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首次開庭結束,我們整理了法官詢問的重點議題,釐清內政部並未說明清楚的資訊。從數位足跡、晶片內有高解析度相片檔的目的,到資料清單期限,請內政部確實向人民交代,請正面處理隱私問題。
議題一:內政部如何看待數位足跡?
法官:當事人若擔心使用晶片身分證產生的數位足跡,被告有何配套?
內政部:因應行政網路化的需求,當事人選擇不在網路使用,自然不會留下數位足跡。足跡只有使用才有足跡。
議題二:內政部是否確認卡面資料與晶片內容?
法官:108/8/22的報告包括正面、背面、戶籍地區、公開區、加密區、自然人憑證區、ICAO區內容是否有再更改?
內政部:這是舊的,有新的會再提出,會滾動式檢討。
議題三:公開區、加密區有高解析度相片檔的目的?
法官:相片有規定畫素?除了卡面印製外,相片電子檔存在晶片的目的是?
內政部:高解析度印在身分證上較清晰。
議題四:資料清單內政部仍有許多規劃並不清楚
法官:證明書、資料清單具體規劃及格式為何?
內政部:目前尚在規劃中。
法官:資料清單是一次性或永久?
內政部:需用機關驗證是否有效。就此部分目前尚未規劃期限和用途。
法官:資料清單只能由本人使用嗎?
內政部:視辦理何種業務、需用機關之需求而定。
---------------------
【連署】反對全面換發晶片身分證 https://sites.google.com/tahr.org.tw/anti-eid-petition
首次開庭後律師和原告記者會https://www.tahr.org.tw/news/2814
民團為何提告內政部?https://www.tahr.org.tw/news/2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