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掌握雄厚資本的大型企業,其對於基本人權的侵害,絕對不會比國家政府來得少,比如台塑六輕所排放的空汙如何毒害雲林彰化地區的居民、台塑越南河靜鋼鐵廠如何污染整片沿海生態影響漁民生計、英華威的巨大風力發電機組如何影響苑裡的居民、跨國公司永豐餘集團如何侵害韓國Hydis工人的工作權、遠東集團的亞洲水泥如何侵害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當我們再談到RCA工殤案、味王公司在柬埔寨危害在地農民的生計一案,每個案子都是血淚斑斑,但受害的人們就像小蝦米在對抗大鯨魚那樣,即使用盡全力也難以扳倒這些躲在法律與制度背後、獲得特殊保護的大資本家。聯合國的工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是一部以國際人權規範為基礎,用來規範企業並試圖追究其侵害人權責任的新興工具,台權會試圖透過這套工具,來協助我們參與聲援的個案,並舉辦多次工作坊培訓營,來探討企業應承擔哪些人權責任,而民間社會又該如何監督這麼多無良的企業。
25 July 2001 | 12:00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