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遊人權民主化的終站?

學生絕食靜坐被強制驅離一事,近來各方議論紛紛,表態頻頻,動作不斷。但奇怪的是,沒聽見有人提到〈集遊法〉本身的弊病。這個現象值得乘絕食靜坐還在進行,從「不斷的民主化」的觀點討論。
  
和稱為〈動員戡亂時期集會遊行法〉的時代相比,該法有相當明顯的進步。這是政運和社運聯手衝撞挑戰出來的結果。可是經二○○二年藍綠聯手修正,該法卻仍有不少人權組織所反對的地方。首先當然是該法仍然採取許可制而非比較民主的國家的報備制,而有些規定也過於嚴格:你去過信義路的AIT沒有?該法規定在外國使館集遊,必須距離五十公尺以上。這豈不等於說,AIT有免於示威的特權?

不但如此,〈集遊法〉還有執行的問題。聽說申請的核准離百分之百不遠。但那不准的百分之幾卻正是問題所在:過去就有過反核團體申請圍繞李前總統官邸「散步」,警察局卻連收件都不敢的案例。另一方面,只要發動的人「份量」夠重(如立委),或聚集的人夠多,申不申請根本沒有差別,警察自然會「通情達理」。藍綠執政,儘皆如此。

在這種狀況下,連宋進軍總統府時固然不會想到〈集遊法〉,事情鬧大之前,政府和整個社會多半也沒想到。鬧大之後又在普遍性和選擇性執法的爭議上游動不定,各取所需。這個月來,我們也都看到不論朝野,包括為了「真假野百合」而爭論不休的人,都沒人談到該法的弊病,尤其是否應該改許可制為報備制的問題。

集遊人權如此從威權獨裁時代的防民如防賊,到今天的習慣性的無政府加選擇性的「有政府」狀態,不能說沒有進步,而且是奮鬥得來的進步。但這就是集遊權利之民主化的「終站」嗎?

我們不難想像,這陣風波過去之後,上述習慣性的無政府狀況還是依然如故,選擇性的「有政府」狀態下還是會有類似「純潔的學生」各方爭相要求例外處理的現象,還是會有「搞怪」另類或弱勢的公民運動集遊人權受限卻無人聞問的案例。最重要的是,具有既得利益的藍綠權力者還是會堅持許可制。

因此,看到「真假野百合」爭論的各方討論強制驅離問題而沒人提及〈集遊法〉本身的時候,我是有感慨的。尤其是到「中正廟」支援的某些老牌街頭民主運動者。他們給人的印象是好像又回到十四年前的當年,其間沒有歷史。如果和表態或未表態的大人物一樣,「連」他們也陷入學生特殊身份的迷思,把許可制之不民主也忘了,還有多少人會關注集遊人權的真正「普國化」和全民化?

西方一九六○年代的民主運動者在「打碎體制」的狂飆之後,痛定思痛,改採把「資產階級民主」的理想宣示「當真」而推向其極限,透過彰顯何者為真為假的策略,以為進一步改革鋪路開路。這種看法有其可以供國內獨立公民參考之處。如何辨別並珍惜得來不易的已有進步,而又不忘民主化必須持續不斷的進行?這是一個有待更多討論的問題。

以〈集遊法〉為例,經過這個月來的吵鬧,即使知道了前文所說的怪象的人,恐怕也會回頭覺得許可制有其必要,因此修法改善有其深具弔詭的困難。其實呢?報備制下行政部門認為可以證明其必要時,仍可以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只要說明清楚,目前反而是推動報備制的好時機:如果有民間施壓,只要藍綠有一方肯放棄對人民的不信任,另一方多半不敢不跟進。

但是還得回頭看看前引的西方經驗。「不斷的民主化」是必須愈向前走愈具體的。這才是關鍵所在。太過大而化之的話,恐怕即使自認獨立的改革者都會在「客觀上」掉入偏藍偏綠的陷阱。由於學生被驅離所突顯的集遊問題,只是案例之一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