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外籍漁工受虐事件,廢除境外聘僱——NGO聯合聲明

底圖素材來源:蔡英文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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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號蔡英文總統就職滿兩週年,這兩年來政府積極推廣新南向政策,但對在台工作的外籍漁工卻始終缺乏妥善的法律保護以及勞動檢查措施,這些漁工多來自新南向政策的兩個主要國家印尼以及菲律賓。台灣以及國際共七個NGO共同呼籲蔡政府應強化法規、妥善執法、加強勞動檢查,保護外籍漁工、落實兩公約基本人權。

由於漁業工作辛苦且地點偏遠,加上漁業資源嚴重枯竭,漁工成為極容易遭剝削的勞動者,而外籍漁工更時常面臨遭人口販運的威脅。若台灣政府依然不願加強管理透明度、缺乏適當的措施來保護外籍漁工,且定期執行勞動檢查,在台灣漁船上工作的外籍漁工極容易淪為債務勞役、強迫勞動、人口販運以及其他重大人權剝削的受害者。

政府聲稱欲透過新南向政策強化與東南亞國家的文化以及經濟交流,卻始終不願給予外籍漁工更多的保障和安全的工作環境。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提出以下建議,要求政府應立刻落實:

  1. 廢除境外聘僱,所有在台外籍漁工納入勞基法保障,外籍漁工不分遠洋、近海,一律由勞動部管理。
  2. 主動簽署國際勞工組織188號漁業工作公約(ILO C 188),並將其國內法化
  3. 投入足夠資源,提高近海及遠洋漁船勞動檢查頻率以及正確性,若有發現人口販運案件也應及時處理,嚴厲懲處。
  4. 高人口販運定罪及起訴率,加強司法及執法單位相關教育
  5. 提出一套有效的漁工申訴管道(特指漁船於海上作業期間的緊急申訴)。
  6. 針對上述五項承諾提出時程表
  7. 定期與相關NGO會面,檢視承諾事項並交換意見。

目前在台灣漁船工作的外籍漁工來自境內僱用以及境外僱用兩種管道,漁業署負責境外僱用相關事務。然而,漁業署缺乏相關經驗以及資源,已長期被批評無法處理勞動問題。連續五年的美國國務院的人口販運報告和人權報告都分別指出,台灣應加強保護在其遠洋漁船上工作的外籍漁工,並表明認為漁業署以及勞動部之間的權責分配有問題。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認為勞動部為勞動事務的主管機關,應負責管理漁業勞動事務,並積極與漁業署配合,加強國內外台灣漁船的勞動檢查。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將於近期內完成修法建議,要求行政院認定所有懸掛台灣國旗的漁船/船隻都是我國國土的延伸,立刻修改遠洋漁業法第26條,並廢除境外僱用辦法,以讓外籍漁工不分遠洋、近海,一律由勞動部管理。

行政院於2013年的內部會議中決定境外作業的遠洋漁船不宜視為台灣國土的延伸,因此認為在這些漁船上工作的外籍漁工不適用勞基法。遠洋漁業條例26條進而允許經營者循境外僱用模式雇用漁工,而漁業署因此制定出對外籍漁工保障單薄的「境外僱用辦法」,不僅造成與境內雇用之漁工同工不同酬的不公平待遇,更缺乏對境外雇用漁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要求蔡政府須立即認定所有漁船皆為台灣國土的延伸,落實競選時的承諾,並盡快廢除及修改不合適的法條。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包含:

  • YMFU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
  •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平安基金會海員漁民服務中心
  •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 台灣人權促進會
  •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
  • 綠色和平 / 李宜蕎
  • 環境正義基金會(E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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