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支聯會為成立於1989年的民間組織,其五大綱領包括:釋放民運人士、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一黨專政及建設民主中國。支聯會最具代表性的活動,是每年於維多利亞公園舉行的紀念六四燭光晚會。此外,他們還成立六四紀念館,保存1989年民主運動的記憶與歷史。
2020年6月,中共通過《港版國安法》後,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隨即簽署該法,並正式於香港施行。
國安法使中國的維安機構得以滲入香港。面對日益強化監控的環境,眾多公民團體被迫解散,而香港支聯會便是其中一例。
《港版國安法》頒布後,李、鄒兩人隨即被控「煽動顛覆國家罪」。和平紀念六四、倡議民主價值的行動,被中國視為意圖煽動顛覆國家的「非法手段」。《國安法》對罪項的模糊定義,使中國得以藉此打壓異己。這不但嚴重侵害言論與集會結社自由,還進一步侵蝕香港原有的民主法治社會。
李、鄒兩人在未經審訊定罪下,已遭還押超過四年。嚴重違反刑法之無罪推定原則,及《公政公約》保障「在合理時間內受審」的權利。還押期間,兩人曾多次申請保釋但遭到拒絕。在《國安法》下,「不准保釋」已成為常態,並系統性地剝奪被告保釋的權利。鄒幸彤在還押期間,曾被單獨囚禁多次,理由包括「在六四當天絕食」與「收到太多來信」。然而,將單獨囚禁作為懲罰手段,不僅侵犯其人身自由,更同時構成不人道待遇,已嚴重侵犯基本人權。
台灣各界NGOs與香港支持者,於11月9日下午在捷運西門站六號出口共同聲援李卓人與鄒幸彤。
▍台權會秘書長 余宜家
和平集會是一個健康民主社會的基礎,它使人民能在公共空間中自由表達意見與討論。然而香港政府卻以此為由,透過《國家安全法》逮捕李卓人與鄒幸彤,可見極權政府最害怕有主體性的公民。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邱伊翎
根據我們調查,自中國在香港強行實施《國安法》後,香港當局便系統性地將其作為武器來打壓異己。李卓人與鄒幸彤便是經典例子。因此我們呼籲香港立即廢除侵犯人權的法律,台灣政府則應強化在台香港人權工作者的實質保障。

▍社運工作者 韓仕賢
李卓人先生是積極為勞權倡議的公民領導者,如今,卻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香港應立刻停止不合理的羈押,並廢除箝制人民言論、集會自由的惡法。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 楊書瑋
李卓人與鄒幸彤只因與當局政治理念不同,便遭到長期還押,審訊也一再延宕。和平悼念與民主追求不應成為罪名,請香港立刻釋放兩人,並終止不正義的政治審判。

▍台權會執行委員 邱毓斌
過去四、五十年來,香港始終支持著台灣的民主運動,台灣設立基本工資,便是受到香港工會運動的影響。因此,我們應銘記港台兩地相互支持的過去,並讓更多人知道很多不正義的事正在香港發生。

▍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秘書長 札西慈仁
西藏與香港的處境十分類似,只要支持自由、人權與民主,就會被關進監獄。但我們會不斷告訴正受監禁的良心犯,流亡的港人、藏人及在台的公民團體始終支持著他們。

▍華人民主書院 胡嘉穎
李卓人與鄒幸彤的案例,象徵著香港公民社會的瓦解,也提醒在台灣的我們,應更加強化社會的多元與韌性,並讓自由與民主成為跨越邊境、彼此守護的防線。

▍台灣人權工作者 李明哲
如果支聯會在香港和平舉辦的六四燭光晚會,被政府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控罪,這證明中共這樣反人權的政權,不該出現於現代文明社會中,且必須被熱愛民主自由者「顛覆」。

▍在台流亡港人 赴湯
香港政府透果法律對李卓人與鄒幸彤的控告,代表其正系統性地侵害香港人民的自由。除李、鄒兩人外,還有很多香港人正受到監禁。因此,國際社會應實施相應制裁,讓香港人民重返自由。

圖、文:實習生 蔣夏恩 詹茜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