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生環評案11/19法庭觀察心得

樂生環評訴訟於11/19上午十點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開庭審理。

相信大家對樂生療養院一詞並不陌生了,從十幾年前開始,一系列有關漢生病人的居住權和安置問題隨著政府的開發計畫浮出檯面。

今天的訴訟案主要是針對衛福部樂生園區整體開發計畫中的第二人行陸橋和入口意象設計不適宜的問題以及樂生舊院的拆遷計畫不透明進行辯論。

本案的陸橋橫跨了北捷新莊機廠,它連結殘存不多的樂生療養院與中正路面,然而,因為承包主管機關權責不明導致了開發混亂,現今的陸橋是呈現斷頭的模樣,根本無法通行使用,且與樂生院民的需求不符。

樂生院民因為漢生病而大多行動不便,每天要往返醫院和園區,他們需要的生活空間又由於過去幾年政府為了增加公共福祉規劃的新莊機廠,不斷地退縮,雖然政府看似有在做安置,在2005年大舉拆遷他們生活了一輩子的家園後,將其移往樂生新醫療大樓。但這真的是院民希望人生走向盡頭以前要居住的地方嗎?政府在乎這些過去被國家虧欠的漢生病友的需求嗎?我想,比對一下他們現居的冷冰冰的醫療病房和過去在園區內承載院民們幾十年來生活的房舍和情感,答案不辨自明。半強制的迫使他們離開生活大半輩子的家園,樂生院民卻沒有足夠的發言權為自己抗辯,國家已經待他們不公一輩子了,連最後有尊嚴的在自己家園度過晚年的權益都將剝奪。

我們想問的是,樂生開發案的急迫性真的有這麼嚴重到要再次犧牲樂生院民的基本權利居住權嗎?

整個開發案是由衛福部主管的,在這幾年的開發過程中,可以濃縮成四個字——且戰且走。民間且戰,政府且走;民間未戰,政府不走。如果這十幾年來人民沒有上街抗爭、尋求司法救濟途徑,相信樂生院民的權益會更為限縮,園區甚至早已夷為平地。

樂生園區開發計畫欠缺明確權責劃分,整個計畫缺乏整體性,今天出現了一個問題,明天再來想方設法的補救。例如在2014年樂生走山危機後,政府才願意正視並處理這個早就被呼籲多時的具高度危安性的問題。

然而,樂生園區的混亂開發經過多年,依然沒有得到改善。從這次訴訟案中應環評卻未環評即動工的懸空陸橋,又或是政府多年以來不斷地出爾反爾的行為都可以看出政府根本沒有誠意要好好的與院民溝通、聆聽居民需求,解決延宕十多年的爭議問題。

我們想問的是,樂生院民的居住權和健康權等基本人權,究竟為了公共利益還要退縮到哪一步?遑論政府機關將正當行政程序當作參考,用大計劃案去夾帶拆遷計畫來規避環評問題,以修繕園區之名,行拆遷園區之實。

且行政機關罔顧過去協商結果,棄建立「緩坡大平台」之承諾於不顧,依照原訂計畫興建新莊機廠。過去經由北捷和專業人士評估結果明確表示,縮減軌道數目並不會影響正常營運。樂生院民也已經做相當程度的退讓了,只要興建緩坡大平台讓他們能夠正常生活、正常移動,政府便可以移除70%的樂生舊院來供北捷使用。

不過,新莊機廠建立完成了,原先政府同意的「緩坡大平台」呢?我們只看到影響住民出入的入口意象建設和一個無法使用的斷頭懸空陸橋,懸著的不只是橋本身,也懸著漢生院民的權益、懸著人民多年的訴求。

難道為了公共利益四字,弱勢群體就應該無窮無盡的受到不公待遇,只因他們是社會中的極少數,只因他們的聲音不夠宏亮有力。

今天的訴訟過程中,法官了解到政府權責混亂之問題,當法官問起衛福部誰是核定陸橋開發案的主管機關,被告都支吾其詞。如果連基本的主管問題都無法釐清,那如此龐大的開發計畫又如何能有系統性、有計畫性地執行呢?

最後,法官認為兩造當事人都還有一些尚未釐清的問題,就政府方面而言,行政機關要清楚計劃案的權責問題,究竟懸空陸橋的主管機關與開發單位是誰,這也涉及了是誰要為此負責或後續處理,以及他們所欠缺的正當行政程序;就原告方面而言,究竟整體開發計畫的哪些完工或正在進行的建設區域實質影響到樂生舊院院民的生存權益,又該建設有無分離拆除或改善之可能。待年底前再呈交相關資料,並將於明年1/21再次開庭審理。

 

文/ 實習生 卓鄀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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