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月雜記 / 愛亞

  購買一幢屋不見得就會居住一世,但目前的住家我竟然已遷來二十年。

  因此幾乎日日路經巷口的小公園,以及,小公園中的花與樹。

  也因此熟悉那些榕,那些鐵樹,那些生了銹的兒童玩具,當然也包括公園兩端的幾棵九重葛。

  九重葛屬紫茉莉科,噫!紫茉莉是煮飯花呢!一科擁有各種不同的花種,喬木灌木,草本木本,這有各色花朵兒的九重葛,水澆多了便茂生枝葉,花朵兒能終年不發,但若驕陽常照,枝垂葉焉,便突地有一日爆炸一般,樹梢各處或黃或紫或粉或橘,重瓣單瓣的,甚或一樹能有雜色花,慌慌忽忽忙不迭地燃燒出艷艷的串串花朵朵來!

  吾家公園約九重葛或許被照顧得太好,老幹粗壯,枝條肥碩,葉片大又綠,就是不開花。

  里民會議,照顧公園的義工們認為九重葛不美,又不開花,建議公園重建時砍伐算了,那位置可以蓋涼亭。

  砍伐,就是將九重葛的生命結束掉。

  大夥沒有意見,只有一個反對的聲音,那聲音是我。

  我反對砍伐九重葛,我反對取九重葛的生命!

  榕也不開花呢!土鐵樹也不開花呢!

  是怕人嫌它不開花?沒幾日九重葛中的一棵起了捎一樣噗噗嘟嘟地魔術變般,樹枝梢塗了一大片深紫紅的花朵兒來!

  里民認為涼亭比較重要,這一次換個理由:說九重葛有刺,整理起來麻煩又刺傷義工的手,還是要砍。

  可涼亭與九重葛可以並存哪!因九重葛刺傷人手,則怕刺的人可以不去管那九重葛嘛!為什麼非除之才快?這豈不又犯了「排除異己」的毛病?說穿了,也不外是沒有「尊重生命」的習慣,三十幾載的老九重葛,只因為有刺或只因為有人不愛或只因為對某些人有妨礙,就得砍伐、毀損?

  丟棄家中養的烏龜、狗狗、貓兒,大約也是「麻煩」「討厭」等等相同的理由吧!當然也是沒有「尊重生命」的習慣!

  表面上,芳鄰們認為「作家獨獨鍾情於九重葛」,私底裡,我也和九重葛一樣麻煩、討厭又有刺吧!

貓病了

  家貓喵喵已十歲了,漂亮的黑白貓,從來沒有生過病。小傢伙將自己調養得很好。清晨,她用柔軟的喚叫來呼我起來,不理。她用自己的頭來撞頂我的身體,不理。她用嬌巧巧的小掌爪來拍我的臉頰,還能,還能不理嗎?大貓杷青喚我起床是為了吃飯,喵喵不是,憧得養生的她是喚我去開啟陽台的紗門,她要去陽台散步,這晨間散步是包括陽台欄杆空隙間鑽來鑽去,四樓高呢!得有好腿力好膽力,鑽玩夠了,開始吃啃盆栽中的羊齒或武竹,日日便如此度清晨,也因此十年了,她都健康著身軀。

  而如今貓病了。

  見到醫生,下癱軟的喵喵,被醫生下馬威先剪指甲給剪破了幾處,血滲在冷冷的不銹鋼看診抬上,然後打點滴。貓太瘦弱,細小的前肢找不到血管,我不忍看,背轉身去,雖然知道醫生一針刺入一針拔出一遍遍地試採。

