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戰倒數票投誰家?看清誰挺人權!台灣人權促進會公布人權八問各黨承諾
2023/12/28
距離2024台灣總統與立法委員大選日,只剩下17天。這場不僅關乎台灣人民未來、也牽動國際政治局勢走向的國家選舉,卻依然在各種政黨算計與負面選舉中進行至今,而攸關人民基本人權的重要議題,如這次台權會公開對各候選人提出的人權八問(請見附件的QRcode),始終無法成為各總統候選人與各政黨政策辯論的輿論焦點,台權會不禁要為所有關心人權的選民質問:保障人權仍是各候選人與政黨從政的初衷嗎?
這人權八問與所要求的承諾事項,涉及未來台灣總統與立法者們,如何因應各種艱難的人權議題,包括如何救援在中國被失蹤的台灣人民、如何保障遠洋漁工享有Wi-Fi通訊權、如何建立難民庇護機制、如何制度性修法保障人民居住權、如何保障人民個資隱私權:不會強制換發數位身份證、及使用個資應取得同意,如何修改集會遊行法中違反人權的規定、如何對警政系統進行全面改革,以及如何深化人權保障機制等。
為了讓所有選民與關注台灣這場重要選舉的各界,看清楚各總統候選人與各政黨的人權意識與政策承諾,台權會早於今年10月4日就正式公布大選人權八問,並透過正式紙本郵件、電子郵件、與社群粉專等分別寄給3組總統候選人、及16個有登記不分區的政黨,截至12月26日,本會已收到民主進步黨、中國國民黨、台灣民眾黨、時代力量、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灣綠黨、台灣基進、台灣維新、台灣雙語無法黨共9個政黨的回覆。
各總統候選人與各政黨的回覆與承諾總體概況
本會根據各總統候選人所屬政黨與其他有登記不分區之政黨的回覆情況(詳細回覆狀況請見附件的QRcode),彙整成以下一覽表。由於台灣基進、台灣維新、雙語無法黨等三個政黨雖全數同意八大承諾,但並無具體論述,因此內文不進行評論:
首先,就這次大選有提出總統候選人之三大政黨,其各項人權提問的回覆與承諾,本會要特別提醒各選民的是:
民進黨作為過去執政八年且國會席次佔多數的政黨,多數回應延續其政策方針。在數位人權和隱私權保障的提問並沒有正面回覆問題,且在遠洋漁工強迫勞動、難民庇護機制、反迫遷與居住權、與集遊法等議題,皆未給予具體承諾,而是訴諸社會對話與共識、調整落實策略與需要研議等語言,符合過去八年執政在這些議題的表現。
國民黨作為較有政治實力的在野黨,這次回覆人權政策的內容乍似有做足功課,但卻被執政作為打臉。在居住權與反迫遷議題,雖表達修法意願,但對照地方執政的表現:如蔣萬安市長未放棄用區段徵收開發台北社子島,侯友宜市長任內的新北市塭仔圳重劃案、楊文科縣長主導的竹東二三重埔區段徵收與璞玉計畫;舉凡國民黨執政縣市,都存在大量土地開發案件爭議,顯然欠缺保障人權的意識,仍令選民擔憂是否能真正兌現承諾。特別要指出的是,國民黨在集遊法的回覆仍較偏向國家安全與社會秩序的控制,完全違反兩公約有關和平集會權的保障。在數位人權和隱私保障的兩個子題,國民黨也未給足承諾,認為數位身份證需要社會共識,沒直接回應「個資目的外利用」的問題。
民眾黨雖然在難民與集遊法這兩題所給的承諾與論述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但在包括遠洋漁工Wi-Fi通訊權、居住權與反迫遷、數位人權與隱私、及深化人權保障機制多個提問,皆答非所問。特別令人擔憂的是,在有關「台灣人民在中國被失蹤與人權侵害」的這題,有別於民進黨與國民黨都有提到中國侵害人權的風險,民眾黨仍樂觀期待中國要扮演一個負責任的大國,完全與事實脫節。
時代力量黨是在立法院擁有最少席次的在野黨,在這次的人權八問中,不僅回覆的論述到位,亦有具體提出該黨過去在立法院問政的相關佐證資料,包括所提的人權法草案、相關的預算提案等。
最後,台灣綠黨與歐巴桑聯盟作為主張進步價值的小黨,在多數的提問皆勇於承諾,唯特別要提出的是,歐巴桑聯盟在數位人權和隱私權這題,並無具體論述僅有宣示性的承諾,而台灣綠黨則沒有直接回應問題。
正視中國極權擴張對台灣與全球人權的侵害
