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此為國際人權聯盟(FIDH)寫給賴清德總統的公開信。原文為英文,中文版為台權會翻譯並同步刊登於FIDH官方網站

     

尊敬的賴清德總統
總統府
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巴黎, 台北 2024年5月20日

主旨:您總統任期的人權優先事項

賴總統您好, 

我們,以下簽署的三個組織,謹向您祝賀當選台灣總統。

我們因為您致力於在前任蔡英文奠定的基礎上加強台灣的人權和法治,感到鼓舞。然而,重要的人權挑戰依然存在。

我們敬重地呼籲您的政府採取重要措施來解決這些問題。這些措施包括:

  1. 責成行政院實施第二次國家人權行動計劃。

  2. 加強國家人權委員會在「巴黎原則」框架內的職能。

  3. 宣佈正式暫停死刑,目標是廢除所有刑罰中死刑。

  4. 特赦已被監禁35年的邱和順先生——其中包括過去12年在死囚牢房——他的健康已嚴重惡化。

  5. 將《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CAT)內國法化,並落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兒童權利公約》(CRC)、《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國際審查委員會獨立專家的建議。

  6. 立《難民法》,確保對難民和尋求庇護者的保護,並根據國際標準給予他們基本人權。

  7. 將國際勞工組織的《漁業工作公約》(C188)和《家事勞工公約》(C189)納入國內法,並據此修訂對移工的整體政策,以充分保護確保遠洋漁業(DWF)移工和家務移工的權利。

  8. 檢討與原住民族權利相關的法律和政策,以實現其自治權,並確保原住民族能有依國際人權標準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包括自由、預先和知情同意(FPIC)原則。

  9. 開啟必要的立法改革,確保對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和雙性人(LGBTI)的完全平等,特別是關於其進行性別變更登記、獲得人工生殖服務和援助的權利,以及中國與台灣同性配偶結婚的權利。

  10. 保障數位隱私權,修正個資保護與資料利用相關法規,並建立具備充足獨立性之個資保護機關,改善個資濫用與外洩之現狀。

  11. 修改集會與遊行法和社會團體法,使其符合國際對和平集會自由和結社自由的標準。

  12. 修《土地徵收條例》、《都市更新條例》和市地重劃相關法規,使其符合國際對適足住房權的標準。

除了這些措施外,我們還鼓勵您確保所有政策的透明與利害關係人參與,以強化台灣民主。  

我們也呼籲您採取必要策略,致力於實現每個家庭皆能享有適足生活水準,從而維護人人平等。

尊重、保護與實現人權,對於在每個民主社會中改善生活條件至關重要。您應對上述議題的承諾和決心,將促使台灣成為區域及其他地區仿效的人權典範。 

我們很榮幸有機會與您討論這些議題,並隨時為您提供必要的技術專業知識,以促進採取這些構成台灣人權之路的關鍵邁進。

謹啟

國際人權聯盟

台灣人權促進會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第九點修正過,並已通知FIDH更新其網站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