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分配正義,正視無證移民、移工、難民之需求|記者會

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發言稿

首先,非常感謝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舉辦這場記者會,並在國際層次呼籲全國疫苗分配正義的問題,以及在台灣國內,呼籲台灣政府應正視各類非公民疫苗的需求,並應採取積極的措施,以呼應聯合國人權高專辦因應COVID-19指導方針所說的:不放棄任何一人。

台權會長期關注難民議題與外籍漁工議題,今天我們必須很沈重地跟大家說,來台尋求難民庇護者以及境外聘雇外籍漁工,正好就是被台灣政府放棄的兩類非常邊緣與處境不利的族群。

就以台權會正在協助的來自烏干達且遭到性別迫害的個案為例,正因為台灣政府遲遲沒有建立難民庇護機制與立法,政府相關機關各部會也找不到可解決個案需求的解決辦法,沒有身份無法合法工作的當事人,留在台灣根本沒有未來可言。最近個案當事人已決定離開台灣這個沒有難民庇護制度的國家,想要轉往第三地,且已找到當地願意協助個案的非政府組織的協助,但在COVID-19全球疫情嚴峻的當前局勢,要順利進入當地就必須施打被當地政府承認的疫苗。其實只需要兩隻疫苗,這位難民個案就可以前往有難民庇護的國家,就不用再「麻煩」台灣政府了,但到底台灣政府能否專案解決這位難民的需求,台權會還在努力當中。其實在台灣符合難民定義的個案數非常少,讓所有難民獲得疫苗的保護,進而減少武漢肺炎的風險,其實幾乎不會資源排擠到台灣人施打疫苗的數量。

再來是境外聘雇的外籍遠洋漁工,雖說這群大約兩萬兩千多名的漁工不是依照就業服務法的方式引進,但只要他們進行漁撈作業的漁船是掛著中華民國國旗的漁船,那他們就是在台灣境內工作,就應獲得應有的人權保障,更不用說遠洋漁船也會靠岸,農曆春節就快到了,這些境外聘雇的遠洋漁工肯定會隨船靠岸短期在台停留,政府的防疫措施與疫苗政策,決對不能不涵蓋這群為台灣漁業血汗打拼的重要勞工。但令人遺憾的是,疫情指揮中心的疫苗登記預約接種系統,仍不對境外聘雇漁工開放登記。

病毒攻擊並不會先看這個人有沒有公民身份,所謂的群體保護,就應該納入群體內所有人,尤其是原本就處於邊緣弱勢的群群。兩公約施行法第四條賦予台灣政府落實公約條文的國家義務,經社文公約第14號一般性意見也在第34段提及政府有義務尊重健康權,「特別是不能剝奪或限制所有人得到預防、治療和安寧緩和醫療的健康服務的平等機會,包括受刑人和受拘禁者、少數族群、尋求庇護者和非法移民;不得將歧視性作法作為一項國家政策。」因此,我們呼籲台灣政府應審慎看待落實公約的法定義務,以及了解到保護非公民免於病毒攻擊就是保護所有人的安全,應採取一切適當做法讓所有非公民都接種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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