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與審查要公開 公民與專業要進場:公民團體針對公視董事審查聯合聲明

 

 
公民團體關注屬於全體國民之公共電視的提升與發展,在第五屆公視基金會董事最新提名名單即將於十八日(五)審查之際,對於審查委員會、即將成立之公視新董事會、以及主管機關行政院文化部,有以下之訴求:
 
一、 呼籲審查委員會拋棄黨派成見,秉持專業與公共精神,儘速完成審查
公視第五屆董事會已延宕兩年尚未成立,審查委員會雖由立院各黨團推舉產生,但根據公視法,應拋棄黨派之私,以專業及社會均衡代表為考量進行審查。因此我們提出「公民版審查標準」,籲請審查委員根據「公共精神」與「媒體專業」,公開透明地對行政院提名之董事名單進行審查。
公民版審查標準有如下之提問:
(一) 是否具備公共媒體的基本理念?
1. 是否清楚劃分其與政府與政黨間的界線?
2. 是否清楚劃分其與財團間的界線?
3. 是否具備對於公共媒體的熱誠?
4. 是否支持提升公共媒體服務範疇,例如適度擴大規模,增加廣播、網路、與行動通訊等多媒體之服務?
(二) 是否具備基本的媒體專業素養?
1. 是否瞭解新聞與廣告宣傳的區別?是否反對新聞置入性行銷?
2. 是否尊重媒體工作者的專業自主?是否尊重媒體工作者的勞動權益?
(三) 是否支持或代表多元弱勢聲音?
1. 是否尊重性別平權?
2. 是否尊重不同族群權益?
3. 是否尊重不同世代權益(例如兒少、銀髮族等)?
4. 是否尊重勞工權益?
 
二、 呼籲新成立之公視董事會,建立公民參與和監督機制。
我們對未來即將進入公視董事會的董事們寄予期待,希望他們能夠不負社會所託,真正做到文化部龍部長所期許的「回歸專業經營與公民社會」的目標。因此公民團體籲請即將成立的第五屆公視董事會,儘速落實自第三屆董事會即已研究的「公共問責體系」,以多元的評鑑指標,作為公視內部治理與外部衡量的公正標準,對公視經營管理的各項資訊透明公開,並引進公民監督機制,落實公廣集團的社會問責。
 
三、 呼籲行政院文化部推動相關修法
公視基金會董事會成員應有一定程度社會代表性。行政院於一月七日公佈的十五位公視董事提名名單,在性別、兒少、勞工與人權等重要團體代表比例上仍嫌不足,不無缺憾。我們呼籲,未來提名過程納入公民參與的作法必須制度化與透明化;其次,文化部也需儘速推動相關立法,從結構面來改革公廣體制,才能讓攸關台灣媒體品質與民主前途的公廣體制,真正步上坦途。
 
參與團體:
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傳播學生鬥陣、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勵馨基金會、婦女新知、全國社區大學促進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全國家長協會、自主工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