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解凍憲法 實現世代正義─蔡總統的憲改責任

【新聞稿】解凍憲法  實現世代正義─蔡總統的憲改責任

 

重申打造新憲的必要性

現行中華民國憲法在1992年第一次解凍之前,台灣沒有憲政可言,而在歷經七次修憲之後,所塑造出的中華民國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則是一份權宜與拼裝式的憲法文件。這部憲法文件存在著許多問題,包括政府體制、國會選制、地方制度、政黨制度、人權憲章、原住民族地位,可謂千瘡百孔。特別是,「一中框架」,使台灣持續被綁進中國,任憑中國政權之手伸入台灣的政治經濟社會各領域,同時,也讓國民主權的「國民」身份界限不明,模糊化台灣人的共同體認同。至於超高的修憲門檻,更凍結了憲法文件,使種種問題的改革幾乎不可能。

在馬英九總統執政期間,上述種種憲法沈疴,體現得最為劇烈,因而有2014年的318反服貿運動。如今318的情境已逝,但拼裝憲法的問題並無一絲改變。台灣在近日,即使因為抗疫成功而成為全球典範,卻仍要繼續承受國際不承認台灣國家地位的委屈。台灣國民對於這部並非自己打造的憲法並沒有感情,而而今又成為台灣人向世界彰顯自我身份的框限。這一路走來,都顯示,台灣需要打造屬於自己的新憲法,才能真正在國際上以台灣的身份,與世界分享民主自由人權的價值。

承諾無法兌現,責任仍然要盡

蔡英文總統於競選第一任期總統時曾簽下「由下而上/全面憲改」承諾書,在就任後第二年也曾經提到要「啟動憲改,強調打造一個權責相符的憲政體制」,不過,始終僅止於口頭表態。民進黨於取得國會絕對多數後,則顯得對憲改無甚興趣。近日執政黨再度傳出模糊的修憲風向,但最多也只呼應十八歲選舉權的主張,看不出有憲政改造的政治意志。

我們認識到,蔡總統似乎並無在任期內從事大幅憲改的決心,「由下而上/全面憲改」的承諾眼見無法兌現。但我們認為,蔡總統仍然負有歷史責任,至少應該要讓這部憲法解凍,把未來憲改的大門打開。

十八歲選舉權固然是各政黨都能接受的修憲主張,但蔡總統與民進黨不應該只聚焦在十八歲選舉權,把憲改任務最小化,只求形式有所交待。我們認為,在蔡總統第二任期內,最起碼的憲改責任,必須包括降低修憲門檻。

此次修憲的四項主張

憲動盟成立之初即倡議「由下而上/全面憲改」的新憲運動,並為此倡議通往新憲的藍圖。在此時此刻,儘管要求蔡總統兌現承諾幾無可能,我們認為,仍要把握眼前一絲可能的修憲契機,提出我們對近期修憲的主張,讓憲法有可能被解凍,憲改大門能夠打開。我們有四項主張說明如下:

十八歲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修改憲法第130條,使國民滿十八歲以上即享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或廢除該規定,由立法院以法律訂定最低年齡。

降低修憲門檻:降低現行修憲程序的國會決議與公民複決雙門檻。

國會選制改革:增加不分區席次,並降低政黨票比例分配門檻;考慮改採單一選區兩票聯立制。

增修人權條款:擴充人權清單;納入國際人權基準;明訂設置國家人權委員會。

 

解凍憲法,實現世代正義。

我們提出的四項修憲議題,具體的內容都可以在啟動修憲程序後進行各方意見的討論。重要的是,我們提出修憲主張最主要的意義,是要求在蔡總統第二任期必須要開啟憲法的枷鎖,這是蔡總統的歷史責任。我們要指出,目前各界對於十八歲選舉權修憲案有高度共識固然是值得肯定,然而,僅僅是給予國民十八歲選舉權,卻繼續維持超高修憲門檻,事實上是等於拒絕讓未來的世代有決定自己憲法的權利,並不是真正實現的世代正義。蔡政府與民進黨如果認為自己對青年世代有責任,那麼最起碼的責任,就是要解凍憲法,降低修憲門檻。這是我們對蔡政府與民進黨不能退讓的要求!

 

發言代表:

林彥廷(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

黃彥誠(臺灣學生聯合會秘書長)

曾昭媛(婦女新知基金會資深研究員)

黃嵩立(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

李玥慧(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秘書長)

新聞聯絡人:徐偉群(公民憲政推動聯盟主席團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