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修法打開都更黑箱 保障民眾權益

本文原刊登於蘋果日報

余宜家/台灣人權促進會居住權專員

立法院委員會今年3月初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的審查,即將進行黨團協商,很有機會在本會期通過三讀。從審議後的版本看來,這次的修正有機會讓人民在都市更新參與的過程中,再多一層保障。

然而,在即將進入黨團協商之際,卻有建商跳出來做出幾點建議:「徵求住戶同意時免附都更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草案」、「權變計畫書免附同意書」、「刪除地上物未清除前不得預售限制」。

建商的第一項建議,就是白話文的「空白授權」,這是現行許多參與都市更新的小地主認為被實施者欺瞞的根源之一。民眾在不知道後續計畫的情況下,即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這意味都市更新完成後,民眾獲得的單元、位置、平面格局,都可能跟最初同意都更時的認知有落差。此次修法,是要求實施者附上相關的計畫內容草案,取得知情同意,是打開都市更新黑箱最基本的一步。

建商建議希望申請權變計畫時免附同意書,擺明就是想延續都市更新長期以來的便宜行事。權變計畫對應到所有權人共同負擔與權利價值分配,也就是怎麼參與開發、分配的議題,這幾乎是所有權人最在意的事情。但過往建商將權變計畫送審時,卻無須附上住戶的同意書,此次內政部的提案,是試圖解決現行權變機制住戶與實施者徹底的資訊不對等,有助於保障一般市民的權利。

建商的第三項建議,完全無視於此主張可能埋下無窮爭議的苦果。若建築基地上仍有地上物,可能是現地仍有爭議未解決,在這情況下開始預售,只會讓原有小地主、預售屋承購者兩敗俱傷。想要維持在基地清空前就銷售預售屋的現行制度缺陷,根本就是建商只考量自身利益的惡劣手法,等同預先製造社會對立!更無助於健全《都市更新條例》。

針對建商的建議,內政部基於空白授權、權變無須同意可能引發爭議,已表示反對;而預售議題,則交由立法院協商處理。此回應我們大致同意,但也強烈呼籲各黨團與內政部應堅守既有審查、協商的結論:在地上物清除前,不得預售屋。讓這次《都市更新條例》的修正能解決延續多年的制度錯誤,才是正途。在九合一選舉民進黨大敗的氛圍下,不得不再提醒政府,務必要為小市民的權利把關,莫向財團利益傾斜,才有機會再贏回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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