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字紀錄】20180903「保障數位人權· 國家監控的透明機制」公聽會

你知道檢察官現在用搜索票向網路業者調資料時,是否會通知當事人嗎?而公務機關和網路業者間調資料的流程為何,又是如何建立的呢?

台權會在2018年9月,與尤美女委員辦公室一同召開的「保障數位人權· 國家監控的透明機制」公聽會,逐字紀錄終於上線了。上述問題也在記錄中有回答。

在該次公聽會的最末,尤美女委員做成了四點結論,包含(1)公務機關要定期揭露調取網路使用者個人資料的資訊(2)公務機關要提出要求時,判斷該要求是否必要的判准(3)調取資料應至少在事後通知當事人(4)建立合乎正當法律程序的調取流程

公務機關後續是否有落實公聽會的結論,我們仍在持續追蹤,請與我們一同關注。

 點此看公聽會逐字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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