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即將在11月6日對中國的人權狀況展開審議,而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撰寫的中國人權報告,日前獲聯合國官方報告引用,將成為正式審查時的參考依據。台權會強調,台灣參與國際事務時經常受阻,而這次民間機構以台灣的名義提出報告並獲引用,是台灣參與國際事務的一項突破。
本次要舉辦的審議正式名稱為「普遍定期審議」(The 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 UPR),是聯合國的一項程序,定期由各會員國輪流接受其他成員國對人權狀況做審議、提出應改善的項目與意見,被審查國也必須提出回應,今年的UPR正好輪到中國。在正式審查之前,會有一份初步評估的報告,台權會等團體的意見正是被引用於這份初步報告中,作為正式審議時的參考。
台灣人權促進會與國際人權聯盟(fidh)的報告,提及李明哲案,以及有越來越多的外國人權工作者或學者,都面臨被中國任意逮捕或強迫失蹤的情況。報告中同時也提及有超過500個台灣人在中國面臨失蹤、至今音訊全無、超過1000名台灣人在中國被任意逮捕。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的報告,也完整說明李明哲案的始末及發展,並針對中國恣意詮釋人權的原則,扭曲人權的定義,建議其他會員國注意,並應要求中國遵守國際人權標準。
聯合國官方報告中引用台權會與fidh的聯合報告提到,「自第二輪普遍定期審查以來,中國當局措辭含糊的國家安全規定,在中國境内及境外實施任意逮捕、起訴和監禁,鎮壓當地和外國人權行動者和人權捍衛者」。同時也引用另外一段針對「網路監控」的段落指出,「中國通過了《網路安全法》。自2017 年 6 月生效以來,該法被用於限制網路上的言論自由和擴大網路監控」。
於此同時,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也正在日內瓦參加本次審議的會前會(pre-session),會中邀請各國代表來聆聽NGO做報告,以作為他們提「建議」的參考。
邱伊翎順利以我國護照及主辦單位核發之進場票券,取得進場的名牌。黃怡碧在當地時間10月9日中午要換證進入會場時,都尚未進入安檢處,即遭到警衛要求出示護照,而被拒於門外。所幸隔天又順利取得名牌進入,此一現況,也凸顯台灣的公民社會及人權工作者,近用聯合國人權機制之困境。
10月9日會前會現場包括來自香港的Justice Center及工會組織 、藏人倡議聯盟、世界維吾爾大會、獨立中文筆會,及關注學者在中國所面臨的風險及學術自由被限制之組織,都紛紛針對中國人權現況提出多項建議,甚至有來自拉丁美洲的NGO聯盟,也有繳交報告,並來進行遊說,說明中資企業在拉丁美洲國家所做的各種人權侵害。除了參加會前會,台權會等人權組織也將一一拜會日內瓦各國代表,向他們說明台灣NGO繳交的報告內容,並期待各會員國採納我方所提出的建議。
報告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