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620世界難民日公布民間版難民法草案

正視庇護需求,逐步建立機制

承擔國際責任,落實不遣返原則

—台權會、人約盟公布民間版難民法草案記者會會後新聞稿

 

6月20日是每年的世界難民日,台灣人權促進會與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在今天召開記者會,公佈難民法草案民間版本,並由以下團體或政黨連署共同提案: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基督教長老教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

這份草案明確規範難民身份定義、審查流程、審查會的民間比例與專家背景、個案在審查期間與通過審查後的權利保障、司法救濟途徑、強制要求不遣返原則、排除條款等。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周宇修首先針對今天缺席記者會的民進黨與國民黨表示失望。周宇修表示,難民法不只是人權法案,也是有助於政府人口管理的政策。每年差不多同一時間民團都會召開難民法的記者會,去年我們邀請到的個案們已經有些人因為缺乏機制不得不離開台灣。難民法在過去始終無法完成立法,但僅僅是根據台權會自身的受案經驗,過去幾年至少就有50位來自世界各國的尋求庇護者。個案並未因此消失。欠缺難民法,只是迫使個案活動遁入地下,不僅其生活處境將更加艱辛,也連帶使政府更難管理其可能對社會帶來的助益或風險。

周宇修強調,台權會、人約盟等數個民間團體選在620世界難民日,再次提出難民法草案,正是因為「每一步都很重要」(Every action counts),政府只要踏出一步,無論是對尋求庇護者,甚至是對整個社會,都將是莫大的幫助。周宇修再次呼籲,政府應該儘速通過難民法。

無黨籍立委林昶佐表示,他曾在上一屆與前立委蕭美琴共同提出難民法版本,雖然最後未能取得共識完成審議,但這幾年,他的辦公室團隊仍然持續協助許多來自中國的維權人士,流亡藏人,協調過程中往往不停重複來往文件整理,最後仍然不一定能解決個案的困境,事倍功半 。

他認同政府緊急處理港人問題,也期待政府儘速公佈機制內容。但同時也提醒,會來臺灣尋求庇護的並不只是港人。政府應該以援助港人的規劃為基礎,來推動整體難民的庇護機制,讓每個層次的工作都能更健全,包括國人最關心的防堵中國滲透的國安標準。

林昶佐強調,臺灣在轉型成民主自由的社會之前,也曾有許多前輩不因為成為海外黑名單無法回來臺灣,當時也是倚靠其他民主國家提供庇護。現在我們也應該積極的參與國際、回饋世界,給予還在為民主自由而奮鬥的人民支援、給受迫害的人民庇護。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根據聯合國難民署統計,目前世界上已經有8000萬被迫流離失所者,相較於去年又多了900萬人,這是一個國際議題,請不要只從中國或兩岸的角度再看待這個議題。二大黨立委都曾處理各類型的尋求庇護或流亡個案,也深知「難民法」的必要性。世界上有145個國家已經批准1951年的「難民地位公約」,不論是歐美或是東亞的日本韓國,甚至香港,都有自己的難民審查及保護機制。當台灣對世界喊出Taiwan can help時,卻不願建立明確穩定的審查保護機制保護已經來到自己島上的求庇護個案。我們在「世界難民日」前夕,再次呼籲台灣政府儘速通過「難民法」,同時也落實已經內國法化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七條的「不遣返原則」(non-refoulement)。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今年發起連署,歡迎更多朋友一起加入要求台灣政府通過難民法的訴求,展現民意對尋求庇護者的支持。為響應620,也跟台灣人權促進會及紀實影音還有加拿大辦事處,共同舉辦線上影展,6/20下午我們也將有一場線上映後座談,歡迎參加。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黃怡碧則指出,台灣接收難民,一方面除了履行國際法的義務,一方面也能透過嚴謹的難民資格認定,對台灣社會帶來正面助益。黃怡碧指出,今天民間提出的難民法草案,是參考了我國政府過去所有通過的國際人權公約,例如《 兒童權利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跟即將通過的《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CAT)施行法》所得出的結論,比1951年《難民地位公約》課與臺灣更高的人權義務。例如草案中提到的不遣返原則(non-refoulement)、兒童最佳利益、障礙者與其他敏感族群的利益考量、及相關的救濟措施等,在台灣現有的法治環境下,本就是政府應履行的義務。

