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內政部《蝦咪系區段徵收》影片裡避而不談的殘酷事實

本文原刊登於《上報

文/余宜家

內政部地政司近日發布影片《蝦咪系區段徵收》,向民眾介紹「區段徵收」制度。影片場景在某個農村三合院的曬穀場,祖孫三人用輕鬆的語調談論徵收。讀地政系的孫女,負責正確地介紹制度,她說:「政府辦理區段徵收制度,就是希望人民可以領回建地續住,而且會有完善的公共設施與優美的居住環境」,且「區段徵收範圍內的房子只要是合法,符合未來都市計畫的規劃,都可以留下來」;重點是「地價還會上漲」。影片最後,農田與房舍都已被劃入區段徵收範圍的祖孫三人,怡然地期盼接下來的說明會。

這部影片很便利地隱匿了區段徵收殘酷且容易傷害基本人權的資訊!最讓人憤怒的絕對是孫女說:「重點是,地價會上漲」。難不成「地價上漲」,是政府可以發動徵收的裡由?試想多少土地被徵收的當事人最後被逼上絕路,只求停下政府徵收的腳步?

土地徵收,是對人民財產權的特別剝奪,極可能傷害尊嚴、健康與居住等基本人權。計畫有明確的公益性、必要性是政府得以實施區段徵收的前提。公益性不能僅是政府的一方之言,必須藉由公開地社會辯論與評估,才能真正衡量各方考量。遺憾的是,目前徵收制度並沒有如此嚴謹的設計。

宣傳片避而不談區段徵收的前提,只提「地價上漲」根本是捨本逐末。接下來,倘若計畫真有公益性,政府也須評估,要達成這個計畫的目的,真有需要透過土地徵收嗎?還是有其他政策工具可以使用呢?當政府手上有多種手段可以達到目的,應該要選擇對民眾權益傷害最小的方案,而且即便是對民眾傷害最小的方案,也要衡量政府所採取特定手段會造成的傷害,跟要達到的目的之間,是不是有失衡。

在補償條件的議題上,影片的說明也相當不精確。影片提到:農地可以配回40%的抵價地,而且還是配回建地。事實上,區段徵收制度,絕對沒有保證各別地主可以分回原始土地的40%,根據《土徵條例》第39條,是整個計畫抵價地的總面積不得低於徵收面積的40%。更前期土地市價評估,雖然不是用公告地價,但也是由政府主導的「地價評議委員會」進行。後續的配地規則也往往讓擁有較高權利價值的大地主、財團有極佳的優勢,他們很可能可以優先選配較佳的地段,小地主如果不符合「抵價地最小分配面積」的規定,甚至可能無法單獨選配。

因此,對小市民來說,被劃入區段徵收區,根本就是要與大財團拚搏,試問能有多少勝算?桃園捷運A7站徵收案中,就曾爆發原住戶僅能配到「危險的邊坡」、「高壓電塔帶」、「垃圾回填地」這種極糟糕地區,許多小地主甚至無法單獨配地。

簡而言之,政府一旦審議、核定區段徵收計畫,不管民眾同不同意,就可以開始執行;徵收的本質是「強制」。從計畫的公益性、必要性的評估,乃至於後端的補償、開發的成效,都有重重的問題。「區段徵收」,絕非如影片裡溫柔正向的陳述,它的本質是殘酷且欠缺人權保障機制的!


顯示圖片擷取自《蝦咪系區段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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