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土徵審議不公開  民眾參與受阻礙

土徵審議不公開  民眾參與受阻礙

開發不要趕進度  公益必要全都空

今天(3/11)內政部地政司召開航空城土地徵收擴大專案小組會議,依交通部及桃園市府已定調將於4月發徵收公告的情勢,今日的專案小組極可能做出結論送土徵大會審議。桃園航空城的區段徵收案,是台灣史上最大的區段徵收案,此次徵收範圍內包括住宅設籍戶數6,190戶,約16,367人,徵收面積達2,599公頃。但本徵收案的公益性與必要性仍有很高的爭議,大規模搬遷的社會影響評估也相當闕漏,且徵收範圍內仍有自貿港、機場園區之生活地區及西南側貨運站、埔心溪河道變更、附近地區第一期等開發行為未進行環評,依法不得先進行徵收開發。同時,原本不在開發範圍卻突然被納入徵收的崙仔後聚落,徵收必要性、合理性之爭議仍然未解。

民間團體與桃園在地居民(桃園航空城反迫遷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與惜根台灣協會)在場外開記者會抗議土徵審議不夠公開,主張如此重大的案件,關鍵時刻更應公開資訊讓民眾參與,且呼籲土徵委員應秉持專業,確實把關區段徵收案的公益性與必要性,不要淪為交通部、桃園市政府想強行開發的橡皮圖章。

土徵審議不公開 民眾參與受阻礙  

環境法律人協會專員徐孟平指出,本案土徵專案小組審議過程非常「奇特」,去年12月是本案專案小組第1次會議,當天開放民眾參與、陳述意見,但委員在當天並無任何「審議」,一直到今年1月專案小組以「延續會議」的形式召開第2次專案小組,但該次會議不僅不開放民眾參與,會議時間還比公告時間提早2小時。而今日的會議原先在會議通知單上,同樣標示為「延續會議」,不開放民眾參與,但開發單位卻已提出更新簡報。經民間團體強烈質疑後,地政司才緊急於昨日下午通知開放民眾參與會議、陳述意見後即必須離席,無法參與審議。會議資料也只見需地機關公開會議簡報,未見區段徵收計畫書初稿,經民間團體向立法委員陳情希望可以比照環評於小組審查前公開審議書件,但地政司至今不願提供。徐孟平表示土地徵收審議影響利害相關人權利及公共利益甚鉅,應該要有更高程度的資訊公開及民眾參與。

崙仔後旁反徵收  濫徵民地無必要   

崙仔後聚落旁的居民為了捍衛自己的家園不被強徵,已於半年內4度來到台北陳情。「崙仔後旁」的居民代表呂學信表示,他們社區是在漁港路(原桃23線旁),他們這些住戶從來都不願意被徵收,原本也不在公告的徵收範圍內,卻在鄰近地區的居民北上陳情想納入徵收後,強行納入徵收範圍。呂學信質疑政府是可以因為別人的私利,這樣強徵人民的家園嗎?

台灣人權促進會余宜家補充,崙仔後旁被納入徵收範圍,是毫無土地徵收的必要性與合理性可言。這個徵收區位於航空城計畫的東北角,從圖面來看完全是外加於整體開發區多徵收的區域,在2014年832審定版時,崙仔後並沒有納入計劃範圍,顯見此區塊並非航空城公共建設所必須的,徵收沒有公益性與必要性,但在2019年919次都市計畫審議時,東北角的區塊卻在機場園區的開發計畫毫無改變的情況下,就被納入徵收區的範圍,顯見本區納入徵收缺乏必要性與合理性。此外,官方屢次說明此區要納入徵收的原因都不盡相同,諸如基於民眾陳情、未來噪音較大、預計設置跑道燈光設備飛安考量等等。然而,民眾陳情納入與噪音考量都不是徵收計畫公益性與必要性的來源,而至今也未看到開發單位跑道燈光設備、飛安考量的具體理由,顯見將崙仔後旁納入徵收根本是「先射箭再畫靶」。民間團體也呼籲土徵小組委員應將此區剔除區段徵收範圍。

