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在中國獄中被「非人道」對待!言論自由無罪,中國立刻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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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2月24日,耶誕節前夕,李明哲被中國強迫失蹤任意逮捕第645天,大家開始準備過年放假跟家人團聚,李明哲至今仍被關押在中國湖南赤山監獄,無法回到台灣。

李凈瑜及李明哲救援大隊、台灣人權促進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監所關注小組、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青平台、永社、尤美女立法委員、時代力量等團體,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由李凈瑜說明日前去中國探監所得知李明哲的現況,現場聲援社團齊力譴責中國政府「非人道」差別對待一個人權工作者,再度重申言論自由無罪,中國政府應立即放人!

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因網路言論,於去年3月19日被中國政府逮補、強迫失蹤,2017年11月28日被判刑五年。今年九月之後,李明哲妻李凈瑜申請探監,數次被拒,終於在今年12月18日探視到李明哲。

透過此次見面,李凈瑜才得以確認明哲之前的確被移監北京十天。但李明哲自己不知道是哪一天被移監,也完全不知道移監原因。整個移監過程,並未告知家屬,也違反中國自己的「監獄法」第20條,關於收監應通知家屬的規定。

李明哲重新被移回赤山監獄之後,卻發現其所有保暖衣物及私人物品,全部已經被丟棄,獄中的帳戶也因成為「新入監」狀態,而被暫時凍結,無法使用現金。由於赤山監獄一直以來提供的食物皆為腐敗食物,導致明哲身型消瘦。之前由於明哲可以使用現金購買其他食物,現在卻因為行政程序重新跑過,暫時無法動用現金,而導致飲食不正常,體重已減少了至少30公斤。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這些作法已違反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標準」第一條,不該對囚案進行任何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及第十九條,應提供適合氣候且足以維持健康的衣服。李明哲救援大隊寄去的數百封書信,明哲至今一封皆未收到,凈瑜寄過去的信件,也平均都是半年後才到明哲手上。其他獄友皆可收到親友來信,此一作法,是針對明哲的差別待遇,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7條的通信權,也違反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標準」第二條的不歧視原則。

李凈瑜寄去的書籍,全部都是在中國境內,依據「出版法」,通過審查,合法出版的簡體中文書籍,很多書的內容只不過是在談中國戰國或漢朝的歷史,只因為是外國翻譯著作,而全部無法到李明哲手中。之前獄方答應要讓明哲去擔任監獄圖書館管理員的承諾,也從未實現。

而在中國的監獄中,被收容人的家屬可以辦理所謂「親情電話卡」,讓被收容人跟家人通話。之前李凈瑜因台胞證被中國取消,而無法辦理,後來凈瑜用護照已經申請了一隻中國的手機號碼,卻至今未接到過明哲電話。後來才得知,原因是明哲也需要辦理,而獄方卻以明哲的「台胞證」,無法驗證核實,而不斷拖延讓明哲可以依法辦理電話卡的程序。中國政府自己發的文件,卻說無法核實,簡直荒謬。

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長札西慈仁表示,聽到李明哲在監獄這樣被對待,很難過,但也不意外。對西藏人來說,很多政治犯就是這樣在中共的監獄中被折磨。中共政權下的司法不公平、是假的,也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包括最近的新聞就是一位維吾爾商人只是因為宗教信仰去麥加朝聖,就被判處死刑。中國所謂的宗教自由、言論自由、 人權根本都是假的。同時他也要提醒台灣人,選舉的時候很多人被中共所騙,以為中國可以為台灣帶來什麼,但這都是謊言。西藏和香港就是最明顯的例子,台灣人不要相信中國政府說的話,事實證明,都是謊言。

