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哥時代又要來了嗎

本文刊登於蘋果日報2015.5.13焦點評論


日前,新聞媒體再次披露內政部即將推出「晶片身分證」政策,未來身分證將整合報稅、駕行照、健保卡看病、搭捷運、電子投票等功能。然而,這樣的政策其實在1997-1998年就已經在多數學者及民間社團的反對聲浪中無疾而終,2015年卻又要重新席捲而來,請問內政部做好被再次罵到臭頭的準備了嗎?

內政部說一定會在「資安」上做好把關,但是政府的報稅系統一天到晚出問題,到底政府能跟我們確保什麼樣的「資安」品質?此外,「資安」根本是這個政策最枝微末節的問題。首先,在法源依據上,多卡合一的「晶片身分證」,其功能早已逾越《戶籍法》第51條第1項所授權的「國民身分證用以辨識個人身分」之規定。在沒有法源依據的前提之下,試問政府推動這些政策時,究竟是依據什麼樣的授權機制? 

需要明確法令授權

很多人說問題根本就不在於那張卡,沒錯,問題其實是在於政府如何使用及串聯這些不同資料庫的問題。當政府蒐集人民的戶籍資料,是依據《戶籍法》的授權,蒐集我們的醫療及健保資料的授權是來自於《全民健保法》,不同的資料庫都有其蒐集使用資料的法源依據。今天若有第三方的機構要來向這些特定資料庫要資料,也需要明確的法令授權,否則給出資料的官員就是濫用職權、外洩資料。

但是,現在我們卻看到政府各機關部門要資料、給資料,似乎都再也不需要什麼法源依據,我們的衛福部及健保署說,依據《個資法》,只要我把人民的姓名及身分證字號加密了,全民的健保資料都可以給出去交給第三方使用。我們的檢調單位要索取網路個資,都不需要法源依據,只要一通電話或是一紙公文就可以要,要了之後拿去做什麼,一年要多少次,完全沒有統計數據公開供社會大眾檢視。 

晶片身分證爭議大

正是因為目前我國政府這種對於它依法所蒐集到人民個資的合理使用的理解,仍處於中古世紀的封建社會階段,認為政府拿到人民的資料,愛怎麼用就可以怎麼用,完全不用明確法令授權,至於政府索取的資料則都不需要公開,這樣的治理心態,才不斷使人擔憂,「晶片身分證」政策未來必然邁向濫權之路。

這樣一個具有高度爭議的政策在多年前就已經遭到質疑,當初,反國民卡聯盟給政府的具體建議就是:「科技變化太快,政府應當虛心學習,待相關技術及法律規範訂定後,再循序漸進,推廣相關之應用。」試問,這些年我們相關的法令制定了嗎?

至今,我國連《個資法》第6條對於人民「敏感性個資」的保障都仍處於立法院通過卻至今尚未實施的階段,到底這樣的政府憑什麼還有臉來對媒體宣布,說它要重啟推動這個具有高度爭議的政策?食古不化、拒絕向前看的,到底是人民,還是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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