開發不要趕進度 公益必要全都空 

台灣人權促進會專員余宜家指出就本案徵收公益性評估而言,徵收計畫對現有居民之衝擊是公益性評估的必要內容,如對「弱勢族群生活型態之影響」,對「居民健康風險之影響程度」,「增減就業及轉業人口」,「生活條件或模式發生改變」等,都是內政部明文規定需評估的社會經濟及文化因子。但本案徵收公益性評估缺乏徵收對現狀的影響評估,未說明區域內之工作場所數、就業人數及產業特性,並評估就業機會負面影響,亦未評估相關產業之產業發展、產業鍊之於開發計畫的衝擊;就土地利用及居民居住影響層面而言,未能評估原所有權人無法配地、無法自地自建等土地利用負面影響之人數比例及影響程度,也未評估有多少居民無法選擇安置方案,亦未衡量無產權或未涉及者居住層面的衝擊:且未針對敏感族群進行搬遷健康風險評估。余宜家表示,需地機關目前提出的公益性僅限於開發完成後的產業發展想像,缺乏對現狀衝擊的影響評估,公益性評估相當不足。

余宜家進一步指出,本案必要性評估也有諸多錯誤,本案是否符合最小限度的徵收範圍仍有相當爭議。在諸多土地需求的面積估算上,根本是浮報充數。以住宅區、自貿港區的需求為例,依照計畫的人口推估與住宅區的容積,本案未來人均居住坪數會是全台之冠,平均每人居住面積竟超過20坪,都委會也因此要求檢討居住密度與劃設住宅區面積合理性。除此之外,自貿港區的土地需求更是大量浮報,在940都市計畫審定版裡,預估2030年的貨運量將達448萬噸,並依此得出自貿港區要擴建73.69公頃,總面積達109.32公頃。但於目前的環評書件中,貨運量的最佳預測已經下修到353.2公噸,比原本預期少了整整95萬噸,但至今自貿區的需求規模卻仍未減少,這就是自貿港區徵收缺乏必要性的鐵證。而且,現有58.5公頃的貨運空間,就可營運288萬噸的運量,因此即使採信448萬噸的貨運推估真確,也僅需再徵收32.5公頃,大約是既有擴建面積的一半。

商業區的推估,更是直接違反《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31條所規定的上限,依法航空城僅能設定92.5公頃,但目前卻要劃設322公頃。就是類似這樣浮報的推估,才讓航空城的面積變得如此之巨大,更根本而言,現有徵收計畫要徵收的土地面積,不僅遠超過興建第三跑道所需使用的範圍,徵收計畫浮濫的空間需求,也與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及第3條之2的必要性原則不符。

民間團體對於本案雖經兩次聽證,本應有機會透過合於程序且真誠的社會對話,釐清實質的公益性與必要性,但再耗費無數社會資源後,最終卻僅止於正反方毫無交集的各說各話,而未能對徵收案實質的公益性與必要性做釐清,官方所言的程序正義里程碑,根本是虛晃過招,以至於到今日發徵收處分的前夕,需地機關還能以這種空洞的說詞,試圖取得大量民地。 

環評未完備 不得先徵收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許博任表示,航空城計畫於2014-2016年間,第三跑道預計未環評先徵收,引起極大社會爭議。後經行政院航空城專案小組會議協調,決議先環評後徵收,才先辦理本次第三跑道環評。但現在居然又要重演未環評就徵收的爭議,目前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正在審查本案區段徵收,根據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送審之資料,本案徵收範圍達2,599公頃。徵收範圍內應至少包括6個依法應進行個案環評的開發行為:(1)機場園區第三跑道等機場設施開發;(2)機場園區生活地區(原海軍基地及周邊地區)的新市區開發;(3)機場園區東側自貿港園區開發;(4)機場園區西南側擴建;(5)桃園市政府附近地區第一期的新市區開發;以及(6)埔心溪河道變更。

但目前僅進行第三跑道及機場設施723公頃的個案環評,其他1876公頃的開發行為皆未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卻將待第三跑道環評及土地徵收審議通過後,就發布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第一期全區徵收公告進行整體開發,有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4條第1項之虞,也違背當初行政院航空城專案小組協調航空城計畫應先環評再徵收的精神。許博任呼籲交通部林佳龍部長及桃園市鄭文燦市長應主動聲明補辦開發範圍內其他開發行為的個案環評再啟動徵收,不要重蹈國民黨執政時期未環評就徵收的錯誤。

新聞聯絡人:余宜家(台灣人權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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