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綱微調政府資訊公開案:台權會至國教院閱覽「課綱檢視工作報告」之聲明

依據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3年度訴字第1628號的「部分勝訴」判決,台灣人權促進會於11月7日前往國教院閱覽法院命該院應公開之「普通高級中學及職業學校課程綱要檢視工作報告」及相關附件。在檢視部份公開文件後,台權會有以下聲明:

一、國教院漠視基層教師意見,「課綱微調」過程粗糙

  從「普通高級中學及職業學校課程綱要檢視工作報告」,我們可以清楚看出國教院當初在微調課綱決策過程中行事粗糙!根本不尊重基層教師之意見!該份報告於102年12月做成,然而國教院在此以前,就已經提出課綱微調草案,國教院一方面交付課程課務發展工作圈蒐集教師意見,卻又完全無視基層教師及工作圈之意見,可見該院委託作成之工作報告,只是遮掩黑箱決策之遮羞布,並非真心想要檢討課綱修正之必要性。

二、政府機關渾然不知政府資訊公開之精神

  國教院人員當天對閱覽資料戒慎恐懼之態度,充分展現出行政機關對於「政府資訊公開」制度認知之淺薄!除了必須配合相關工作人員之時間,便民性有所不足外,更根本問題在於對人民申請閱覽的防範態度:閱覽時禁止攜帶背包,甚至一度不允許攜帶手機;閱覽現場工作人員任意對閱覽民眾進行拍攝;全程有兩倍於閱覽人數之人員隨時在場。

  若政府有意建立一個真正透明公開、可以民主監督的政府資訊公開制度,有心實踐「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一條「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之立法目的,那麼,閱覽政府資訊就不應該是這種提防申請民眾如同防賊的架式!

三、教育部應立即修正行政行為之疏失,公開課審會資訊

  本會也藉此呼籲教育部,應儘速將2014年1月底課審會相關資訊公開,以助於社會大眾釐清課綱案爭議!連目前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進行對教育部的課綱案政府資訊公開訴訟,也因教育部以其尚未決定資訊是否公開為由,沒有任何實質答辯、進而延宕訴訟進程,新政府下之教育部,手握政府資訊公開之主動權,有揭露過去黑箱決策之機會,切莫因循苟且,無視政府本應負有之受人民監督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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