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國際人權影展系列影評:絕不妥協

高榮志(台權會執委)

本部紀錄片是紀錄了加拿大原住民皇家委員會,深入地去了解了原住民的處境、進行訪談的一些點點滴滴。而透過原住民在接受皇家委員會訪談、參與聽證時侯的說話內容與神情,可以體會到,加拿大印地安原住民的問題,是一種結構性的問題,換言之,如果,印地安原住民變成了社會的中下階層、經濟困窘、罪犯、吸毒者,那麼,國家社會的制度,實在難辭其咎。
而令人感到好奇與奇怪的是,為什麼加拿大原住民沉痛地指控政府的內容,會和台灣的原住民那麼地像,難道,全世界的原住民,都遭遇到了相同的問題?原住民們面對現代的民族國家,都面臨了相類似的困境?
加拿大的政府,早期曾做了一系列看似保護原住民的措施,然而,卻是適得其反,進而造成了原住民集體性的悲慘命運,例如,實施了強制疏散、搬遷計劃,半勸導、半強迫原住民搬離他們原來熟悉的土地,然而,沒想到,政府真正的目的,竟然是要掠奪他們土地裡的資源;又例如,政府實施寄宿學校的政策,看似可以讓原民小孩得到更好的教育,然而,機構內教育人員品質與歧視的心態,卻讓本該是讓原民小孩得到溫暖、習得適應社會生活之處,變成了充滿兒童虐待與性侵害的煉獄,而且,違反自然天性地強迫幼童離家住宿,非但造成與原生家庭的隔絕,寄宿學校裡所施行的教育,語言上均以英文、文化上均以一般社群之價值觀為主,無形中造成了原民文化的流失,站在保障多元文化的觀點來看,這些無啻是恐怖又有計畫的種族滅絕政策,想來實在令人不寒而慄。
片中原住民所吐露的心聲,其實,一字一句間都蘊含不少原住民的智慧,值得「主流價值」好好深省自己所信奉的,是否果真那麼顛撲不碎、理所當然:例如,在印地安的社群裡,女性享有優勢之社會地位,因此並沒有所謂「亂倫、性侵、毆妻」等問題,而藉由這樣的文化差異比較,其實我們可以反思到我們社會所信奉的文化價值,對於男女地位不平等、對女性的貶低、對母系社會的嗤之以鼻,是否真的是一種相對而言「較優質」的社會文化?如果不是,如果我們更嚮往類如原住民母系社會下的兩性關係,那麼,向原民部落般、尊崇女性地位價值觀念的修正與傾斜,是否會是國家促進兩性平等非常值得借鏡之處?
再者,紀錄片中亦有原住民提到,原民社會的司法系統,非常不同於現代國家的法治觀念,尤其在刑事法律部分的思惟模式,印地安原住民在討論「刑事案件」時,他們所念茲在茲的、所集中焦點之處,是對於「被害人」,應該如何的協助、幫忙、處置,才能夠助其走出傷痛、重新回到部落社群的正常生活,至於「被告」這個角色,則從來不會是原住民「刑事司法」的核心,也不會是討論的焦點,甚至於根本被忽略,因為,在原住民的刑事司法價值觀裡,如何「恢復社群的和諧狀態」,才是他們的第一要務,其他的都是次要的問題,這些思考都是很不同於所謂「現代國家法治觀」之處。當然,或許要將民族國家實踐已久的法治系統整個翻轉過來,是一個太過浩大的工程,也或許並不見得有這個必要性,然而,如果我們能夠在司法制度裡面,學習原住民的智慧,作出若干特別強調、保護、以被害人為運作中心的體制上修正,那麼,或許真的可以稍解社會上的暴戾與憤恨之氣,也讓刑法不再只是一種極度消極的社會秩序維持/報復工具,而是能夠在不幸事件發生之後,積極介入協助受害一方平反、恢復,並以最快速度回到原初正常生活的社會和平制度。
還有,令人頗感驚訝的是,被任命的皇家委員會,原先被以為只會同從前的政治團體一般,只是「研究、研究」原住民問題罷了,並不會真的深入去了解原住民的問題,更也不期待委員會能提出具體的對策、建議、並且付諸實行,然而,皇家委員會似乎下了「玩真的」的決心,居然還願意走入監獄裡面,舉辦聽證會,傾聽受刑人的意見;當然,會有此舉是因為在監獄裡有1/2的人犯,都是原住民。其實,光光是從這個「1/2人犯是原住民」的比例,就很難不令人作如此的聯想:或許,犯罪都有一部分個人所應該承擔的責任,然而,要想抹滅犯罪的形成是由社會結構、社會體制、社會階級、社會歧視、社會差異所造成的這個事實,毋寧就是睜眼說瞎話了。而令人感到心疼的,並不單單是那些看似凶神惡煞的犯罪人,居然也會目露恐懼之色,囁嚅地談著小時侯在寄養家庭的悲慘童年,每天是如何地被暴力虐待、甚至被性侵害,而六歲本該是天真無邪、倍受疼愛呵護的年紀,卻因為半夜尿床、擔心天亮之後的責備毒打,必須徹夜不眠、只為了將床單弄乾等等,更讓人動容的,是已經在監獄裡的原住民,或許他們已經對一己的人生不再抱持、也不敢抱持太過樂觀的想法,但是,他們更擔心外面的原民小孩、原民青年,希望他們可以不要再重蹈相同的覆轍,正因為這些罪犯知道,是社會結構半推半就地使著他們如何地一路如此走來,而如果這個惡性循環的生產線、沒有任何一個環節被打破,那麼,源源不絕的社會淘汰品將會不斷地出爐,再這樣下去,原民小孩與青年的命運,若非橫屍街頭、就是像他們一樣、會淪入苦牢、慘黯一生,那是這些犯罪人所不願意見到的。於是,令人不勝唏噓的是,在這些原住民受刑人的身上,犯罪人和被害人竟然弔詭地結合成一體。
「絕不妥協」想要傳達的,是一種觀念,是一種態度的問題,當然,針對的還是我們認為「理所當然」的主流價值。原住民所不能妥協的,是他們早已厭惡要不斷扮演「融入」的角色,強勢的外族、政府、國家,總要求原住民要「融入」現代的社會,原住民要問的是:「為什麼不是國家融入我們」?再者,原住民所不能妥協的,是國家總認為對於原住民,必須不斷地「伸出援手」,然而,原民社群其實是有能力可以「自給自足」的,政府頂多扮演了一個夥伴、朋友的角色,給予適度的協助,原住民族捕魚的技術、要比國家政府好的太多了,沒有非要不斷塞魚的道理,也因此,政府早就應該放棄「君父思想」了,就「社會契約」的角度而言,國家與原住民需要重新對等地協商,進而制定一個「new social contract」,並且,還應該懷抱著「七個世代子孫的願景」來思考與對話。
最後不得不提醒大家的是,其實,一直略略覺得「慶幸」的是,「還好」,台灣不論是在國際地位、或就中國的逼迫而言,都是處於一種相對的弱勢,也顯然是一種「弱勢族群」,「理論上」,應該是很能體會「弱勢族群」的痛苦與悲情,也應該很能體會「弱勢族群」被「強勢族群」欺凌、壓霸、被強迫改變、被強迫接受強勢族群所要求的種種「他們認為理所當然」的待遇之不公平感受,想不透的是,為什麼,我們還會一直用相同的方式、那種我們所最厭惡別人對待我們的方式,來對待原住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