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該改變政府對「重建」的想像了—哈凱爭取重建過程懶人包

寫在哈凱努力之後

哈凱部落最早是居住於桃園縣復興鄉石門水庫上游的深山之中,1966年長輩為讓部落居民便利生活、就學,於是集資在大漢溪上游巴陵橋附近買了一塊地,這是部落居民所擁有的一塊屬於自己的家園。1977年,政府為了解決石門水庫淤砂問題,在距離部落500公尺處,建造了巴陵攔砂壩,加上幾次強烈颱風侵襲,漸漸使得他們的家園的地基不再穩固。

賀伯颱風及艾莉颱風的侵襲之後,巴陵壩不但完全崩裂,哈凱部落的基地也完全坍方,族人被迫遷至位於下蘇樂的臨時組合屋。因為堅信桃園縣政府會協助重建的諾言,原本只能作為短期安置的組合屋,哈凱部落的族人一住就住了十年。2011年族人們終於忍不住北上行政院及監察院陳情,促使桃園縣府啟動了延宕十年的重建工程。

桃園縣政府協助重建過程的爭議點:

漠視族人需求,造屋坪數遠遠不足

2011年底,桃園縣府依政府採購法開始招標,卻設計出造價120萬一層樓17坪一房一衛一廳的水泥建築,完全不符合族人大家庭生活需求。若族人一家高達10口,則每人生活坪數只有1.7 坪。遠遠不及於同為災後重建,八八風災行政院所公布的每人7坪的配住標準

在哈凱族人實地走訪八八風災後重建的部落後,才發現原來同樣的120萬預算,透過族人們協力造屋與輕鋼構的建材,就可以打造出兩層樓共34坪符合生態、環保及大家庭需求的家園。

出錢買可以,有意見不行,重建等於施捨 

屢經與縣政府的協調會議,今年四月時原民局副局長終於在多名縣議員、立委、族人及民間團體見證下,允諾尊重居民選擇,改採輕鋼構方式建築,與原建築師解約,並在六月底前重新完成招標。(公文

但是七月時,族人突然獲知,桃園縣長吳志揚徹底推翻四月的決議,並將哈凱部落的重建工程列為重大議案,經過各部門會議討論後,在七月十六日召開遷建說明會上宣布哈凱部落重建兩大方案

一、 接受縣府原初提議,一層樓17坪的水泥房,但居民要負擔40萬貸款。若想增建二樓、三樓,要自己設法。
二、 或是由災民先行籌措840萬現金﹙一戶40萬,共21戶﹚全數到位後,再委由縣政府以輕鋼構模式招標。

原來縣政府提供造屋的120萬元經費中,其中50萬是由行政院原民會補助,30萬是由桃園縣政府支出,最後的40萬是由桃園縣政府向行政院原民會申貸,再由居民每月償還。即使在居民出資遠比縣政府高的情形下,仍不許部落居民選擇適合自己生活方式的家園。

說明會當天桃園縣政府甚至還表明,如果居民採取方案二模式的話,必須在今年八月底之前將840萬的現金存入縣府的重建專戶,否則年底前無法動工,而必須將桃園縣政府的補助30萬元收回。

部落族人在協調會上提出替代方案,願意以工代賑,在公部門補助款仍有80萬的情況下,攜手協力讓重建工程完成。此一提案也被駁回。

實際上對於已經受災過一次,又是長期處於社經結構弱勢的原住民而言,要求在八月底之前,將全數經費籌措到位,只是變相的強迫族人接受縣政府施捨的水泥建築而放棄以協力造屋與輕鋼構的建材打符合自己需求的家園。

家是原住民文化的搖籃,縣府重建不能只是為了賣房子

災後重建,尤其是對原住民而言,不能只是蓋房子而已,還要看見部落的動能與文化傳承的意義。協力造屋就地取材以及大量雇用當地居民作為人力,不但符合生態、環保同時還能創造部落凝聚力。在以輕鋼構建築的方式下,哈凱部落可以結合當地藝術家協作牆面拼貼,將專屬於泰雅之美融入家的建設之中。居民也不需再另行籌錢增建居住空間,而更有餘裕與能量改善部落生活。

但是在7月16日遷建說明會上,僅管專業建築師一再保證輕鋼構建屋的耐用與安全,府方還是再三提出質疑。究其因是縣府擔心輕鋼構的不具經濟價值,縱將房屋抵押申貸,也無法擔保桃園縣政府的債權。換言之依照縣府邏輯只有水泥房才可以創造資產,才可以成為縣府債權的擔保品,而族人只要一付不出貸款,縣府就可以迅速的收回賣掉。

家在桃園縣縣長的資本主義邏輯下,只是單純擔保縣府債權的財產權而已。沒有辦法看見一個原住民部落的價值,幫助一個長期處於弱勢和貧困的部落創造更多的機會,反而使部落居民為了增建足夠的生活空間,背負沉重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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