監所關注小組陳惠敏指出,從日常生活必須的食物、飲水、醫療的穩定提供,再到保外就醫、戒護外醫的刁難及延宕,甚而致命,再如提供收容人本人及家屬很重要的社會聯繫與支持,諸如接見、通信、寄物等,都是很關鍵的在監處境觀察重點。李明哲先生今日在中國監獄遭受如此待遇,我們不只是要提出嚴厲譴責,更要直接要求台灣政府停止到中國取經這種荒謬行徑,兩岸司法互助協定根本形同具文,已讀不回,我們要求讓李明哲回家,並請大家共同關注李明哲的在監處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會執行長,陳雨凡表示,雖然中國批准了反酷刑公約,但從李明哲的遭遇,我們可以看到中國空有漂亮的法規,但實際上可以任意地移監、不給予保暖衣物跟乾淨的食物,這已經構成酷刑與殘忍、不人道待遇。中國不能這樣對待一個人,因為這些都是身為一個人最基本的尊嚴。選後,無論是地方政府、中央政府,或是雙城論壇,當大家開心的希望跟中國交流時,我們更不能忘記現在一個孤單的台灣人在中國遭受到這樣的對待。我非常沉痛的要懇請台灣人,或是全世界關心李明哲狀況的朋友,持續透過行動,例如寫明信片到監獄,讓中國政府、中國的人知道我們,非常非常在意李明哲的狀況。

青平台劉璐娜表示,「法治是一切自由社會的基礎」,這是德國政府12/23發表支持加拿大抗議其公民被中國羈押的嚴正立場。在中美貿易戰啟動前後,中國對其他國家公民的人權壓迫從來不手軟,加拿大近期也有三位公民如同李明哲一樣被失蹤,同時也有兩百位公民下落不明和不當羈押,而台灣公民被中國政府失蹤下落不明者也超過千位以上。Human Rights Watch(人權觀察)的亞洲區中國部主任Sophie Richardson也曾嚴正呼籲:北京實施所謂的「改革開放」已四十年,中國政府卻日益不能容忍國內的反對意見和政治參與。中國境外人士似乎尚未察覺,隨著北京的勢力高漲,他們的人權也逐漸受到威脅。中國對台灣、對其他國家的人權迫害步步進逼,我們無法置身事外。台灣公民,以及台灣公民賦予政治權力的台灣政府,都必須嚴肅面對。我們必須持續不斷的為李明哲發聲,因為這就是捍衛自由、捍衛民主、捍衛台灣。台灣是世界面對中國霸權的第一線的試金石,絕對不能屈服和懦弱。台灣恐懼中國,即是被中國勢力奴役的開端。

永社副執行長洪崇晏表示,中國政府一而再、再而三地違背包含聯合國人權公約在內的各種國際原則,甚至違背它自己制定的法律,這種作法終將削弱中國政府在國際上及中國內的可信度,也會削弱它的統治基礎。如果中國政府對自己進行芝麻信用評分,恐怕分數會相當難看。我們也可以看見,中國政府在與臺灣司法互助、公衛防疫等這些協議上,也都是選擇性的遵守,經常不願意對臺灣保持合理的資訊同步與對等待遇。奉勸臺灣人民,千萬不要輕易相信這種政府所承諾的任何利益。 如今中國政府不願意給予獄中李明哲基本的人道待遇,其待遇不如中國人,甚至不如外國人。中國政府這樣不把李明哲當人看的作法,根本就證明了它沒有資格關押李明哲,甚至證明這個政府沒有能力與資格治理中國的土地和人民。最後,李明哲即便在中國監獄裡受到這樣惡劣的對待,都還關心著臺灣社會的民主、憲政、法治與人權,關心著公投結果與同志人權。因此我要誠摯地呼籲所有臺灣人民,應該要關心李明哲事件,也應該要跟李明哲一樣地關心人民的權利和社會的制度。

時代力量高雄市議員黃捷表示,李明哲遭受的待遇是慘無人道更嚴重侵犯人權。李明哲不是權貴高官更沒有犯罪,他只是和我們一樣的公民,他不過是和中國公民互動交流,與我們無異,卻在中國被失蹤、被扣押、被審判,甚至被入監還遭到惡劣的虐待。誰能擔保台灣的公民不會是下一個李明哲?我們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並非同一個國家,因為我們捍衛言論與思想自由,我們更尊重人權也深化民主,我們不只要嚴正譴責中共粗暴的行為,呼籲中共立即釋放李明哲,也要求我國政府站出來聲援李明哲並提供其家屬必要的協助!

