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稿】勞動部裝睡 漁業署窮忙

【發言稿】勞動裝睡 漁業署窮忙

新調查報告發現台灣漁船剝削海洋資源及外籍漁工依舊存在

 

歐美持續關注台灣血汗漁工,迫使台灣政府有所作為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指出,美國國務院定期於六、七月間公布的「人口販運問題報告」(The Trafficking in Persons, TIP),在關於台灣的部分,自2013年起已連續七年在報告中提及並高度關注台灣漁船上血汗漁工的議題。尤其2013年的報告就開始提到台灣遠洋漁船錦瑞盈號涉及虐待外籍漁工、苛扣薪資的案例,以及2015年提到柬埔寨法院判決六名台灣人在台灣漁船上奴役74名柬埔寨漁工罪名成立,但台灣政府卻未起訴同案的這些船主,以及2019年的報告提到全球第一艘違反C188號公約的福牲11號案例。

在這七年當中,有關台灣漁船血汗漁工的情事,多涉及船主未給薪資、給付不足、工時過長、身體虐待、供餐和醫療不足、生活條件惡劣、海上救援系統不足。

而且也是從2013年開始,TIP報告每一年都會建議台灣政府應該加強落實《人口販運防制法》的調查、起訴、定罪、與意識提升。在2014年的報告中,特別提到即使台灣政府可以發給「永久居留簽證」的制度,但從來都沒有發給人口販運受害者這樣的簽證,反而是經常快速地將受害者遣送回國,政府也經常沒有依照《人口販運防制法》起訴那些被指控的勞力剝削販運者。這樣的情況是非常不利於人口販運案件調查工作的,因為被害者不在台灣就無法作證,也就很難上訴成功。2018年的報告更指出,台灣法院經常將強迫勞動的案件僅僅視為勞資糾紛而非人口販運案件。

自2015年開始,報告指出台灣政府從2014年開始由行政院政務委員進行跨部會協調處理人口販運行動計畫,以及建立一套標準作業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TIP報告在2017年特別提到境外聘雇漁工及其定期化契約的議題,並建議台灣政府應「清楚界定監管台灣籍漁船機構之間的角色與權責」,事實上當時這份報告已經注意到台灣漁船血汗漁工的問題,關鍵其實是漁業署與勞動部權責不分的結果。

而自2018年的報告,也開始提到台灣權宜船的問題。這一年的報告也完整地呈現出台灣境外聘雇漁工的問題,尤其是新法所規範的薪資仍遠低於台灣最低工資、漁業署和勞動部的權責劃分阻礙政府處理血汗漁工的事情、台灣各地漁會的利益衝突、以及縱容仲介以債務約束漁工進行勞力剝削的問題。

2019年是歷年來最完整呈現台灣血汗漁工議題的報告,甚至對台灣政府提出13點應優先落實的具體建議。我們也期待2020年即將公布的TIP報告,能在過去這七年的報告基礎上,持續施壓台灣政府解決血汗漁工的議題。

 

歐盟人權諮商

自2018年開始進行的台灣政府與歐盟雙邊人權諮商會議,已經分別在台灣與歐洲進行過兩次會議,今年即將邁入第三年的交流,其中外籍漁工議題一直是重要的議題。

台灣政府方面是由行政院的羅秉成政委負責召集與主持會議,由於羅政委同時是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與行政院人口販運防制會報的主持人,因此有關外籍漁工的議題,一直在相關會議中有持續的關注與討論,包括行政院的人權會議也責成勞動部應負責推動C188公約國內法化的法制研究工作。

歐盟經貿辦事處在2019年於高雄舉辦漁工尊嚴勞動技術交流會議,就台灣血汗漁工的議題,進行多國經驗交流與多層次與多方利害關係方的交流與討論。

美國勞動部強迫勞動製品清單

美國勞動部每兩年就會提出一份「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藉此來指認來自哪些國家的哪些產品可能含有強迫勞動的成分,如果被列在清單中,美國的海關會依據清單在關口扣留相關產品,並要求進口商必須提出文件,以證明其申請入關的產品,在生產鏈中到底有沒有強迫勞動的成分。一旦台灣的漁船被納入清單中,對於台灣的漁業產業會是很大的衝擊。

根據美國5月11日的報告,有一艘台灣的漁船Yu Long二號的漁獲,就因為該船涉及強迫勞動,因此無法進口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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