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本勞反修惡」記者會 副秘書長發言稿

民進黨政府連日來傾總統府、行政院、及立法院國會多數的政治力,不顧多數勞工與民間團體的反對,欲在近期強力通過「勞基法周休二日新制施行及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一旦立法院通過此案,將誕生一部失去基準充滿彈性、完全有利資方的向下沉淪的勞動法規。

而我國各項產業與長期照顧工作中,有約66萬來自東南亞的外籍移工,他/她們原本就已在充滿歧視的制度底下,長期處於低薪、高工時、休假時數少、無法自由轉換雇主的勞動剝削狀況中。一旦這次勞基法修惡版通過,這些處於底層結構的移工們,恐將受到更加嚴峻的衝擊影響。今天上午由MENT台灣移工聯盟在立法院主辦的「移工本勞反修惡 無恥親資民進黨」記者會,本會副秘書長逸翔也到場聲援,以下為逸翔的發言稿:

就在10月30日下午,這幾天因為「個人生涯規劃」理由辭職的廖蕙芳政務次長主持了一場會議,這場會議是在檢討兩公約第二次審查第31點和第32點有關家庭看護工如何適用勞基法以及為何台灣政府過去四年來完全沒有採取行動?荒謬的是,主席一開始就說這是一個很有爭議沒有共識的議題,要怎麼解決問題,請民間自己提出配套方案。甚至有與會的學者認為應由市場機制來決定政策,表示:「倘若將家事勞工納入勞基法適用或訂定家事勞工保障法,市場也會逐漸適應。惟現階段若逕以法令規範,恐衝擊過大,社會亦不容易接受。因此若採漸進方式逐步推動,待市場逐漸適應後,反彈力道就會小很多。」這場會議最後沒有任何決議,但現在回頭看這場會議,就會發現原來勞動部當時用心良苦,因為家事移工適用勞基法也無法改變其其被剝削的處境,本勞外勞在這波修法都將受到龐大的衝擊。

但我們仍然必須指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兩公約)已經因為2009年立法院通過的施行法而成為國內法律,兩公約施行法第八條規定,所有不符合公約的國內法律都必須限期修正廢止,因此這次勞動基準法的草案,如果會違反經社文公約第七條及其第23號一般性意見,即便這號一般性意見也容許某種勞動的彈性,但其彈性依然是在確保勞工享有公正良好工作條件的每天工時、每週工時的框架下,才能被容許的,所以,民進黨政府這次的草案完全違反兩公約,根本就不應該出勞動部,更遑論竟然可以被勞動部長認為是最漂亮的勞基法、被林萬億政委誇為趕上國際潮流的立法。立法院如果通過此法就是自打嘴巴,違反兩公約的立法不應通過走出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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