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綱】重新看反課綱議題(涂予尹)

文/涂予尹(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台權會執委、前台權會課綱案委任律師)

原文刊載於2015.12.30蘋果即時

這幾天各媒體的報導或評論焦點,都聚集在三個總統候選人於電視辯論會的表現上。相對的,辯論會當天會場外,幾名反課綱運動的學生們再度集結,要求各候選人必須對於執政後如何處理課綱議題一事積極表態的消息,卻僅見於少數媒體一隅。相較於今日公督盟舉辦的年度十大新聞票選活動中,反課綱學生要求立法院召開臨時會廢課綱獲選為第一名,課綱議題值得全體公民更高程度的重視,並作為判斷如何在總統及立委選舉投出神聖一票的依據。
 
三位總統候選人,雖然均曾經針對課綱議題表示各自的看法。但令人遺憾的是:不論是蔡英文日前發表其教育政見時所說的「簡化課綱論」、或朱立倫及宋楚瑜於今年八月間分別提出的「尊重多元史觀論」(朱),或「由新總統依據新史實編定課綱論」(宋),對於課綱議題均過度簡化。課綱的議題,從來就不只存在於課綱本身而已,重要的是課綱與教科書審定制度之間的關連。依據高級中學教科用書審定辦法第2條第1項規定,教科用書必須依課綱編輯。也就是說,透過教科書審定制度,國家可以主導教學的方向甚至內容。我們可以發現到,教科書的編輯空間極為有限:除了課綱中所要求的「主題」及「重點」外,課綱編輯的凡例中甚至要求「說明欄中提及應包括的事項,務必編寫於教科書中」。這使得任何掌握住國家機器的人,都有權力像2014年微調課綱的「檢核小組」成員們一樣,將其夢囈幻化為課綱文字,作為教科書的必載內容,再成為學生追尋真理的桎梏、教師傳授知識的枷鎖。
 
更不要說課綱訂定及修正的程序,是何等地粗糙。如果課綱只是規劃各學科的教學目標,理論上或許能採現行的作法,將課綱訂定程序完全保留給行政機關,讓國教院透過講求效率的程序,發揮其教育專業。但是,在課綱綁定教科書審定程序,再透過「考綱不考本」的原則與大考制度連結的情況下,完全由教育部長主導任命課審會委員,以及徒具形式、不生任何拘束力的公聽會等作法,顯然不能回應萬千學子的學習、考試權利,以及教師們的教學自由。更何況,決定哪些科目要學,以及教學時數分配的課綱「總綱」,是教育行政的重要事項。但我們遺憾地發現,作為十二年國教課綱規範基礎的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3條第1項,卻連立法授權的意旨都曖昧不明,而立法院也從未積極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行使其審查行政命令的權力。在教育行政體系失職、立法部門又失能的情況下,我們如何期待學生們能夠藉由課程學習找到自我的方向?
 
針對反課綱學生們的訴求,目前只有民進黨回應以「執政後絕對會撤銷課綱」。除了希望該黨能兌現承諾外,希望蔡主席可以進一步回答:撤銷課綱後,該如何產生新課綱?回答這個問題前,希望蔡主席能先好好想想:課綱與教科書審定制度間,該保持著何等關係?更希望蔡主席可以看到,課綱議題背後所潛藏的立法權與行政權間在教育決策上的權力分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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