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我們沒有忘記李明哲  言論自由無罪——李明哲被抓三週年記者會

直播來源: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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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沒有忘記李明哲  言論自由無罪——李明哲被抓三週年記者會

新聞稿

2020/03/19

主辦單位:李明哲救援大隊

今天3月19日,是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被抓三週年的日子。李明哲在三年前因為在網路上與中國網友分享及討論議題的言論,在2017年3月19日被中國政府強迫失蹤,如今,李明哲仍被關在中國赤山監獄未釋放。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洪申翰就表示:「李明哲被關押到現在已經三年了,相信他一定很思念家人和台灣這個民主自由的家鄉。他所宣揚的事,不外乎就是有關民主價值和政黨輪替,這些台灣人早已習慣的事,但中國卻因此將他入罪。」事實上李明哲即使在獄中,仍心懷公義,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就表示:「李明哲身在獄中受苦,心心念念還是想著要改善獄友的處境。因此要代替李明哲,呼籲國際社會持續關注中國監獄內的長時間工作、沒有休息的強迫勞動與極惡劣的生活條件。」

李明哲救援大隊仍持續救援李明哲,也呼籲社會各界不要忘記我們的手足仍持續被中國政府冤罪在監,我們除了舉辦這場三週年記者會之外,也在「左轉有書x慕哲咖啡」舉辦「寫給李明哲的365封信」展覽,呼籲大家持續寫信關注,並呼籲中國政府盡速釋放李明哲。策劃這次「寫給李明哲的365封信」展覽的Art Action for Freedom/AAfF 代表吳亭臻表示:「希望能藉由藝術行動與系列講座喚醒公民對人權與自由的關注,李明哲正是人權自由被剝奪的象徵,並呼籲大眾更重視人權議題,永遠可能有下一個李明哲。」

作為李明哲的工作夥伴,台北市文山社區大學校長鄭秀娟就表示,人權工作是一條漫長的路,李明哲來社大是為了發展人權教育,也因人權工作而被中國視為政治犯抓捕,去年台灣各地好幾個縣市的社大,也因為香港反送中議題或假新聞講座,而被地方民代要求教育局進行言論檢查,在在顯示台灣人權教育仍有待普及。

報平安很難?凈瑜訴求親情電話聯繫明哲

因為新型冠狀病毒(武漢肺炎)的影響,原本李明哲家屬可以每月去探視一次的機會,也遭到中斷,加上李明哲至今仍無法對外通信及打電話,再度陷入音訊全無的狀態,李凈瑜也已在昨天(3/18)舉辦記者會呼籲中國政府讓李明哲可以打親情電話回台灣報平安。無黨籍立法委員林昶佐表示:「時值中國武漢肺炎疫情大爆發之際,中國的監獄衛生、監獄人權更讓人憂心。據李凈瑜昨天表示,中方在1月之後,就為了因應武漢肺炎暫停所有受刑人會面,中國政府應該即刻讓兩人可以進行通訊,確保李明哲的健康及人身安全。」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李明哲被抓三周年,李明哲至今無法對外通信、無法打親情電話,這些都是中國《監獄法》賦予收容人的基本權利,中國監獄限制李明哲的對外通訊,已經違反中國《監獄法》第47條有關通信權的保障,也違反《聯合國囚犯最低待遇限度準準》(曼德拉規則)第58點與「與外界接觸」的基本規則。

李明哲的健康安危令人擔憂

邱伊翎秘書長進一步表示,新型冠狀病毒的蔓延至今無法結束,我們也非常擔心李明哲在湖南赤山監獄的健康情況及公共衛生情況,並再次呼籲中國政府應確保監獄所有人員,包括囚犯的健康權應被充份保障。民進黨不分區立法委員范雲也同聲表示:湖南赤山監獄是否染疫令人憂心:湖北武漢肺炎疫情蔓延至內地監獄,湖北、山東、浙江的監獄相繼傳出群聚感染疫情。李明哲被囚於湖南赤山箋籲,是否受到疫情延燒,無從確認。

只有李明哲被判「國家安全」、「顛覆政權」等罪名嗎?

李明哲並非個案,2019年又有二名台灣人也被以「國家安全」、「顛覆政權」等罪名被入罪失蹤或逮捕。民進黨不分區立法委員范雲表示,2012以來乃至去年兩位,持續都有台灣人被中國以莫須有的「國家安全」、「顛覆政權」等罪名入罪被捕、失蹤,或許還有更多黑數。每年都有超過五百萬人次的台灣人前往中國,不論觀光、求學、經商,都應免於被任意逮捕的恐懼。

青平台、哲學星期五代表劉璐娜表示:「在去年(2019年)青平台所進行的認識中國計畫的訪調和工作坊的過程中也被應證了。我們詢問具中國經驗的受訪者,請他們分享在中國期間,個人言論是否被審查和其人身安危的經驗。我們深度訪談了超過30多位曾經或目前在中國就學或就業的朋友,也進行了九場的分區工作坊。初步結論是,台灣人對於如何自保和赴中風險的概念不足,如何自保,頂多就是限縮自己的言論表達和翻牆,或是確認回到台灣那一剎那,才能感受完全的自由。」

對此,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就呼籲所以有機會或者確定會前往中國旅遊、經商、求學、探親、交流的台灣人與外國人,都應做好事前的風險評估與應變準備,尤其是個人的資訊安全與隱私保護,不僅保護自己,也是在保護與你通訊的對象,台權會有根據民主基金會的資料,推出一個「台灣人赴中國的安全指南懶人包」,呼籲旅遊中國的朋友,應善加利用。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區域倡議專員張馳就表示,李明哲事件,敲醒了台灣人對中國「依法行政」的認知,同時也繼續凸顯兩岸司法互助降到了冰點。《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規定雙方必須建立聯繫機制,並且及時通報對方指定的業務主管部門。然而,從李明哲事件發生的一開始,中國政府就消極回應乃至拒絕主動通報,一直到這三年來,家屬多次請求探視李明哲,甚至在家屬提出讓李明哲返台奔喪要求時,中國政府都在沒有依法行政的情況下,以各種理由拒絕,而至今依舊箝制李明哲的對外通信權,公然違反自己所訂定的法律。

中國一再強調「法治」,而兩岸也簽訂了具有拘束力的《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然而,事實證明,「法治」只是一個口號,《兩岸司法互助協議》不過形同具文。根據海基會於去年9月表示,台灣人在中國失聯事件共有149起,其中82件已透過管道尋獲,但仍有67件至今毫無音信。中國政府持續不遵守《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台灣政府就持續無法掌握台灣人在中國「被失蹤」、「被任意逮捕」乃至「被任意拘禁」的情況。因此,我們依舊要呼籲中國政府確實依法行政;同時也呼籲台灣政府繼續思考,在雙方司法互助達到低點的情況下,我們如何有效避免下一個李明哲的出現。

李明哲是國際人權事件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表示,如果李明哲說真話就可以顛覆國家政權,必定是因為那是個用謊言堆砌起來的政權。讓肺炎一發不可收拾的原初,不是病毒,而是不准人民發表言論的威權心態與極權體制。在李明哲被逮捕的1096天,台灣人應該團結起來,共同譴責中國視人命如草芥,視國際規範如無物。同一時間,國際人權組織 FORUM-ASIA (人權與發展亞洲聯盟)、fidh (國際人權聯盟)與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四個長期協助李明哲國際救援的組織,也發表聯合聲明,要求中國立即釋放李明哲,並終止以「強迫失蹤」與「任意逮捕」等手段報復維權人士與人權捍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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