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  看不見:監所參訪行動報告及建議」記者會,台權會秘書長、監所關注小組理事施逸翔發言

本文為監所關注小組理事、台權會秘書長施逸翔在2020/3/11「看見  看不見:監所參訪行動報告及建議」記者會中的發言稿

今天雖然主要是跟大家說明監所關注小組2019去參訪「誠正中學桃園分校」後的政策建議,但事實上我們在2017年也有去進行參訪,當時因為還沒有改制,所以就是大家比較知道「桃園少輔院」,因此今天可以跟大家扼要地說明兩年之間的一些改變和沒有改變。

最大的差異當然就是改制,事實上要將少輔院改制成學校,是一項已經喊了很久的政策,期待給予少年更多的教育取代矯治,但期間經歷了二十年的歲月,由於機構收治的是未成年的兒童,教育權及生存發展權是最關鍵的面向,因此直到去年才正式改制,其實已經很晚了,過程中有很多的孩子等不到應有的教育資源,就離開機構,這是很令人惋惜的。且去年夏天參訪時,雖然已經改名,但法制上的工作其實還沒有完成,僅是先透過行政命令先行改名,但學校教育人員的聘任其實還是掛在其他學校。

即便如此,當時我們去參訪時,校方特別強調剛剛增加了正式編制的心理輔導員3-5位不像以前是與地區的其他學校共用心理輔導員,對於特別需要心理資源的矯正學校,過去是嚴重不足額的,因此基本上都算進步。

且2017到2019年間,還經歷了少事法修正,兒童權利公約的初次國家報告審查,這些對於矯正學校都是很重要的外部變革。

談到2017年的兒童權利公約初次國家報告審查,當時國際審查委員非常關切矯正機構內單獨監禁的問題,比如這幾天監察委員林雅鋒糾正矯正署與少觀所,「身心障礙少年阿明(化名)於審判前,收容在台北少觀所325日,監委林雅鋒調查發現,其中有27次、累計101天,阿明被單獨收容在鎮靜室;林強調,將少年單獨收容於鎮靜室,不僅無法律明文授權依據,甚至可能構成酷刑,嚴重侵害兒少人權;監察院已通過林所提調查報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及台北少觀所。」

雖然我們沒有去參訪台北少觀所,但這份調查報告與糾正案,應該推動矯正署與所有少年矯正機構,都應該檢視所有的單獨監禁措施是否有符合CRC與哈瓦那規則,畢竟我們所參訪的這間誠正中學桃園分校,在還是桃少輔時就曾發生「二○一三年桃園少輔院爆發少年買泓凱在院內遭虐慘死」買泓凱當時也有被送至該院用以獨居監禁違規少年的三省園獨居。

所以我們在其中一項政策建議 

一、單獨監禁應有配套措施、公開透明的管理機制 

少年在身心尚未發展健全的狀況下,且許多少年來自於功能匱缺的家庭,對於人的安全依附感薄弱,單獨監禁是否為有效的懲罰方式需要嚴謹認定,若少年因身心狀態不佳或違規衝突等情事,依據流程必須暫居單人房時,應持續提供醫療、心理輔導等照顧,要確實落實。 另外,對於少年的申訴管道,應公開透明,讓少年有需求時可有多方管道尋求校內外的資源協助。 

在2017年監所關注小組的政策論壇上,我們所邀請的李茂生教授是少年矯正教育的專家,他當時就明確地說「台灣完全沒有矯正教育」,即使教育部一直都有一個「少年矯正教育指導委員會」,但該委員會在司改國是會議後納入司法院、衛福部、民間社會團體的參與之後,到底有沒有開始就矯正機構少年的特殊性與需求,來調整矯正機構內的矯正教育,目前並不清楚。

就台灣亟需矯正教育的現況,我們的幾項政策建議就包括:

二、多元技能訓練管道、實驗教育法引入 

校內可選擇的技能培訓種類少,加上少年可能因為刑期長短不一,無法全程參與培訓課程,但考量到適性發展的基本原則,應考慮採用個別化處遇計畫,並與校外團體/社團/公司進行合作,讓孩子能選擇符合自己適合的技能項目,銜接賦歸社會。 承上,少年可能受到刑期或興趣不同,應考量引入實驗教育,讓少年擁有更高的靈活空間,對自己的生命產生自信與主導。 

三、   提早進行出校評估計畫

建議從孩子進入學校的第一天起,就應朝著賦歸社會去做處遇,和校外社福團體、少年隊等相關組織密切合作,提早建立與少年的正向互動關係,以銜接出校後的賦歸計畫。 

四、   專業輔導師資/流程的建置 

除學科、術科的師資應儘速補齊外,在對於少年心理輔導、多元專業的師資也應有正式編制充足人力,與外部團體密切合作,呼應第二點的教育方針。 

最後,我們要附帶一提的是,

性平教育須再加強:青少年正值情感摸索與性別認同形成階段,但校方對於多元性別的態度認知模糊,建議相關性平教育、性平案件的處理程序應比照一般學校(國教署已發展34件性平融入課程教材且公開上網),符1 合性平教育課綱的方式處理,並加強相關校方人員之性別平等教育。 

最後,因少年的處遇除了法務部以外,更牽涉到教育部、衛福部、勞動部,針對少年的部分,小組建議應成立「少年矯治教育跨專業平台」,具備橫向的連結機制,定期進行會議與檢討,才能更有效的協助少年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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