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不正關押五年,讓明哲回台灣|記者會

施逸翔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發言稿

「言論自由無罪、中國立即釋放李明哲、讓明哲回家!」​

這些訴求,我們在台灣的人權團體已經喊了快五年!而過去五年,中國又發生了哪些侵害人權的事情:越來越多藏人以自焚抗議中國的暴政、遂行種族滅絕的新疆再教育營、香港反送中運動與香港國安法、南蒙古的侵害文化權、軍機不斷騷擾台灣空域、北京冬季奧運、以及罄竹難書的中共政權壓迫中國境內異議人士的各種人權案件,而且情況只有變得更糟。​

人在赤山監獄中的李明哲,肯定不知道這五年來,中國越來越嚴重的人權處境,但我們相信,基於言論自由的價值,李明哲知道的話,一定也會不斷訴說這些不公不義的暴行,因為明哲跟我們一樣都是人權捍衛者。​

為了預防與阻止不要再發生像李明哲案這種跨境的人權案件,過去人權團體一再倡議應該建立亞太人權機制,才有可能面對中國這樣的極權政府,在亞洲區域犯下人權侵害案件卻不受規範與被追究應有的人權責任,對抗免責的文化,這應該是亞太地區各國的責任,也是聯合國一再提醒的重要人權議題。我們曾經根據各種公開資訊整理出在中國遭到人權侵害的跨境案件,至少有402名包括台灣、香港、美國、加拿大、瑞士、日本需要被救援的名單,如果亞太區域沒有人權保障機制,當經貿活動與相關人士也遭到侵害人權體制的壓迫與衝擊時,人權受害者就會求助無門,相反的,當亞太地區也像歐洲一樣建立起一套區域人權保障機制之後,各種跨境的人權議題,就都可以有一套人權救濟與處理人權爭議的機制可以作為依歸。​

無論如何,在李明哲安全回到台灣之前,我們都會不斷地高喊「言論自由無罪、中國立即釋放李明哲、讓明哲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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