台權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進一步評論各黨就台灣人在中國被強迫失蹤、遠洋漁工強迫勞動議題、以及深化人權機制的承諾。首先,就台灣人在中國被侵害人權的議題,全球各國都已審慎應對中國在各方面對於人權侵害的風險,就如同總體評論所述,民眾黨與國民黨皆對於中國「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大國」或「增進與中國的互動和溝通」與「期待中國完善法律制度」,有過度樂觀與錯判情勢的狀況,反觀民進黨、時代力量、台灣綠黨、與歐巴桑聯盟,就有比較明確的觀點與對於中國侵害人權的批判,特別是台灣綠黨與歐巴桑聯盟都有提到,當台灣人在中國被侵害人權時,如何強化台灣與國際社群的合作,協同透過邦交國、友好國家、國際組織、結合官方、民間資源、無論是國內或國外同樣重視人權的NGO或企業,向中國施壓,並盡一切努力進行營救。
立法讓遠洋漁工享有Wi-Fi,方能降低海上強迫勞動風險
在關於制度性規範遠洋漁工使用Wi-Fi通訊權的議題,民進黨作為執政黨且正在推動「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在這議題的回覆仍不出目前漁業署的各項改善措施,因此不管是本題所關注的Wi-Fi通訊權,還是讓根本上讓遠洋漁工適用勞基法,民進黨的回覆仍無法根本解決海上強迫勞動的問題,僅回覆「逐步調整普及Wi-Fi專案的策略」是不夠的。至於國民黨雖給了完整的承諾,對於問題的診斷也算到位,但由於過往該黨對於這議題並無相關的論述與政策行動,因此仍需要仔細觀察與審視。民眾黨在這題試圖從整體移工政策來回應提問,但遠洋漁工的強迫勞動過於嚴重,這樣的回應答非所問。值得一提的是,時代力量與歐巴桑聯盟都提到未來努力建立第三方的監管機制,不管是公布無良僱主給移工、母國知情,還是在貿易法規當中納入與勞動人權相關之標準和管制措施,似乎都接近於目前重要的強化漁業企業的人權責任與盡職調查的倡議方向。
從實際的施政與作為,才能判斷真的深化人權機制
在有關深化人權機制的積極性提問,民眾黨僅從原住民族與新住民與移工等族群平等事務來回覆但卻答非所問,這些面向固然重要,但在如何延續目前已有的人權基礎建設與進一步深化更堅實的人權政策,民眾黨的回覆無法說明。民進黨與國民黨雖然在承諾與論述都相對到位,回顧國際人權公約在地落實的過去14年,確實這兩大政黨都有參與其中。我們肯定民進黨近年成立國家人權委會與行政院人權處,並公佈多項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是重要人權施政,但令人遺憾的是,公民社會一再呼籲的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卻仍無進展。 雖然國民黨在這一題乍看之下是正面的論述,但對照國民黨國去到現在在中央與地方的施政,經常背離其所回覆的文字,就以國民黨所回覆的「 對人權侵犯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對任何人權侵犯行為進行嚴肅調查和處理,無論是政府官員還是私人企業。確保所有的人權侵犯都能得到公正的處理,並為受害者提供適當的賠償和救濟。」回頭看國民黨如何阻擋轉型正義的推動,以及許多政治暴力受害者看到這些文字,實在沒有說服力。
時代力量、台灣綠黨、與歐巴桑聯盟不僅正面承諾願意推動深化人權機制,且她們都特別強調處境不利者如何被人權機制所保護,台灣綠黨重視移工、跨性別者、性工作者們的人權議題。歐巴桑聯盟則特別在乎兒童的人權。
政商利益集團獨佔發展定義權力,才是迫遷主因
台權會涂予尹會長細緻評論各黨在居住權與數位人權的承諾。在居住權議題部分,民進黨固然表示其對人民享有居住權利的普世價值有所認知,但其保障居住權的作法卻僅侷限於正當程序或比例原則的立法或執法,未見其反省執政多年來透過政治力量放任財團「圈地」的惡習。至於國民黨一方面對於民進黨政府區段徵收、市地重劃、都市更新等政策多有批判,認為其忽視了民眾的居住和生存權,也認為民進黨政府對於非正規住居的長期不作為,使問題坐大,但另一方面國民黨除了訴求修法、從制度層面進行改革外,具體策略並沒有太多著墨;特別是其執政縣市的多有土地開發爭議案件,回應欠缺說服力。該黨似乎認為只要能夠確保民眾的發言權與參與,就可以平衡發展與居民權益,未能看出其有反省政商利益集團獨佔發展定義權力等結構性因素的誠意。民眾黨做出的是「呼口號」式的回應,沒有具體策略,也看不出解決問題的誠意與魄力。
