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安置未公告 航空城應暫緩徵收

本文同時刊載於蘋果日報 

10月中旬,桃市府宣布爭議近10年的「航空城計畫」將在11月9日發土地徵收公告,宣告這個台灣史上最大的區段徵收案,勢必成為史上最大土地人權侵害事件。

桃園航空城第一期徵收範圍高達2599公頃,大約是123個大安森林公園或3.8個小琉球,如此巨大的範圍,將直接影響超過6000戶。徵收將帶來大規模的強迫搬遷,隨土地徵收時程逼近,也日益引發居民對將來要何去何從的焦慮。

五星級市長鄭文燦在今年4月土地徵收審議通過後,已多次在市政會議上宣示桃園航空城的安置計畫,是「史上最優,維護居住正義」的安置計畫,在這周一(2日)的里長座談會上,也親自回應在地里長對安置方案的各種疑意,並在周三(4日)的市政會議上宣示:「市府將秉持公開透明……將心比心的原則……研擬居民權益手冊,維護居民最大權益,落實居住正義。」

但是,五星級鄭文燦市長的「將心比心」,卻是在安置計畫尚未明文化、法制化前,就要強行徵收居民土地。航空城安置計畫包含3種不同的類型,分別是在區段徵收公告期間申請「原位置保留」,以及後續選擇自建小透天的「安置街廓」,或申購「安置住宅」。然而,在缺乏詳實家戶需求安置清冊,亦缺乏法制化安置計畫的情況下,民眾根本無從確知自己是否符合各安置計畫的申請資格,也無法評估可否負擔安置計畫所需的費用。

空有政策缺法制化細節
 

舉例而言,因安置街廓與安置住宅的申請辦法尚未公告,被徵收戶無從得知安置街廓的選配是否如同鄭文燦市長在2日座談會上所言,將設定土地權值門檻,權值過低者僅能申購安置住宅。而土地產權複雜的共同持份者,一門牌多戶,或住在非正規住居(違建)者,是否在選配「安置街廓」、「安置住宅」的順位上次於土地產權單一且住於合法建築的所有權人。

當前,安置計畫相關的明確資訊,如總體安置單元(街廓與住宅)的總量,及具安置資格的戶數等可供被徵收戶評估是否有資格申請安置計畫的資訊也未公開。

此外,申請「原位置保留」需為合法建物,房舍也需位於未來都市計畫能建築私人房舍的土地使用分區上,但若申請者土地權值不夠,需補「差額地價」。讓人憤怒的是,原位置保留的申請辦法,在土地徵收公告發布前3天都尚未公布。就經驗法則來看,有意申請原位置保留的「小透天厝」、「2000年《農發條例》修法前的合法農舍」,極可能要補差額地價,而居住在非正規住居(違建)裡的住戶,則根本不符合申請資格。

更荒唐的事情是,據我們詢問桃園市地政局,究竟何時才會公告航空城安置計畫的行政規則,得到的答案竟然是最快明年度才會公告。這意謂著,當民眾最終申請安置計畫不順利時,早已超過土地徵收處分能提起司法救濟的期限,屆時民眾多只能自認倒楣,補差額地價或自尋生路。

空有政策方向、缺乏法制化的細節,等於是要民眾盲目相信政府會為自己設想,且照顧自己的權利;土地徵收應本於公益性、必要性及合理性,安置計畫更不能作為徵收合理化的理由,何況徵收公告在即仍做不完安置計畫的市府,真能保障民眾的「居住正義」?

莫開支票補正相關程序

說到底,當前桃園市府並沒有急需現在徵收民眾土地的理由,就內部條件來說,攸關民眾續住權益的安置計畫尚未法制化,地上物也尚未進入徵收程序。而在外在條件而言,發展航空城開發計畫,被寄與厚望要能要能帶動全區區域發展的航空業,也在全球肺炎肆虐的情況下大受打擊,航空業究竟何時能復甦、復甦後的產業光景為何也未定在天,要在這樣的情勢下逕發徵收公告,根本是不必要的豪賭,桃市府若真想要做到一絲「正義」,請從補正相關程序開始,莫再開沒有法律基礎的政策支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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