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陸委會公開說明】李俊敏是否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關於李俊敏代中國國台辦,傳遞訊息給李明哲家屬,並要求家屬低調莫再發聲,才要帶她去中國一事。本會曾詢問陸委會李俊敏是否已經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1條規定。然,陸委會當時說要找專家學者研議,並請本會推薦學者,研議至今,陸委會仍無公布任何研議結論。

基於【政府資訊公開法】之精神,本會將要求陸委會公開【會議紀錄】及【結論】。本會也將本會推薦之專家學者;涂予尹、邱文聰二人的書面意見,公布於本網站。相信看得懂白話文的,應該都可以很清楚看出二位學者之意見,也請陸委會公布其會議結論。

本會公文

公文陸委會_1

學者邱文聰書面意見

邱文聰書面意見_1

邱文聰書面意見_4

學者涂予尹書面意見

涂予尹意見_3

涂予尹意見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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