時代力量針對居住權關連問題的回覆,相較於以上各政黨而言,則有較周延的思考與準備。該黨認為沒有正當理由的迫遷事件,肇因於土地整體開發體制為經濟成長至上的思維所支配,而體制上又未能有效遏止為金權階級所服務的土地侵奪。具體作法上,該黨已在此屆立法院提出土地徵收條例的全盤修正,內容包括廢止區段徵收、強化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機制和落實聽證程序等,確保土地徵收法制能夠符合憲政精神、經社文公約和其一般性意見書,以及聯合國「關於出於發展目的的搬遷或遷離問題的基本原則和準則」等規範的要求。
其他例如臺灣綠黨有提到,法律須明確規定土地開發案影響到非正規住戶時,其住民的諮商權利及配套安置措施;小歐盟認為土地徵收或涉及人民權益之開發規劃,皆納入更嚴謹完整之聽證程序;涉及非正規住戶之開發案,應從源頭徹底檢視開發之必要性以及土地徵收之合理性與必要性等,都是相對進步的主張。
人民未能享有充分資訊自主權,才是個資遭濫用的根本
台權會涂予尹會長在數位人權議題進一步指出,本次眾多政黨的回應均圍繞在獨立專責的個資保護機關,而未著力於大型資料庫治理與改善身分證字號浮濫蒐用之問題。民進黨未能在其回覆本會的函文中,承諾其取得政權後,不會強制全面換發數位身分證,就「使用他人個資從事從事目的外利用前,須取得當事人同意」之承諾請求,也未作出任何應諾,只一再重申其已依憲法法庭判決意旨修正個資法,擬將個資監理事務劃歸性質上屬獨立機關的個資會主責。並強調將來個資法修法會朝向個人資訊隱私獲得保障之方向處理。國民黨的回覆同樣未就本會訴求正面回覆,而是試圖透過「程序理性」的機制,強調數位身分證或個資法修法的議題,必須尋求社會上的共識,方能進一步推動;不過該黨指出政府就身分證字號的蒐用,應該採取更嚴格的措施,同時應加強對企業和機構處理個人資料的監管,確保前述個資蒐用者遵守最嚴格的資料保護標準;我們認為國民黨對於人民個資普遍遭到濫用固然具有相當的問題意識,但所提出的解方仍側重於整備資通安全的面向,輕忽了資訊自決的重要性。民眾黨的承諾也與國民黨類似,似乎認為只要整備資通安全,個資遭濫用的問題就能夠解決,忽略了個資遭濫用問題的根本,仍在於人民未能享有充分的資訊自主或自決,且在民眾黨的回應中,仍可見「政府必須繼續深化並擴大政府開放資訊的程度」等論述,對於個資保護的認知並不充分;該黨針對未來「個資會」運作,提到應賦予個資會訂定數位轉型政策的權能,決議由數發部部長督導執行等,對於獨立機關的功能發揮與課責等議題,顯得過度天真。
時代力量對於本會「數位人權」議題的兩項承諾請求,則將議題定位在資訊自決權的保障程度與範圍。該黨認為「數位身分證應當且僅當作為人民為了方便獲得行政服務而能自由選擇的工具,而非作為國家為了便於行政管理而強加於人民之上的數位刺青」,且認為法律應明確要求個資的「目的外使用」,必須另外取得同意,確保個資的利用與保管不違反當事人的利益或意願、有規則可循且受監督等。不過,該黨雖然支持由獨立機關「個資會」主責個資規範的執行,但在其回覆意見中並未明確說明應將其定位為相當中央二級或三級的獨立機關。臺灣綠黨同樣也以尊重個資主體的資訊自決為基調,主張應以法律明定數位身分證的用途,哪些機構或事項得以取得身分證資料,並限制收集、使用因身分證產生的數位足跡,對於個資會的定位則主張其獨立性應至少符合歐盟GDPR對會員國監督機關之要求。小歐盟則承諾其上任後,不會採取強制全面換發數位身分證,而要推動個資法的全盤修正,並更要求制定明確的責任歸屬與問責機制等。
建立難民庇護機制,是台灣作為國際社會成員的責任
台權會執委周宇修律師則就難民庇護機制、集會遊行權、與警察權各題進行評論。首先,就難民議題,民進黨的回覆可說如同其執政期間在難民議題的消極與不作為,雖然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有具體承諾,但截至目前為止並沒有看到政府有具體的難民法草案釋出,但也應指出,今年立法院在進進行入出國移民法修法時,移民署有以「臨時外僑登記證」提供「類推居留身分」,促使來台尋求庇護的外國人,能夠享有工作、就學、參與社會保險的權利,本會也提醒政府,完整的難民庇護機制才是正道,任何只想個案解決不願通案處理的作法,都不符合難民制度的意旨。事實上,所謂的「社會溝通與對話」以及「兩岸政治現實的審慎評估」,一直以來都是難民法與庇護機制無法實際推展的藉口。國民黨在這雖有論述,但作為國會第二大黨卻在整個屆期未曾提出任何法案,看不出對難民法的重視;相較於此,時代力量有以黨團民意提出草案,是了解且支持難民議題。再加上民眾黨、歐巴桑聯盟有具體的承諾,執政的民進黨在難民議題的保守與不動,實在令人失望。