而針對大眾擔心難民將會帶來的經濟、社會或國安衝擊,黃怡碧也表示,只要在難民法中建立嚴謹的難民資格認定,這部分的問題就能獲得處理。黃怡碧也舉OECD的研究表示,從比較長遠的角度觀之,難民帶來人力資源與技術、增加文化的多元性,一般多是對接收國有利;我國政府在收受難民時,也應建立完整的監測機制,作為政策後續修正的基礎。在發言最後,黃怡碧也再次呼籲,台灣過往就是移民與政治難民及其後代建構的國家,多元的創造力,也是這個國家之所以民主、有活力的根源,建立在完整機制上的難民接收,能讓難民能對台灣社會帶來貢獻,對台灣的影響將是利大於弊。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強調,近幾年國際社會動蕩不安,因持有特定政治意見而受原居國迫害的難民越來越多,許多國家權衡身為國際社會成員的責任與國內資源有限之問題,皆已建立庇護制度。例如在基本法中明文規定:「受政治迫害者,享有請求庇護之權利」的德國,是近年來承擔難民的主要歐盟國家,更以二次世界大戰時期開始的美國為例,大量接收來自德國的難民,其中包含非常多著名的學者,例如愛因斯坦、漢娜鄂蘭;與台灣相近的日韓,也有難民庇護和審查的制度。台灣也必須建立自己的難民制度,才能制度性地回應難民的問題。

此外,我國無論在2013年及2017年的國際公約審查中,審查委員會都建議我國應制定難民制度。為此,時代力量在上個會期已提出《難民法》的立法草案,透過對於難民議題具有專業知識之人士所組成之審查會,審查難民之身分認定、撤銷與廢止之事項,以及明確規範難民身分申請人於審查期間所得享有之法律諮詢、醫療照顧等基本生活權利。

台灣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表示,難民在缺乏機制之下來到台灣,以非法身分生活,欠缺合法工作、就學、就醫的權利,對於台灣社會易產生問題且忽視他們存於台灣的現實。面對問題、解決問題,是民眾黨一貫的信念。因此民眾黨在本屆第一會期已經提出難民法版本,並於5月15日通過一讀。民眾黨版本的重要四項主張包含:納入因性別與性傾向遭受迫害的人。臺灣作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專法施行的國家,我們具備性別平等的進步意識,因此民眾黨主張應擴大難民申請認定的範圍。第二,建立難民犯罪撤銷機制,針對曾犯國際條約或我國重罪者並經法院判定確定者,得撤銷難民身份。第三,由官方和民間共同組成難民審查委員會。最後,申請庇護的資訊應明確公開,並給予合理期限申請。

難民的出現是現在進行式,臺灣應該積極參與國際合作與追求進步人權價值,做好規劃部署。張其祿最後呼籲執政黨盡速跟進提出行政院版本,同時在立法院盡速審查相關難民法制,落實政府職權!

難民的出現是現在進行式,臺灣應該積極參與國際合作與追求進步人權價值,做好規劃部署。張其祿最後呼籲執政黨盡速跟進提出行政院版本,同時在立法院盡速審查相關難民法制,落實政府職權!

難民法草案民間版本線上完整版: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JOa8cBNTlDsRlflHcO2IXRMrVGHJ9uZY86tpfFciCkg/edit?usp=sharing

時間:6/19(五)上午10:0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1室

主辦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主持:台灣人權促進會難民專員 林姝函

發言: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 周宇修

無黨籍立法委員 林昶佐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 邱伊翎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 黃怡碧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 邱顯智

台灣民眾黨立法委員 張其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