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權會 v. 法務部:2018《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法資訊專區

背景

根據媒體報導,法務部已提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修正草案,並送至行政院審查。而本次預計修正的重點內容,將包含刪除調取通信紀錄須取得法官同意的規定、增加檢察官核發GPS使用許可書的規定等。

秘密通訊及資訊隱私權皆為我國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在數位時代,個人日常生活仰賴大量數位服務,僅憑通信紀錄(通訊地點、時間、長短、雙方、所使用裝置等)幾乎已能描繪個人完整的生活輪廓,連續的GPS位置資訊也足以反映個人的日常作息與行為模式,因而本次的修法將攸關人民未來的隱私是否會被妥適保護。

台權會也在9月26日開啟向法務部提出相關資訊公開的申請,在這次的申請案中,我們主要提出了以下三點資訊公開請求:(1)《通保法》修正草案全文(2)修正草案與法務部有關的所有會議記錄(3)法務部提出修正草案的所有相關評估文件。申請公文可在下方下載。

後續有關本次通保法修法的相關資料,我們也會持續在此網頁更新。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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