值得一提的是,台灣綠黨有提出「通過專門掌管難民事務機構的組織法,設立難民局,確保其中具訓練有素的人員,以應對不同層面的難民需求。」是各政黨的回應中較為獨特的主張。
有執政過的民進黨與國民黨,現在都不想修改集遊法
就集會遊行法這一題,可以發現曾經執政過的國民黨與正在執政的民進黨,雖然都曾公開主張被稱為國安三法之一的集遊法違反憲法也違反兩公約,所以應該修法,但從這次人權八問兩黨的回覆顯示,修改集遊法中違反人權的條文,對這兩大政黨有諸多的疑慮。民進黨直接迴避集會遊行許可制的問題,在刑罰條文沒有正面回應,並對禁制區與警察命令解散權認為有限縮的必要,這樣的論述明顯有違公政公約第37號一般性意見對於人民和平集遊權的原則性保障。至於國民黨在集遊法的立場如前所述,基本上是以「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為前提的集會遊行管制法,完全符合國民黨從戒嚴時期以來一貫的立場與價值,也與已被諸多政治人物所遺忘的司法院釋字第718號解釋相違背。
時代力量、民眾黨、台灣綠黨、歐巴桑聯盟都正面承諾這題,值得一提的是,時代力量在如何廢除與修改集遊法中各項違反人權的條文,有深刻的論述,包括不管是「特許制」還是「原則許可制」皆構成對集會自由權之不符比例原則之限制、劃設禁制區本質上就是對表意「內容」的一般性事前管制,並特別談到警察對部分示威者的違法行為來要求整個集會解散有推高衝突的風險。這些論述都顯示時代力量對於和平集會權有充分的認識。
警政系統制度性全面改革,不管誰執政都刻不容緩責無旁貸
台權會執委周宇修律師最後就如何制度性改革警察權進行評論,民眾黨僅以列點五項回覆「1. 減少政治任命及杜絕酬庸2. 改善考績制度3. 善用 E 化、資訊化,緩解工作壓力4. 增加待遇,激勵士氣5. 保障警消行使團結權」並無具體論述,無法說明為何這五點足以對警政系統進行全面改革。台灣綠黨與歐巴桑聯盟都提到應建立「警察專案及績效管理委員會」,而民進黨對這題的問題診斷,也著重在改善警察的績效制度,以此來回應其他的問題,且論述過於簡單與空泛,相較於此,國民黨就各點有提出具體的修法方向與論述,比如修改《警察法》確保警察教育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及配合績效制度的改革、修正《警察人員權益保護法》保障員警勞動權益、以及支持建立獨立的警察監督機構。但我們也必須持平地說,當前警政體系制度的各種病灶,是早在國民黨威權時期與長期一黨專政的脈絡底下,逐漸長成現在的樣貌,為何這次國民黨在人權八問的承諾,在民主化後的台灣,沒有大力推行,則是選民必須審慎考量的面向。
時代力量從「九槍」紀錄片切入談警政改革的關鍵是當前政策制度引發基層員警與一般民眾間的擠壓,其中包含警察長期處於勞動強度高、職安保障低的工作環境,以至於影響其身心狀況及執法行為。並具體建議警察於工作場域的安全、待遇、教育三者必須完善健全,才有可能減少執法過當的。值得一提的是,歐巴桑聯盟特別在意如何強化警察理解處境不利者的教育。
各政黨回覆: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qcIYB0HECLL5i5AEXrBWbvzaGv0ko5tP
記者會直播:https://youtu.be/99ktsw8tg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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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
時間:2023年12月28日(四)9:00 am ~ 9:30 am
地點:立法院研究大樓102會議室(濟南路一段3-1號)
主持人:
施逸翔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
與談人:
涂予尹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
周宇修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
施逸翔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
新聞聯絡人:施逸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