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一個理性的法庭 - 記8/13李昌鈺博士為蘇案作證

文/李仰桓(東吳大學政治系博士生)

2010年8月13日,蘇建和案再次在高等法院開庭。李昌鈺博士這次以鑑定證人的身份出庭,檢辯雙方則針對李博士提出的鑑定報告進行詰問。

2007年,李博士以專家身份出庭為蘇案作證時,就根據命案現場的照片,判斷「不排除為一人犯案」。2008年6月,李博士得到法院令准,至汐止命案現場作現場重建,因而掌握更多具體的資料。這些資料無疑強化了他在2007年的看法,因此這次鑑定報告中的結論也更明確了:「極不可能四人同時行凶刀棍齊下砍殺二名被害人」、「本案極可能為王文孝一人所為」。

在審判長進行了例行的詢問後,就由辯方羅秉成律師對李博士發問。羅律師首先詢問李博士的學歷,以及在鑑識工作上的經驗。我猜想羅律師花了不少時間詢問李博士在鑑識科學上的成就,應該是因為2007年李博士的證詞,竟然遭檢察官批評為缺乏資格。李博士雖然維持一貫的謙遜風格,但還是念出了一長串的精彩資歷。果然隨後檢察官再詰問時,不敢再對李博士的資格進行挑戰。

接著就進入正題,羅律師要求李博士說明鑑定的過程及發現。與2007年一樣,李博士的推論依舊精彩。這次又委託專業公司精心製作3D模擬影片,犯罪現場的狀況因此一目了然。如果我的理解沒錯,李博士在庭上的報告至少包含四個重點:

1.如有多人行凶,血液在噴濺時必然會被人體阻擋,不會全部噴到牆上。然而,現場血液痕跡十分完整,沒有被阻擋的情形,可推斷當時只有一人行凶。或許因為李博士在2007年時就對這個論點提出不少說明,所以這次幾句話帶過,並未再多作解釋。接下來幾點他就花了不少時間說明。

2.李博士在現場重建時,以長度、類型不同的刀器示範砍殺的動作。結果發現,有些刀器由於長度過長,在揮動時一定會砍到天花板或牆壁、傢俱等。刀上的血跡也可能噴到天花板上面。可是,當時警方在蒐證時,牆壁、地板等地都照像了,就是沒有拍攝天花板。合理的推論是,當時天花板上並無血液留下,所以警方沒有拍攝。因此李博士認為,凶手使用的凶器可能只有菜刀,不可能是比菜刀更長的刀器(例如原判決書中說的開山刀)。同時,在那麼小的空間下,除非凶手只有一人,否則揮動長型的刀具一定也會傷到另外的凶手。

3.現場重建的結果,在算進傢俱、兩名被害人所佔的空間後,凶手可能的最大活動範圍已經不到2平方公尺。這個空間不可能容納四名男子揮舞刀器殺人。

4.根據血跡的型態,以及在現場的分佈狀況,推論行凶的可能過程:先拉開抽屜要偷東西,但還未找到什麼時,就驚動了男主人,因此砍殺他,這時又驚動女主人,凶手轉而砍殺她。接著,凶手又對兩人一輪猛砍,待兩人都死亡後,才再翻箱倒櫃,搜尋財物離去。

要先說明的是,上面是我十分不專業的記錄,無法保證精確,但意思應該不會大錯。事實上,李博士的論證複雜又精緻多了,因此顯得十分有力。

李博士說明完後,又花了一些時間回答辯護律師提出的問題。這些問題大多是前次開庭時,法醫研究所謝松善所提出來的。李博士一一作了說明。很有禮貌,但顯然對謝的意見無法認同。

在休息過後,輪到檢察官進行詰問,花了一個多小時。

要如何報導這一個多小時的情形呢?這實在讓我有些頭痛。如果我說,檢察官今天所問的問題實在很難重述,相信在場旁聽的朋友應該都會諒解我。我幾乎覺得是去聽了兩個不一樣的庭。上半場的李博士條理分明,充分說理,下半場的檢察官簡直是沒有方向,不知所云。我完全不曉得檢察官企圖證明什麼,她的詰問對了解案情也沒有幫助。

這可不是我一個人的偏見。辯方的許文彬律師不到五分鐘就按捺不住,幾次起身抗議檢察官的詰問完全只在細節打轉,對爭點的澄清一點幫助也沒有(例如一直爭論被告三人的胸寬、手長到底多少,還問李博士為何不親自測量?)。審判長雖然提醒許律師要控制情緒,但在接下來的時間裡,他連續四、五次同意辯方的抗議,不是要求檢察官把問題問清楚,就是要她換個問題,因為她同樣的問題問了好幾次。他甚至還代為回答:「李博士不是講好幾次了嗎?」後面一群旁聽的年青學生不時發出哄笑,我則瞥見維持秩序的法警也在偷笑。辯護律師團忙著安撫許律師,但老實講,我覺得他們一付幸災樂禍的樣子。

首當其衝的李博士則倒霉了。對檢察官這些幾近無厘頭的問題,他試著耐心解釋,但立場堅定。例如,他不斷強調,即使身高、手長的測量誤差了幾公分,也不可能影響他的結論。不過,看來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好幾次他也禁不住苦笑:「我還要怎麼解釋呢?」他享譽全球,大概沒料到在自己家鄉遇到這種事。

我試著猜想檢察官的意圖。她主要的目的,應該是要證明李博士所用的資料都是辯方律師提供的,所以鑑定結果有偏頗。若是這樣,那就更令人錯亂。首先,辯方律師提供的都是些客觀的數字,如被告等人的身高、胸寬,命案現場傢俱的尺寸,這些都是不能瞎編的。更重要的是,這些資訊本來都應由檢方提供。檢方代表國家進行案情的偵察,當然就應蒐集這些基本資訊。尤其現場重建其實應該是檢方的工作。但在本案中,檢方不提供資訊,辯方只好試著蒐集,結果檢方竟質疑李博士為何用辯方的資料?

一個多小時總算過去,審判長宣佈了一些事項後,這次的開庭便結束了。李博士的證詞對三名被告十分有利。事態擺得很清楚,蘇建和三人不可能犯案。雖然檢察官作了天花亂墜的攻擊,但李博士的論證毫髮無傷。

我想,接下來就是期待一個理性的法庭了。蘇案纏訟近二十年,被告、辯護律師和聲援的團體不斷試圖講理,而且掌握的理據愈來愈穩固,但還是屢屢敗下陣來,結果蘇建和三人至今仍受死刑威脅。根本原因,就在於他們遇不到一個理性的法庭,意即一個願意說理的法庭。理性是法庭的基礎,內涵大家都知道,就是需嚴守無罪推定、需尊重程序、需依具體證據論證,需講求邏輯與合乎常情。這是最起碼的要求,但怎麼如此可遇而不可求?這一次的法庭是否能有最起碼的理性呢?我不知道。只能祈禱,希望蘇建和三人早日結束這難醒的惡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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