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交流、組織培力、自我反思──中部地區人權工作坊手札

文/彭立言 電子報主編

於彰化鹿港舉辦、為期三天的中部地區人權工作坊,是本會2016年度的第一個大型活動,主要目的是為了進行在地議題的交流與組織培力,並使參與者獲得投入運動或組織的基本知識。在這樣的前提下,此次工作坊在課程設計上,同時包括國際人權公約、集會遊行、區域計畫與都市更新的導論性介紹,以及在地議題、自救會、組織者的經驗及議題分享。有鑑於此,本文側記的主要重點,將集中於本會秘書處成員的講述內容、議題自救會成員的經驗交流,以及學員的討論、互動情形。

本會副秘書長施逸翔首先與學員介紹國際人權公約的歷史、對於台灣法律上意義,及人權工作者如何用公約條文來進行議題推動等內容。逸翔在課程中,使用大量的投影片與歷史資料,配合參與兩公約審查與影子報告撰寫的實務經驗,豐富而精準地把重要概念完整講述,讓多數對人權公約並不熟悉的學員,很快進入狀況。課程結束後,學員對此討論也相當熱烈,踴躍提出問題。我則在各組間觀察提問的情形,並回應他們對於國際人權公約內國法化的法律問題。

(本會副秘書長施逸翔談兩公約的歷史脈絡)

法務主任許仁碩則在工作坊第二天課程的開頭,講述集會遊行法的架構與實務經驗。在問題討論時間,部分學員適時回饋親身參與議題自救會行動的心得,使議題討論的輪廓不斷清晰、具體,頗能引發共鳴。我在休息時間與學員的對話當中,發現他們雖然未必皆曾參與第一線高對抗性、高強度的集會遊行,但他們投入各類議題的程度與廣泛性超過預期,舉凡多元性別、學生權益、婦女、兒少等等,都有人涉獵。我認為具備這樣的背景,應該更能融入整個課程設計的架構,並且透過我們提供的書面講義、投影片資料等,可以獲得更多值得參考而有價值的資訊。

(本會法務主任許仁碩講述集會遊行法制與警察執法等議題)

在議題自救會分享部分,工作坊邀請到反清水工業園區自救會、石岡反徵收聯合自救會、二林反143號縣道拓寬自救會等的代表,與學員來進行座談。從土地徵收程序、自救會抗爭策略、公共利益的界定、對於官方說法的回應等,幾乎無所不談,有問必答。我在參與學員討論的過程中,發現他們雖然首次接觸這些土地徵收議題,但在經過自救會分享後,都有許多自己的見解與反饋。雖然對於細部的問題,沒辦法在一時半刻間熟悉,但能達到讓大家思考現行制度與實踐問題的功能,就是一大成功了。

(自救會成員與工作坊學員座談)

雖然,作為一個比較長期的參與者,我對於都市計畫、土地徵收制度的問題已有一定了解與認識,但在參與、協助工作坊的過程當中,我才曉得目前發生的議題及運作中的自救會,數量比想像中還多,而且個案情節、態樣都相當複雜。因此,總結這次工作坊的收穫,我認為並不僅限於達成當初所預設達到在地交流、組織培力的目標而已,還包括了組織中的自我培力。

(工作坊全體大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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