  點滴打得快貓承受不了幾番欲嘔,就慢慢打吧!一打幾小時,我帶了功課邊做邊軟撫她仍然柔好的毛,醫生說:盡人事吧!貓失水太多,恐怕產生了尿毒,腎功能不行了,云云。回得家來她床上、沙發上、榻榻米上一灘一灘地湧出尿來,我大喜,能尿表示腎功能還在作用,真好!可是她的模樣真的不好,也氣得不理睬我,甚至安撫摸弄她,她都忿忿然歪咧身子離去。她氣我送她去醫院受罪!我氣的卻是自己輕忽了,前陣子她不吃不喝送她去醫院應是前兆,那時繼續看診或許……,我怎麼這樣掉以輕心?夜間一次次起床尋她探她,一次次問:妳還好吧?一次次說對不起,真的對不起,而喵喵總是扭轉頭去,她不屑我而去,頂多冷冷瞪我一眼又迅速走離,寧願自己歪歪倒倒。

  不過是一隻貓,有些朋友譏嘲著,不過是一隻貓哪!打一次點滴七百元。迢迢迭去醫院還擔心她暈車,譏嘲此起彼落,幸好譏嘲的都不是深交,伊們不了解我看重的是情感,我著眼的是生命,她是活得好好的一隻貓哪!她是我的家人,她是擁有自己獨立生命豐好生命的貓。

  朋友寄來生活照片,照片上臉頰粉嫩的小娃娃正在吃水果,朋友只有兩手入鏡,一手持一只大蘋果,一手持小鋼匙一支。當然看得懂,是以鋼匙在蘋果上刮取果泥餵食小娃娃,這撈什子工作大約每個娘都做過,配合的尚有將煮了一半的米飯鍋蓋掀起,瓢舀米湯好去調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個蛋黃,得視小小嬰兒的年齡而定。也會將菠菱切成碎,大火快速煮熟調做菠菜泥。也會蒸一串雞肝再壓碎成粉,調和些水餵小傢伙。不,現在不成了,雞肝怕有抗生素滯沈,不敢給孩子吃,買嬰兒罐頭,但,外國製的嬰兒罐頭就保險嗎?還是眼盯著爐火熬點稀粥吧!不可分心,焦了鍋娃娃可不吃半口。

  日裡夜裡,父母們便如此項瑣細細繁繁勞勞地弄著這些,為的便是將孩子哺大啊!再然後,使得開始官兵捉強盜般,小的在前奔著,邊奔迭將頭轉東扭酉,爸媽們持著碗匙,口中:乖,再吃一口,……唸唸,手如突襲的軍隊,倏地一匙子混雜了飯菜和爸媽愛心的食物轟砲樣塞入孩兒的口,只不過是吃飯啊!只不過是希望小東西快快長大啊!至於為什麼要他長大,長大後又如何, 已不是父母們心中的思維了。

  每個人都是這般哺大的吧?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都是這樣哺大的吧?吳錦漢、葉盈蘭夫婦也是這樣哺大的吧?這樣辛苦哺大的嬰兒,再經過一字一句一言一語的教育,每一個人都歷盡艱辛才得以成長,有誰有資格取誰的生命呢?有誰有資格刀砍吳銘漢、葉盈蘭的身體?有誰有權利鎗取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的靈魂呢?大家都對生命沒有概念,缺乏敬意,才會殺殺不完殺殺不盡啊!

  蘇建和三人的案子發生於民國八十年三月,現在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八十四年二月雖曾終審判決死刑確定,卻沒有人敢於執行,原因只有一個:證據不足!

  沒有誰人要偏袒殺人兇手,沒有誰人特意偏愛什麼人或特意嫌惡什麼人,對於這件案眾人要求的也無非是找出殺害吳銘漢、葉盈蘭夫婦的真兇手,找出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殺害死者的真證據,若真找不出兇手不能任意抓人頂數,若真找不出證據便不能入罪於人!同時,也想間一問關於我們的死刑制度,誰人真的有權奪人性命?不論所謂合法或非法?

  哺一人需集許多人的心力血汗,眾人皆人哺,眾人皆哺人,我們對人哺、哺人不能多付出一些尊重麼?我仍對生命不能多付出一些尊重麼?我們對吳銘漢、葉盈蘭的案子不能多付出一些尊重麼?而對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的生命,我們又抱持了什麼態度呢?

(<台灣副刊>, 199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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