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光人權講堂2020大事紀系列座談之四:台灣人權 NGO甘苦談

2021/7/20 海光人權講堂2020大事紀系列座談之四:台灣人權 NGO甘苦談 
分享人:周宇修會長
題目:律師如何參與人權工作?人權議題實踐與組織經營心得
文:台權會實習生 莊薇霖


一、台權會工作簡介

台權會在1984年戒嚴時期成立後,如今關注的議題也越來越多,周宇修會長很常在演講時被詢問台權會都在從事什麼議題,會長則是笑著回應:「不如問沒做什麼議題會比較快。」尤其當國際公約越來越多的同時,許多國際組織也隨之而生,國際互動變多,人權工作也變得更加多元。

在早期威權時代,NGO的存在相對來說更像是為人民發聲,而且希望政府可以管得越少越好,但如今此種互動關係已有所改變。如今的民選政府,一定程度的等於其所作所為是有民意的支持,NGO反而可能成為人民相對不支持的一方,更容易被質疑說NGO到底是代表誰?此外,現在NGO也希望公權力可以去做一些規範,像是有關難民等法規,確實需要公權力的介入去處理這樣的議題,NGO對於政府如今處於一種既監督又合作的角色。

對於台權會來說最大的課題之一便是培育下一代的人權工作者,可以達到承先啟後的作用,把過往的東西維持住的同時,也希望可以在一次又一次的活動中有越來越多人可以加入。

周宇修會長將NGO大致分成三個類型—慈善型、宗教型、倡議型,而相較於慈善型可能人民比較會有好感,也比較容易有實質產出的情況下,倡議型的NGO(像是台權會)不同的是:很難跟支持的人承諾一個推動的議題在什麼時間點可以有什麼樣的進展,並且我們所追求的理想與處理的議題,也不一定是多數人第一時間就想聽的議題。倡議型的NGO也會面臨一些其他挑戰,像是如何增加能見度與認同、如何找到支持者、如何整合意見及傳承、如何堅持理想等,都是不同層次與時間段可能會遇見的困難。

二、如何思考人權運動與工作

許多時候我們都需要在工作、家庭、理想三者間取得平衡,而周宇修會長便有這樣的切身經驗,白天的時候在律師事務所上班,晚上就到NGO開會,早上出門時小孩還在睡,晚上回家的時候小孩也都睡了,小孩一整天都看不見爸爸的情況經常發生。

在理想實踐時,也可能會跟比較好的工作機會擦身而過,以律師來說,可能今天參與某某社會運動,剛好跟大企業立場是對立的,那又該如何去做選擇,如果今天經營的法律事務所規模不大,可能捨棄幾個客戶相對來說比較沒有關係,但如果今天是經營一個比較大的商業體,取捨就會變得比較困難,因為仍然有許多員工等著發放薪水,而作為領導者要如何跟理想妥協也就是另一個議題了。

從事NGO工作最辛苦的是很多理想是看不到終點的,許多時候的投入會讓工作者覺得失敗了,但並非不會產生很多漣漪效應,就算會在過程中不斷地遇到挫折,但就像打棒球一樣,比賽中有那麼多次的打擊機會,只要一次成功的打擊,就可以成功完成你的夢想,而如何在挫敗中一直維持,繼續求進步,便是周宇修會長認為人權工作中最大的收穫。

主持人提問:

在前面分享時周宇修會長有提到NGO、政府、人民三者關係間的質變,而在這樣的過程當中,同時台灣也在進步的情況下,想請問你在觀察現在台灣人權工作時,覺得最重要的是什麼?

周宇修會長回應:

我覺得人權工作最重要的是喚起大家對於某種價值的認同,因為在有認同之前我們追求的只是秩序,但那個秩序其實是從外部要求人民去這樣做。我們會因為外部的壓力遵守某些要求,但我們不一定認同這些要求。當我們不認同時,就會產生很多外溢的效果,換句話說就是,你如果覺得這個規範沒道理的話,你就會想繞過它而不遵守;可是如果我們能創造一個制度,讓大家可以認同這個制度是真的有意義的時候,那這個制度才有可能被運作起來,所以對周宇修而言,人權運動在互動中的聆聽,找到共通點的過程,是人權運動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