依法行政的原則使用健保卡,更不應允許超商業者透過健保卡或任何實名機制,執行領售振興券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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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 苗栗移工禁令與民間企業移工禁令
苗栗縣政府提出的移工禁令,禁止全縣所有移工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外出、生活採買要由專人負責、上下班移動要由業者與仲介負責接送、以及警察單位的加強查察。部分民間企業也紛紛仿效,提出各自的移工禁令,嚴重歧視各產業的外籍移工。台權會針對這項將所有移工視為潛在確診者,毫無人權意識的政策發出聲明,並呼籲應立即撤銷這個歧視禁令。每一位社福移工幾乎都是陪伴、照護台灣人長輩的照顧者,而苗栗縣對於移工歧視性的禁令,無異於嚴重衝擊這七千多個家庭的長照需求。必須再次呼籲,能夠讓台灣脫離三級甚至穩定回歸日常生活的關鍵,絕對是基於透明、問責、與信任的防疫措施,任何容易製造恐慌、猜疑、甚至獵巫的措施,都是不利防疫甚至是加速疫情的溫床。除此之外,移工們的通譯需求與政府提供的防疫指引須知也一直是重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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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苗栗縣長移工禁令公然歧視 禁止社福移工外出將嚴重衝擊長照需求家庭
- 歧視移工禁令到處都是 指揮中心應清楚說明
- 看好了苗栗縣長!請不要再示範一次三週內解除歧視移工「成就」!
- 指揮中心認證:苗栗移工禁令 無法律拘束力
特定族群禁止出國與公布姓名
疫情至今,共有兩次發布旅遊禁令的事件,一次是針對「醫事人員」,一次則是本次針對縣市政府及行政院發布「禁止高中以下師生」出國。而無論是禁止「醫事人員」或「高中以下師生」出國,皆屬大規模限制憲法第10條所保障人民遷徙自由的手段。這類高度限制人民基本權的措施,理應在法律上有明確的使用時機,並說明採取相關手段所欲保障的法律利益為何,以及是否能通過比例原則的檢驗,最後選擇對人民侵害最小的措施執行。
如「非必要」前往第三級警示國家旅行,且最後「確診」的個案上。根據疫情指揮中心的說法,人民未來如符合上述要件,將會公布其姓名,但此項措施應遵守前述原則,有更細緻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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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權會聲明】當法治國遇上病毒:勿濫用概括條款,防疫與民主才能共存
全棟大樓強制隔離事件
台權會針對鳳山某大樓強制隔離措施發出聲明。強制隔離是對於人身自由的限制,而人身自由為個人基本權利,受憲法第8條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9條保障,人身自由一旦受限,許多個人權利也將無法受到實質保障。如釋字第690號解釋所述「宜明確規範強制隔離應有合理之最長期限,及決定施行強制隔離處置相關之組織、程序等辦法以資依循,並建立受隔離者或其親屬不服得及時請求法院救濟,暨對前述受強制隔離者予以合理補償之機制」。
防疫的措施須符合法律保留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及比例原則,且現行法制的漏洞,應由行政院、法務部、衛福部及地方政府等主管機關進行相關規範全面檢討,並建立相關配套措施,為第一線行政人員提供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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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 我是台灣人,可以順利返國嗎? 秋冬防疫專案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月27日表示其因應COVID-19秋冬防疫專案,要求旅客登機前需附「3日內核酸檢驗報告」一事「符合憲法保護人民基本權之意旨」、「並無違憲之虞」。指揮中心採取相關措施,努力維護國人健康安全,並持續堅守台灣成為全球防疫典範,本應予肯定。但台權會所要指出的是,這次指揮中心自抒的無違憲聲明,卻漠視國人返國不僅是憲法保障基本權利的核心,也漠視已具有國內法效力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2條保障遷徙自由的人權,更漠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對人員移動規範密度極低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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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 台南家戶聯防政策聲明
台權會針對台南市政府提供獎金,鼓勵民眾通報未篩檢的南返者前往篩檢的家戶聯防政策發布聲明。在全國共同防疫的過程中,在政府大致都願意對公眾公開透明各種防疫資訊與相關政策的情況下,除了各種個資隱私與監控的防疫措施有人權疑議之外,相對成熟的公民社會與能被問責的政府機關,才維持了官民之間基礎的相互信任關係。此外,傳染病防治法的治理架構是回歸於中央政府在各項傳染病防治的「監督、指揮、輔導及考核」,台南市府應遵守並落實中央政府與監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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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台南「家戶聯防」製造猜疑防不了疫情 台權會呼籲台南市長回歸中央疫情指揮
2021年5月 言論自由
台灣疫情升溫,全國進入三級警戒,行政院在5月19日迅速反應並提出試圖掌握染疫者足跡之方式:簡訊實聯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在昨日(5/23)上午的記者會表示:「臉書流傳『簡訊實聯制侵害個人隱私,政府藉機監控人民行蹤』為不實訊息,民眾若散播假訊息將構成犯罪,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或併科三百萬罰金。」
台權會提出兩點呼籲:第一,政府應對外說明人民對於簡訊實聯制的疑慮。第二,人民質疑簡訊實聯制是公共議題,政府莫以重罰侵害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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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 是誰稽核簡訊實聯制系統? 公共討論不應打為假訊息!
2021年5月 防疫工作下的警察執法與警力分配
台權會與台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教授們,針對警政署與地方警局擴張無謂的日常勤務與活動一事,共同發起聲明。聲明內容以「四個停止」為主要呼籲。
❶ 立即「公告」或函示各級警局及所屬機關,停止至少一年的專案及績效評比,讓警察回歸正常勤務,並全力協助抗疫。
❷ 立即停止「加強協尋在這些營業場所工作之外籍人士、移工或新住民、八大行業,協助到醫院篩檢。每尋獲這些人士、迅速重奬。」等違反防疫與人權之績效作為。此舉,不但污名這些外籍與相關行業人士,也迫使他們不願意或無法獲得醫療檢驗與相關資源。
❸ 立即停止各級行政與警政長官頻頻跨縣市、跨區域視察、督導、「鼓勵」各地警察於機關辦公室待命防疫準備工作,造成基層接待工作增加及疫情擴散之可能。
❹ 立即停止未有法源說明、無防護設備、高相互感染風險的「汽機車口罩臨檢站」作為,內政部、警政署在給予員警清晰法源闡述、全套防護設備、充分公衛知識前,請停止此類自殺式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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