尤美女立法委員表示,習近平上任後,中國對人權的打壓已經到了最嚴重的程度,引起了國際社會多方的關注和譴責。包括歐盟、美國等國際社會的抗議,包括歐洲議會多次通過決議聲援李明哲,表示中國應立即釋放李明哲;且今年9月歐洲議會通過的「歐中關係」報告批評中國日趨獨裁,再度提及李明哲案的嚴重性。另外,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程序中的強迫或非自願失蹤問題工作組(Working Group on Enforced or Involuntary Disappearances)也持續非常關心李明哲目前的處境等等。聯合國在日前針對中國的普遍性定期審查的官方報告也說,「自第二輪普遍定期審查以來,中國當局措辭含糊的國家安全規定,在中國境內及境外實施任意逮捕、起訴和監禁,鎮壓當地和外國人權行動者和人權捍衛者」。但李凈瑜這次探監所發現的是李明哲在獄中的處境每況愈下,已違反中國有參與修正的「聯合國囚犯最低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2015年修正)和中國的「監獄法」(2013年施行)。因此,我們在這裡嚴厲譴責中國的行徑,只要中國不釋放李明哲,我們就會一直提出譴責。中國只要一日不釋放李明哲,便是持續增加台灣人對中國的不信任和反感,加深歐美等國對中國的敵意。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中國在今年11月6日接受聯合國的普遍定期審查,也將於明年3月聯合國大會公布其接受的意見,台灣的NGO也會跟國際人權組織合作,再度發表聲明。同時也會針對聯合國集會結社權特別報告員(Special Rapporteur on Rights to freedom of peaceful assembly and of association)的年度報告提交報告,說明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因為在網路上與中國網友的討論群組及結社,而被中國政府入罪關押的問題。


李凈瑜記者會發言(2018.12.24)

這是我第二次,在平安夜為李明哲召開記者會。

然而這次,是那個被囚禁在赤山監獄中「暴怒又暴瘦」的李明哲,叫我一字一句寫下,回到台灣召開記者會,告訴全世界他的處境。

去年,台灣的NGO伙伴們,為李明哲發起了一個「讓我們一起寄信給李明哲」的活動。因為,李明哲跟台灣過去白色恐怖時期最悲慘的政治犯一樣。

就是那一些隨著蔣介石一起逃來台灣,然後又被蔣介石以匪諜罪名關起來的外省人一樣,他們孤苦伶仃一個人在台灣,沒有家人親戚,沒有任何奧援。

就像李明哲現在中國監獄一樣,沒有家人,沒有依靠,一個人在異國被囚禁。

時隔一年,李明哲的狀況,仍是一樣的孤絕。

當每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囚犯,可以收受所有「親戚」、「朋友」的來信,不受限於近親屬。

只有李明哲不行。

李明哲迄今只收過我和他母親的信件,而我寄給他的信,從寄出到他手上,時差長達半年。更遑論,迄今我從未收到任何一封李明哲從獄中寫來的回信。

當每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囚犯,家屬可以每個月行使一次的探視權。

只有李明哲不行。

因為我是一個連入境中國,得被「特許」的外國人。

不僅每次入境的「落地簽」得由中國國安人員「代辦代持」,在中國國安人員「全程的監視陪同」下前往赤山監獄探視。更可能隨時被以「監獄探視系統升級」…等根本不存在的藉口拒絕入境,動輒三個月見不到我的丈夫。

