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薪3元的鐵窗裡談教化可能

本文原刊登於思想坦克

近日有受刑人對外投書指出[1],監獄勞作金計價基準長年未調整,平均每月收入僅500元,在監難以生存,也無力繳納國民年金。消息一出,不乏「免費吃住還有500領,臺灣監獄真爽」、「養你們這些不對社會有所貢獻的受刑人,不感恩,還要爭取工資」、「受刑人談勞動權?」等輿論常態。

暫且脫離兩造是非的指摘,釐清評價前的事實基礎。

的確,監獄作為國家執行刑罰的場域,從硬體的建物設備、一日三餐,到醫療與戒護人力,必須挹注一定的財政預算協助矯正機關運作,施以教化、避免重蹈傷害。倘若這是各方對於社會安全網具有共識的期待,那麼受刑人在監自給自足的能力,會是獄政議題必須面對的應然。

多數的受刑人在監必須工作,以購入生活必需品,舉凡洗碗精、洗髮精、沐浴乳、牙刷牙膏、毛巾、內衣褲、乃至生理用品,都是必須自行負擔的項目。根據法務部矯正署近期更新的收容人每月生活需求費用[2],建議最低額度為3,000元,對照受刑人投書指出的每月500元,存在相當倍數的落差。

但每月勞作金平均只有500元,是事實嗎?

受刑人下工場從事何種勞動,目前概括分為兩類,一是營收較高的自營作業,例如食品、釀造、畜牧等,監察院調查報告曾具體指出[3],全臺42個監獄、看守所與技能訓練所中, 2014年所得勞作金最高為屏東監獄,可達11,822元;另一種則是委託加工,通常為低技術性的零件組裝或包裝加工,例如摺紙袋、紙蓮花,可支配所得偏低,從事這類工作的受刑人同年約佔整體的七成,而每月平均所得勞作金低於500元的,高達38個監所。

若以多數受刑人每月收入500元計算,臺灣監獄的時薪[4]是,3元。

血汗工廠的比喻,言過其實了嗎?

我們不妨做個對照。今年8月,美國南卡羅來納州的李矯正機構(Lee Correctional Institution)的受刑人串連多州監所,於監內發起和平罷工、絕食抗議,監獄律師發聲組織(Jailhouse Lawyer Speak[5])也發表行動前聲明表示支持,與監獄工人組織委員會(Incarcerated Workers Orgnizing Committee, 以下簡稱IWOC)一同提出修繕監所收容環境、廢除無望的終生監禁,以及合理的勞動薪酬等十項訴求[6]。IWOC指出[7],在監勞動的受刑人並無法定保障的最低報酬,即便努力工作以求自食其力,平均時薪卻只有20美分,約臺幣6元。

目前臺灣《監獄行刑法》關於勞作金的分配[8]──《監獄行刑法》第33條第1項:「作業收入扣除作業支出後,提百分之五十充勞作金;勞作金總額,提百分之二十五充犯罪被害人補償費用。」,扣除作業成本、提撥至被害人補償基金(所犯之罪為無被害人類型之受刑人,目前其勞作金仍強制提撥至該基金)與監所運作等必須支出後,受刑人的勞作金僅佔產品盈餘的37.5%,提撥比例確實過低,建議應參照近期更新的收容人每月生活需求費用,設置勞作金所得的樓地板,在自給自足的基礎之上,將部份作業賸餘按比例反饋於從事技術性較高作業種類的受刑人。而勞作金偏低的監所,更需要勞動部門積極的橫向支援,修繕低技術作業種類的常態。

回到爭議的源頭,仍是社會整體希冀什麼樣的犯罪處遇,無論採取何種正義觀點、對人性的假設如何不同,都需要以理相待的討論與辯證。若受刑人無法在監內自給自足,作為人類的最低生活所需,必須向同房獄友以勞務或其他不對等的形式交換,入監服刑體會到的教化,是比起自由世界更真切的劣等原則。

面對社會生存的規訓,一旦一無所有,也就無所畏懼。一如美國南卡羅來納州受刑人的聲明:

「入監的那一刻宛如已死之人,那我們還有什麼怕失去的?」

在時薪3元的鐵窗裡談教化可能,不如坦言這是一齣齣在監獄裡配合的展演。散場以後,我們仍對掉出法律以外的人如何生存、何以再犯,一無所知。


[1]公視新聞議題中心(2018),張錫銘投書批受刑人勞作金20年未調: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06110,最後瀏覽日: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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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法務部矯正署(2018),法矯署勤字第10705003180 號:
http://bit.ly/2wmKggC,最後瀏覽日: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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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監察院(2015)高雄大寮監獄調查報告,附表「103年度矯正機關收容人平均勞作金明細表」從事委託加工作業人數約占整體的76.13%;營收較高的自營作業人數同年度僅佔9.16%,http://bit.ly/2whUz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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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以一個月4週、一週5個工作日、一日8小時為計算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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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為受刑人自助團體,提供受刑人相關的法律扶助與培力。該組織於今年8月12日發表罷工前聲明(Pre-strike Statement from Jailhouse Lawyers Speak):https://itsgoingdown.org/pre-strike-statement-from-jailhouse-lawyers-speak/,最後瀏覽日: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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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rison Strike Updates, week four Statement regarding the ongoing Nationwide Prison Strike:https://incarceratedworkers.org/news/prison-strike-updates-week-four,最後瀏覽日: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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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As incarcerated workers, we are some of the most exploited workers in the country. There is no minimum wage for prison labor. The average wage is 20 cents an hour, with some states not paying a wage at all. Up to 80% of wages can be withheld by prison officials.” 取自IWOC簡介:https://incarceratedworkers.org/about,最後瀏覽日: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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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監獄行刑法第33條第1項:「作業收入扣除作業支出後,提百分之五十充勞作金;勞作金總額,提百分之二十五充犯罪被害人補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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