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百合學運三十週年】未聞島名:野百合學運三十週年系列紀念活動 發言稿

 


 

「未聞島名-野百合學運三十週年系列紀念活動」 記者會

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發言稿

 

根據台權會1990年3月22日的執委會會議記錄,台權會在3月15日晚上就跟當時的一些學界教授、學生及各民間社團,在教權會會所討論如何因應當時國民大會的亂象,會中決議要在3月18日發起一項「聲討老賊,解散國民大會」的群眾運動。沒想到3月16日學生運動的號角就已響起,可見當時各方都想要針對這個無法代表人民的國民大會有所行動,後來整個運動的主場都在中正廟這裡,當時台權會的主任幹事陳菊、以及專任律師郭吉仁律師,多次前往中正廟關切學生的運動。台權會當時雖然沒有參與很多,但這場運動卻為台權會培訓出許多後來很重要的成員,比如當時還是學生參與學運的賴中強律師、以及邱毓斌教授,後來都成為台權會的會長。

 

這場運動雖然主要訴求政治體制的改革,但本質上就是對抗高壓統治的人權反抗運動,全國學生與聲援的群眾,行使當時仍被視為禁忌的集會結社權權與言論自由,對當時的國民黨政府要求憲政改革,爭取人民參政權。這關鍵的七日,為後來三十年的台灣,撐出了重要的公民空間,以及釋放出各種社會運動的可能性。我們無法想像,如果沒有316的野白合學運,還會有後來的野草莓學運,還會有後來的318太陽花學運嗎?

 

2020的台灣,儘管年初的選舉,讓我們暫時抵抗與守住了各種來自中國的侵略與滲透,但沒有人敢說我們已經沒有破口。尤其在人權基礎建設與人權意識的提升,台灣還有許多未竟之業,雖然我們不必面對野百合學運的困境,但我們現在所面臨的困境,恐怕更加艱難。

 

比如上一次因為318學運所打開的憲法時刻,我們所參與的憲動盟就主張全面憲改應該在憲法中強化人權保障條款與社會正義,但當時的政治局勢仍無法推動全面憲改的發生。比如我們的立法院在處理重要的人權法案時,如集會遊行法、難民法,常常會因為政黨的利益與非人權價值的考量,因而擱置和冷凍人權法案,甚至行政部門、立委與政黨,也常常產出違反人權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的法案,常常令公民社會疲於奔命防堵惡法。我們的選制非常不利於新興政黨與無權無勢的年輕參政者,來為人民問政,人權與進步價值就更難在現在的政治場域中成為主流價值。

 

這次野百合三十週年系列活動,雖然有其歷史意義與價值,但我認為這次策展更重要的意義在於「面對現在,指向未來」的向度,台灣需要民主深化,需要人權扎根。感謝這次主辦團體所發表的《青年國會改革宣言》,希望這些訴求有早日實踐的一天!

 

(照片由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TYAD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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