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會獲「總統文化獎:社會改革獎」之說明

感謝評審委員對於台灣人權促進會在「社會改革」領域的肯定,雖然是透過總統頒獎,但這個獎更是屬於全體人民,對於人權組織在社會發展歷程中的一種肯定。

這個獎是民間委員評選出來,獎金是全民稅捐,因此台權會將不負社會期待、不負組織使命,繼續推動「難民法」立法、及「反對晶片身分證」等議題,持續監督政府的人權作為。

台灣人權促進會從1984年創立至今35年,作為倡議型人權組織,早期從救援政治犯,到推動廢除戒嚴令、推動二二八平反、推動法律扶助法、救援冤案、推動廢除死刑、推動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關注原住民人權,促成法律扶助法的通過、移民法修法、推動廢除外國人無限收容、提審法修法、國籍法修法、促成釋字603隱私權、釋字558「海外黑名單」的返國權利等大法官解釋、關注「兩岸」經貿協議、推動憲改,到現在仍持續推動「難民法」立法、反對「晶片身分證」、廢除集會遊行禁制區、協助迫遷個案、捍衛居住權、改善監所人權、救援李明哲、關注西藏/圖博人權、關注中國人權、關注香港民主⋯⋯等。

我們呼籲,一再向國人宣示「制度完備」的總統府及行政院各部會,跟我們一起努力儘速推動「難民法」立法、反對「晶片身分證」、廢除「集會遊行禁制區」等許多尚未完成的重大人權政策。

台權會創會會長江鵬堅曾經說過,「人權組織是永遠的在野組織」。而一個國家不能沒有人權組織來提醒執政者、掌權者應該謹慎施行權力,努力守護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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