當每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囚犯,可以申辦公共電話卡撥打「親情電話」給家人時。

只有李明哲不行。

因為他是一個「外國人」。
赤山監獄告訴李明哲,電信業者函覆:「依據國家法律規定,用戶通過中國電信所有渠道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業務時一律採實名登記,必需提供真實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件、登記真實身份信息、現場拍攝並在系統留存用戶照片。貴方提供的李某某證件號為「台灣籍人」。系統中無法識別該證件號。所以無法給該用戶開戶。敬請見諒!」
  
  當中國以「李明哲案」向全世界宣告:台灣人李明哲在「中華民國境內」寫的所有言論,都歸「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同時;這時候,卻又以他是「台灣籍人」為由,拒絕李明哲公共電話卡的申辦,阻擾李明哲享有跟每一個中國囚犯一樣可以撥打親情電話的權利。

  以上這些權利,都不是特權。是每一個中國囚犯可以享有的平等權利。
  但只因為李明哲是台灣人,是一個外國人,反而被剝奪了。

  更遑論迄今獄方不斷地違反中國官方自訂的規定:

(1) 赤山監獄違反中國官方自己制訂的「8511」規定。
即「每天勞動8小時,每週勞動5天,教育1天,休息1天」的監獄勞動制。

李明哲在獄中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沒有休息日。

監獄所謂的勞動改造,與「血汗工廠」無異。

(2) 赤山監獄違反中國官方對出版法令的規定。

我送交獄方代轉李明哲的每一本書,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查後准許」出版的簡體書。這些李明哲喜歡的文史書籍,談的都是幾千年前、幾百年前的歷史,或是數百年前的哲學思想。

這些「依法出版」的書籍,仍遭赤山監獄的審查管控。

作為一個政治犯,不僅身軀要遭關押,連你的思考與靈魂,也要一併交出。

(3) 赤山監獄以移監等行政程序為由,迄今凍結李明哲的個人的生活費帳戶。

李明哲在遭到二次不明原因的移監。禦寒衣物不僅因為移監而遭丟棄,家人為李明哲存入的獄中生活費帳戶,也因此遭到凍結。

赤山監獄提供給囚犯的飲食多為腐敗品。李明哲長期在獄中以自費購買的食物果腹。但因為帳戶遭凍結,無法自行購買食物,李明哲因此暴瘦;也無法在目前均溫只有5度上下的赤山監獄添購禦寒的衣物。

而獄方又以「監獄裡購買得到的物品,家屬皆不准送入」為由,拒絕我為李明哲送入禦寒衣物。

根據氣象預報顯示,沅江市這週會下雪。

時隔一年,在這個平安夜,李明哲一個人被囚禁在異國,一樣的孤絕。

所以,在這個平安夜。我再次懇求大家,請大家繼續寄明信片給李明哲。

這封明信片,不一定會到李明哲手中,但是中國監獄會收到,中國政府會知道。透過大家持續、穩定地寫明信片寄給他,除了表示大家對李明哲的支持,更重要的是讓獄方、中國政府知道,我們都在等待李明哲早日回家,我們沒有忘記,也不會放棄。中國還要把李明哲關多久、如何對待他,全世界都在看。

最後,同樣在這個平安夜,我還要幫李明哲帶一句話。

在每一次與李明哲短短會面的30分鐘裡,最重要的就是把自由世界的訊息帶給他,包含這次台灣公投案的結果。

台灣社會剛剛以集體霸凌的方式,造成9位同志自殺傷亡、2位自殺未遂,另有23件遭到欺凌。我要跟同志朋友說,你們並不孤單。有一個被關押在中國的台灣人,要我跟你們說:「現行不完備的公投法規,無法剝奪憲法保障你們的婚姻權。明年5月24日,請依據釋憲案748號,跟你們所愛的人完成共組家庭的權利。」

謝謝所有聲援李明哲的每一個人,我衷心感謝。

祝大家平安夜快樂、新年快樂!

李凈瑜
寫在失去李明哲的第646天
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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