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之外,還有人權

黃文雄

美國柯林頓總統訪問中國之前,白宮國家安全顧問宣佈,柯林頓在訪問中國時,將「不只一次」提起人權問題,並且會談到一九八九年的天安門屠殺事件。 柯林頓將用什麼方式、語氣和認真程度「不只一次」的提起中國人權問題,事實發生前,國際人權界都覺得難以事先預測,只覺得比較重要的反倒是白宮覺得必須如此公開宣佈的事實。事實上,柯林頓後來在記者會和北大的確相當明白的提出中國的人權問題,而使江澤民雖然有備而來,仍然在世人眼前自曝其短(例如在回答記者逮人的問題時弄不清憲法和法律的相對位階。)

國際人權界的疑慮和美國總統後來多少出人意外的言行,都充分顯示了人權問題在國際政治中曖昧和重要兼而有之的地位。

國家與國家之間的關係一向以經濟利益和戰略利益為主軸,至今未變。但是從本世紀初起,尤其是多邊關係開始受到重視的兩次世界大戰之後,人權已經逐漸取得了「老三」的地位。尤其是聯合國成立以來,人權的理念與標準已經透過世界人權宣言和所衍生的國際人權條約而「沈澱」到國際法之中。一個國家在國際社會是否具有正當性,主權已經不再是唯一的標準。越來越重要的另一個標準是這個國家怎麼對待它的人民。換言之,人權。在「老大」和「老二」的籠罩下,人權「老三」的地位雖然曖昧,卻也是一個不可忽略的因素。這是白宮為什麼覺得必須事先宣佈柯林頓將「不只一次」提起人權問題,並且後來言行也不敢完全相背的主要原因。

國內與國際的道德壓力是此中的重要中介因素。雖然不易界定,這種壓力不只使美國必須表態,同時也賦予美國以少提、多提及如何提人權作為談判工具的策略空間。江澤民在柯林頓出發前接受美國新聞週刊訪問時,特別表明中國已經簽訂《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後來並且表明今年秋天有意簽訂《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就可以看成是事先試圖抒解同一壓力和策略的動作。這種策略性的動作之後,更大的目標則是加強中國政府因為民主人權的缺乏而在世人眼中仍不完整的正當性。

單有主權還不夠;主權之外,還有人權。這個事實對台灣的意義其實同樣的重大,甚至更加重大。如果在主權之外,人權也是一個國家在國際社會中具有正當性的重要因素,那麼在主權問題上有諸多困擾的台灣就應該以強補弱,在人權的面向上努力經營。這個道理雖然淺顯明白,做起來並不容易。有幾個先決條件,頗值一提。

第一是去除自滿。

人權的促進和保障是永無止境的工作,此所以越是先進的國家人權機制越完備,民間人權組織也越多。(日本單是關懷兒童人權的組織就有四個,相當於台灣人權組織的總數)。近十年來台灣的人權雖有進步,但距離國際標準仍遠。但是台灣朝野的眼光卻似乎只知比下,不知比上。

第二是去除無知。

政府毫無人權政策可言,而官員對人權的無知顢頇已經到不堪聞問的地步。(有學者向外交部索取中華民國已經簽署或批准的人權公約的資料時,外交部居然說這是國家機密)。事實上,就政府或學界而言,台灣對人權的研究遠落於中國之後。試舉一例:中國一個四川人民出版社單單為了編輯一套人權叢書,就雇用了一百十八名學者。中國近年在人權外交與交易上所表現的圓熟與技巧,並非無因;而台灣則至今仍然連一本最基本的國際人權條約彙編都沒有!

第三,儘速建立一套國家人權政策。

人權如果要能協助加強台灣在國際社會中的正當性地位,必須真正大幅改進國內的人權狀況,才能在國際上有真正的說服力;不能像中國政府一樣,只以培養人權外交和人權交易的專才為目標。這就需要國家有一套人權政策,以利人權促進與保障的基礎建設。透過國內立法把國際人權標準帶進台灣,是一個值得經營的可能。台灣也可以仿效比較關心人權的國家,設立一個國家人權委員會,負責人權教育、根據國內人權標準研究立法及建議修法、以及調查侵犯人權的案例等等事務。這些及其他基礎設施如何配套,都非有一套具有國際眼光的國家人權政策不可。

經貿實力、民主與人權是台灣在國際安全上的三大資產。台灣和中國在經貿實力上的落差已經大幅縮小,人權方面至少在外交宣傳上也有類似的傾向;而人權不穩固,民主化的深化也很難持續。在朝野為柯林頓訪向中國而惶恐焦慮如何「短線操作」的時候,也許應該騰出一些注意力來,也想想「基本面」的問題。

(作者為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