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對中國的承諾有不切實際的幻想」台權會聲援王全璋律師

以下是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參加「聲援中國『709事件』王全璋律師,要求中國當局批准家屬或律師會見,確保王全璋人身安全。」記者會之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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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王全璋,還是李明哲,家屬都沒有收到判決書,也沒有上訴。我們只有在網路上看到過李明哲的起訴書。中國口口聲聲說自己是法治社會,但中國模式的法治,跟其他國家很不一樣。中國自己的「監獄法」第二十條規定,「罪犯收監後,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於五日內發出。」然而,王全璋律師於2019年1月28日宣判判刑至今,都已經四個月。任何一間監獄收監,都應該通知家屬。如果不是在監獄發監執行,中國所謂的「秘密關押」也早已被國際人權組織批評許久。

中國「監獄法」第四十七條,「罪犯在服刑期間,可已與他人通信。」四十八條,「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但我們也知道台灣的李明哲,從2017年年底入監至今,連一封外人的信都無法收到,也無法回信。而王全璋律師至今連家屬都見不到,更是違反中國自己的法律規定。

王全璋律師是根據中國國內的法令在職業,幫當事人進行法庭辯護,這樣也是「顛覆國家政權」,台灣的李明哲的網路言論也是「顛覆國家政權罪」,更顯出中國法院判決完全不需要嚴謹的證據及因果關係,充滿任意性。

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不砌不捨的為先生奔走發聲,也展現出他追求真相,捍衛人權的決心跟毅力。李明哲的妻子,李凈瑜捍衛先生權利的努力精神,也是一樣值得敬佩。我們也願意繼續跟他們站在一起,共同發聲,讓更多人知道中國侵害人權的惡行。

在台灣生活的我們,也應該要對於中國目前每天正在發生的這些侵害人權的事件,有所認清及警惕,不要再對於中國提出的承諾,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中國政府基本上就是透過「違反」他自己的法令規定,來落實他所謂的「法治」,一個連自己國家所訂的法令都不遵守,任意逮捕關押禁見,我們更不需要去期待他會遵守任何「協議」或是維持「和平」,他現在每天就是都在跨越海峽中線,進行軍事挑釁。你又要如何相信他所保證的「和平」為真?

不管是王全璋律師,或李明哲及任何一位人權工作者,都不應該因為他們的捍衛人權、宣揚人權的事蹟,而被判刑關押,任何一天的監禁,都是不合理的,應立即釋放王全璋、李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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