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家非政府組織呼籲人權理事會:追究中國政府迫害人權捍衛者的責任

人權組織「中國人權捍衛者」(CHRD)起草了一份國際連署書,並遞交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希望聯合國成員國代表能在日前召開的第42屆會議(HRC42)上,要求中國為侵害人權捍衛者負起責任,台權會也參與連署。

(2019年9月9日) 16家非政府組織致函聯合國成員國,呼籲它們在人權理事會第42屆會議期間,關注被中國政府監禁的經濟、社會和文化人權維護者,關注被政府關閉的推動平權、反歧視的民間組織。

參與聯署信的非政府組織敦促聯合國成員國採取行動,要求中國政府對自己的人權承諾負責。各國政府應當在人權理事會大會發言中、與中國代表團與會時、或在公開聲明裡,明確表示關注被羈押的社會、經濟、文化權利捍衛者的個案,關注發生在新疆和西藏的系統性人權侵犯,支持香港人民抗爭他們的普世人權。

中國政府在聯合國推動的「中國模式」,是犧牲對普遍人權的平等保障為代價,來支持經濟發展,這導致了中國各種人權的侵犯。僅在過去一年中,中國政府拘留了一些致力於環境,住房,土地,勞工,公共衛生和殘疾人權利的人權捍衛者,以及那些爭取平等保護、免受歧視的人(見個案的附錄)。其中一些人受到警察拘留而失蹤。當局還懲罰了公民記者和非政府組織工作人員,因為他們報導和記錄社會經濟和文化權利受到侵犯的事件。

新疆和西藏的公民權和政治權受到系統性侵害,同時對這些地區數百萬少數民族的文化權利以及經濟和社會權利也構成了嚴重威脅。而所謂「中國模式」也對香港人民在「一國兩制」下享有的相對較大的自由構成了威脅

公開信中列出的一些個案,包括倡導反歧視和健康權的非政府組織「長沙富能」的工作人員程淵、劉大志、吳葛健雄,他们已经被正式逮捕,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自7月22日以来一直被秘密监禁。何方美,一名因毒疫苗致殘的嬰兒的母親,大聲疾呼要求保護受害者,並向政府要求改進有關法規管制,卻被刑拘並以「尋釁滋事罪」被起訴;環保權利捍衛者嵇書龍薛仁義因公開揭露污染和呼籲環保而被拘押。

陳建芳,一名土地權及住房權捍衛者,自3月19日發表了一篇悼念已故維權人士曹順利的文章後,被強迫失蹤了。繼2018年7月深圳爆發佳士科技工廠罷工工人被鎮壓之後,勞工權倡導者,包括工廠工人活跃人士、學者、非政府組織工作者和社會工作者,面臨著與日具增的打壓。一些公民記者,因關注與報導政府侵害社會、經濟人權的現象,而遭到中國政府的報復,包括線上獨立媒體平台「新生代」(iLabour)的編輯-柯成兵,危志立、楊鄭君等人;而公民記者和非政府組織工作人員黃琦與劉飛躍,則因報導政府侵害人權情況而被判入獄。

人權是不可分割、相互依存、相互關聯。剝奪任何人權都會對享有其他人權產生負面影響。中國政府侵犯這些人權捍衛者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權利,包括言論自由、和平集會和結社自由、 免遭任意拘留、酷刑、強迫失蹤,以及保護司法程序公正的權利。這些是《世界人權宣言》所保障的權利。剝奪這些人權有害於中國公民享有經濟、社會與文化人權。

中國政府的治理和發展方式在促進平等保障公民和政治自由以及經濟、社會和文化人權方面已經完全失敗,因為它系統性地剝奪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作為人權理事會的成員之一,中國應該維護人權的最高標準,我們呼籲聯合國所有成員國敦促中國政府兌現它的人權承諾。


圖片來源:CHRD Twi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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